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颛桥镇2024年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总结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2日

 

2024年,颛桥镇深入贯彻落实闵行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现将颛桥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2024年颛桥镇共作出行政处罚571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280件,案件类别涉及九类,城乡规划151件、市容管理109件、房产市场管理13件、绿化管理2件、环境保护1件、卫生健康1件、建设管理1件、物业管理1件、文字语言1件,罚款金额总计1997470;简易程序案件291件,罚款金额总计16720元。

二、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颛桥镇严格遵守“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公示行政处罚案件371件;行政执法公示与“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权责清单公示、双随机抽查事项公示等工作实现信息共享;严格落实《上海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的要求,公示行政处罚听证公告3起,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透明、真实准确。

2、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颛桥镇严格按照执法音像记录的使用规范、监督管理等要求,一线执法人员全面配齐执法记录仪,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执法现场和执法过程实现全程影音记录,通过每月中队督查、班组自查、组织学习等方式提高全过程记录要素质量;同时,落实《闵行区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完善现代化智控档案室,建立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并对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音像记录进行集中储存,积极探索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防删改的信息化记录储存方式。

3、严格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颛桥镇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定,在办理期限内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以书面形式开展法制审核,全面审查执法主体是否适格、执法程序是否合法、事实证据是否清楚充分、法律适用是否准确、裁量基准是否合理、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等,确保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执法决定合法适当,2024年对139件符合条件的案件进行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三、综合执法系统运用情况

颛桥镇根据《关于做好全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推广运用的通知》和相关文件要求,深入推进本系统、本单位综合执法系统应用,严格按照程序规定进行立案审查、处罚决定和法制审核等工作,推动执法办案应上尽上、执法案件数据应归尽归;同时,综合执法信息已和“信用中国(上海)” 同步对接,做到处罚结果在 “信用中国(上海)”和本市执法公示平台双公示

四、行政执法证管理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落实情况

1、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证管理

颛桥镇坚持贯彻落实《上海市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规定,根据区司法局监督指导要求进行执法证申领、换发和监督管理培训,现有承担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物业检查等领域行政执法人员共56人。

2、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颛桥镇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专项小组的功能作用,以执法协调监督平台为依托,由分管副镇长牵头召开行政执法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协调疑难复杂行政执法案件。严格落实专人负责行刑衔接平台报送工作,上报行刑衔接平台案件370件,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员3名,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双月培训测试6次,季度案卷评查4次,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与轮训和能力测评,积极开展执法人员参与听证旁听,有效落实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基层行政执法监督效能。

五、下阶段工作推进措施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合规,逐步探索微信公众号等移动公示方式,不断提升公众知晓行政执法信息的便利化程度;优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记录入卷办法、资料保管方式和要求,做到全过程实时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从各类案件中找不足、补短板;配齐配强法制审核人员,规范听证程序,有效提升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水平。

2、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案件质量,深入贯彻执行市容环境卫生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严格按照新《行政处罚法》及市局下发的综合执法流程和文书规范要求进行案卷制作,严格遵守相关文书送达要求,规范事先告知、陈述申辩和自由裁量标准。进一步完善驻队律师制度,发挥驻队律师在依法行政、复议诉讼、化解矛盾纠纷中的指导作用。组织开展系统性的法律法规培训,做好执法办案的跨前协调监督工作,全面提升执法程序、执法案卷的规范化水平。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