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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闵行区档案局推行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工作总结
来源:档案局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7日

 

2024年,闵行区档案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实施条例》,按照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各项规定,现将“三项制度”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

一是做到事前公开。区档案局行政执法主体、权限(包括种类、依据)、程序(流程)、行政执法权力事项、办事指南、权责清单等内容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

二是规范事中公示。在开展档案行政检查、行政审批批后监管等执法活动时的“亮证”环节,主动向行政相对人出示《行政执法证》,表明执法人员身份,在《档案行政检查告知书》内容中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听证、回避等应告知事项。

三是落实事后公示。建立行政执法事后公开机制,2024年区档案局已对包括区级机关、人民团体,镇、街道,事业单位及区属国有企业等在内的22家单位进行了档案行政检查,检查结束后将及时把检查结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做到执法全过程公开透明。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

按照“合法、客观、规范”的原则,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过程进行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一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规范使用标准统一的执法文书格式。如:在开展档案行政检查实地检查等执法过程中使用市档案局统一制发的《档案行政检查现场笔录》。

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区档案局已配备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照相机和录音笔等设备各一台,并严格按照《上海市档案局行政执法记录保管和利用规定》的要求,在开展档案行政检查实地检查等执法过程中以照片形式做好记录。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

2024年区档案局未做出重大执法决定。区档案局充分利用政府法律顾问资源,在行政决策和法制审核中听取执业律师的意见建议,提升法治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能。

二、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区档案局充分认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重要意义,明确局馆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局长具体分管,法治规划科为“三项制度”组织实施的职能部门,其他相关部门配合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结果有考核,确保“三项制度”切实落地。

二是夯实队伍建设。2024年局(馆)现有执法人17人,覆盖领导、科室长及业务骨干。加强对局(馆)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证件制发、在岗轮训等方面的管理,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区两级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及全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培训。根据市档案局要求,积极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分2次观看《行政执法人员云宣讲活动》;组织全局(馆)执法人员在本年度执法检查开展前进行实务操作培训,充分形成全局(馆)执法人员知法学法、依法治档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普法宣传。2024年,新修订《档案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法规科围绕《档案法实施条例》以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通过“闵行档案”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发布条例相关内容和变化,并编写印制2000册《档案法实施条例》学习材料汇编,发放给各单位档案工作分管领导、档案干部等学习参考;组织全区档案工作者约2200人收看档案法实施条例公益大讲堂直播,使《档案法实施条例》的宣贯工作实现全覆盖;联合融媒体中心在“今日闵行”公众号开展以《档案法实施条例》为主题的线上有奖知识竞答活动,活动持续八天,得到我区机关、街镇(工业区)、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人员及社会公众的积极相应,共吸引了2506人次积极参与。民法典、宪法宣传周期间,在周边街镇的社区、公园设摊宣传,并通过微信平台普及相关知识。在“闵行档案”微信公众号开设“兰台说法”专栏,以档案法、上海市档案条例、机关档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主题,每月推出一期通俗易懂的解读文章。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区档案局将按照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三项制度”的落实,加强普法与执法的有机融合,严格执行“三项制度”相关规定,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提高档案行政执法水平,扎实推动我区档案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闵行区档案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