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2020年3月,闵行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在区文旅局组织和指导下,刻制执法专用印章、换领执法专用证件、变更罚没款机构代码,顺利完成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闵行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更名为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大队,为区文旅局所属行政执法机构,以区文旅局名义统一行使辖区内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领域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执法事项。 (二)行政处罚执法行为数据 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闵行大队以一般程序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行为63起,已立案处罚55起,处行政罚款共计896020元,行政没收款共计902.3元;没收(收缴)非法出版物(含音像制品)149633件。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管理培训情况 执法大队共有在编执法人员23名,上海市行政执法证23张。全年共组织法制培训4次。 (四)法制审核机构和法制审核人员情况 执法大队法制科在编在岗执法人员4名,法制审核人员1名。 (五)行政复议诉讼、申请强制执行情况 1.无复议、诉讼情况。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上海市文化综合执法机构关于对行政处罚案件强制执行申请办理工作的补充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案件6起,包括体育场所5起、营业性演出1起。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情况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按要求公示有关行政执法信息。 1.事前公示 (1)将行政执法主体、权限(包括种类、依据)、程序(流程)、救济渠道、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在执法大队办公场所公示栏公示; (2)将行政执法权力事项、权责清单、“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闵行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2.事中公示 (1)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亮明身份; (2)执法人员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陈述、申辩、听证、回避、配合执法等依法应告知的事项; (3)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统一着执法服装、佩戴执法标识。 3.事后公示 (1)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闵行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执法单位、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2020年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共计43件,公开率100%; (2)按时报送行政执法各项数据。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过程进行记录。 1.一般记录要求 规范执法用语,使用本系统统一的执法文书格式文本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并报区司法局备案,做到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 2.特别记录要求 (1)对实施行政强制、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行政执法现场进行全程音像记录; (2)对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听证、留置送达等),视情进行音像记录。 3.装备管理要求 (1)配备执法记录仪20台,保证稽查科室人手一台,剩余机动调配; (2)明确执法音像记录的使用规范、记录要素、用语指引、存储应用、监督管理等要求,责任落实到人。 4.记录资料管理要求 (1)配备数据储存终端及数据管理软件,对执法记录仪拍摄的音像记录进行集中储存、管理,确保原始音像记录可实时调阅、下载; (2)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提请行政相对人查看原始音像记录文件无误后,将原始音像记录文件刻录成光盘放入证物袋内封存,由行政相对人在证物袋封缄处签名或盖章确认,确保音像记录规范、合法、有效。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由行政机关法制机构对拟作出的决定按要求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核。 1.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重大执法决定的范围:(1)符合听证条件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许可决定;(2)减轻行政处罚决定;(3)其他重大执法决定,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2020年版)并报区司法局备案; 2.对所有以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审核机构为执法大队法制科,法制审核的人员1名。法制审核内容为:行政执法管辖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行政处罚依据、程序(包括陈述申辩程序、听证程序)、理由、事实认定及证据、适用裁量基准、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救济途径告知等。 (四)其他相关工作 1.积极参加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并将案卷评查报告报区司法局备案; 2.组织法制业务培训4次,具体内容为: (1)市执法总队轻微免罚工作要求传达;市执法总队举报处理口径传达。 (2)执法记录仪使用培训;分析点评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3)《行政执法工作指引》专题培训; (4)文化和旅游部第45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巡讲。 3.常态化开展行刑衔接工作,登陆两法衔接平台填报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4.每季度向区司法局报送1篇行政执法信息。 三.行政执法亮点工作 (一)认真做好“轻微免罚”工作 根据《文化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上海市文化综合执法机构贯彻实施<文化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的指导意见》《关于文化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登记功能启用的通知》,执法大队共查办轻微免罚案件11起,包括歌舞娱乐场所3起、网吧1起、印刷业3起、书报刊出版物4起。其中上海得间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未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张挂案是《文化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施行后全市文化执法领域首例轻微免罚案件。 (二)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1.执法大队将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监管作为重点调研课题,探索建立歌舞娱乐场所消费者身份证件核验、登记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关于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监管跨部门联动机制,破解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监管难点; 2.执法大队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与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互通行政违法、刑事犯罪案件线索,依法处置公安部门抄告的1家涉赌场所,对为赌博提供条件的娱乐场所作出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并提请发证机关依法注销行政许可; 3.执法大队依法处置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来函反映歌舞娱乐场所、酒吧经营单位接纳未成年人违法行为。 (三)破解无证娱乐场所取缔难题 执法大队着力探索通过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实施取缔。2020年7月22日,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区法学会主办,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法院承办的无证娱乐场所取缔行政执法问题研讨会在区法院召开。市高院、市一中院、市文旅局执法总队相关部门负责人、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市委党校专家学者应邀参会。通过本次会议,区文化和旅游局和区法院在“取缔”行政决定的可执行性、裁执分离模式的可行性层面达成初步共识,并为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
四.明年法治工作计划 1.持续做好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工作; 2. 持续做好各类执法数据的汇总报送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3.持续推进轻微免罚工作; 4.持续推进无证娱乐场所取缔工作; 5.持续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6.持续做好法制培训工作; 7.持续做好罚没物品管理工作; 8.持续做好行政执法协调工作; 9.持续做好单用途预付费卡行政调解、行政执法工作; 10.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申请强制执行工作; 11.持续推进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2.持续推进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常态化管理,优化裁量基准,不断提升公正执法水平; 13.持续推进落实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考评制度。
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大队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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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大队2020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