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部分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1.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数据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区文旅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起,罚没款共计人民币46000元。无行政强制行为。 2.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管理培训情况 局执法大队编制数35人,实有人员32人,具有行政执法资格32人。每人每年参加文化和旅游部组织的全国文化市场在线学习不少于80学时。无执法辅助人员。 3.法制审核机构和法制审核人员情况 法制审核机构为法制科,法制审核的人员2名。 4.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情况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按要求公示有关行政执法信息。 (1)事前公示 ①将行政执法主体、权限(包括种类、依据)、程序(流程)、救济渠道、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在办公场所公示栏公示; ②将行政执法权力事项、权责清单、“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闵行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2)事中公示 ①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亮明身份; ②执法人员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陈述、申辩、听证、回避、配合执法等依法应告知的事项; ③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统一着执法服装、佩戴执法标识。 (3)事后公示 ①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闵行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执法单位、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共计4件,公开率100%。 ②按时向文化和旅游部、市文旅局执法总队报送行政执法各项数据。 2.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过程进行记录。 (1)一般记录要求 规范执法用语,使用本系统统一的执法文书格式文本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做到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 (2)特别记录要求 ①对实施行政强制、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行政执法现场进行全程音像记录; ②对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听证、留置送达等),视情进行音像记录。 (3)装备管理要求 ①配备执法记录仪20台,保证稽查科室人手一台,剩余机动调配; ②明确执法音像记录的使用规范、记录要素、用语指引、存储应用、监督管理等要求,责任落实到人。 (4)记录资料管理要求 ①配备数据储存终端及数据管理软件,对执法记录仪拍摄的音像记录进行集中储存、管理,确保原始音像记录可实时调阅、下载; ②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提请行政相对人查看原始音像记录文件无误后,将原始音像记录文件刻录成光盘放入证物袋内封存,由行政相对人在证物袋封缄处签名或盖章确认,确保音像记录规范、合法、有效。 3.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由行政机关法制机构对拟作出的决定按要求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核。 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重大执法决定的范围:1.符合听证条件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许可决定;2.减轻行政处罚决定;3.其他重大执法决定。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2020年版)并报区司法局备案; 对所有以普通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审核机构为执法大队法制科,法制审核的人员2名。法制审核内容为:行政执法管辖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行政处罚依据、程序(包括陈述申辩程序、听证程序)、理由、事实认定及证据、适用裁量基准、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救济途径告知等。 4.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2021年11月10日,市文旅局和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文化市场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2021年版)》,在2020版的基础上新增6项,共计22项免罚事项,不断激发文化市场活力,不断优化更具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5.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1)以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为发力点,与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本区密室剧本杀行业规范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充分发挥各单位职能,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密室剧本杀行业安全、有序、健康发展。 (2)与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协作意见》,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切实加强本辖区内知识产权保护。 6.完善执法人员管理培训 (1)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共组织法制培训1次,主要内容有:《上海市文化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娱乐场所管理办法》修订内容解读、市文旅执法总队关于《行政处罚法》修订后的执法工作指引、《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执法工作的指引》等。 (2)在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全覆盖的基础上,由法制科牵头组织青年骨干力量对执法案卷进行“回头看”式评查,对评查发现的典型问题,向全单位进行通报,并要求执法人员逐项落实,整改到位。 二、市场管理部分 (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 因为疫情,我局上半年共结合日常工作完成“双随机”检查2个。抽查企业基数73家,随机抽查企业数31家,占比42.5%。下半年将加快进度,按照年初计划完成共14个双随机检查。 三、窗口审批部分 (一)行政许可情况 截止2022年6月,我局共受理行政许可申请141件,其中即办件1件,承诺件140件,办结数128件。受理行政指导申请2件,现场勘察2次,出动人数10人次,办结2件。按照区府、区信用办许可公示和信息共享的要求,分别在区府网、区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区信用平台公示许可信息134条。 (二)专项工作 1.市场底数清查。一是组织文化企业完成娱乐场所、网吧、演出场所、文艺表演团体、艺术品基础报表填报,一季度共完成210家文化企业填报;二是按照市新闻出版局工作安排,开展印刷企业、出版物企业、年度报告工作,完成118家印刷企业、103家出版物企业的年报指导、审核工作;三是开展电影放映单位年检工作。对接市电影行业协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影院放映质量检测,年检重点审核影院放映质量和防疫要求,对不符合要求企业暂缓发证。 2.承接密室剧本杀备案。按照《上海市密室剧本杀内容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做好区密室剧本杀办事指南制定和发布,梳理整合线上线下办事流程,通过证照调取、智能填表等方式,减少材料申报,企业仅需准备剧本光盘即可。自3月起,我区共有11家密室剧本杀企业申报备案。 3.进一步落实“两个免于提交”工作。按照区审改办工作要求,牵头组织对文旅、新闻出版条线涉及“两个免于提交”材料自查。通过自查,所有涉及材料均已落地。 2022年7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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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情况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