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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0年1月3日

 

2019年,闵行区文旅局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闵行区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认真履职,严格执法,现将全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 健全制度体系,着力三项制度

(一)落实三项制度体系建设

根据《闵行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闵府办发〔201947号)文件精神,我局建立健全“1+4”制度体系,制定制度方案,制作“四项清单”,规范化、常态化推进 “三项制度”工作。

(二)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

一是强化事前公开。对执法事项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等进行网上公示,我局文化执法大队张贴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救济渠道等信息于办公场所,方便当事人查阅。

二是规范事中公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文化执法大队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活动时,主动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身份,出具告知书,向当事人释明职权依据、权利义务等信息。

三是加强事后公开。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共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71条,行政处罚决定80条。

(三)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文化执法大队制定统一适用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更新文书内容,做到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根据行政执法行为的不同类别、阶段、环节,采用相应音像记录形式,严格记录归档,充分发挥音像记录直观有力的证据作用、规范执法的监督作用。

(四)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法制审核队伍。文化执法大队结合工作实际,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针对如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等内容的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文化执法大队共审核行政处罚案件80起,其中有16起行政处罚案件经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占立案处罚案件总数的20%

二、优化裁量基准,严格公正执法

文化执法大队严格遵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市文化执法总队业务指导意见精神,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定性量罚,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

2018121日至20191130日,文化执法大队以一般程序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行为98起,已立案处罚80起,办结73起,处行政罚款共计1311000元,行政没收款共计44808.42元;没收(收缴)非法音像制品1767张,没收(收缴)非法书刊出版物13794册。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推进审改工作,建设综合窗口

一是完善一网通办。落实“双减半”,目前审批事项承诺时限均已减少一半以上。推出告知承诺,截止目前,已有6家印刷企业通过告知承诺取得许可证。

二是建设综合窗口。针对窗口收件非核心要件实行容缺受理,针对收件初期,采取容错机制,材料缺失只讲问题不退件。全面实行证照快递,鼓励上门取件;鼓励企业通过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甚至“不见面审批”的目标。持续推进公告注销,共梳理娱乐经营许可证过期未换证13家,经过现场勘查取证拟予以公告注销,全年,共办理行政许可782张。

三是落实包容审慎。审批落实包容审慎,申请人因场地改建无法办理许可证,我局开展前期调研分析,综合考虑街镇意愿、行政风险、招商引资等要素,解决申请人办证难题。

四、开展执法检查,做好市场监管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局领导班子分组带队检查文旅市场。春节和进博会前,局领导分别带队对我区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随机检查,检查对象包括文化娱乐场所、宾旅馆等。全年,局领导共带队检查22次,检查文旅场所87家次,出动执法人员61人次,检查发现安全通道堆物、消防器材维护记录缺失等安全隐患,均已让场所当场整改。

二是落实专项工作,认真落实市局文旅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工作要求,针对文化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曲库存有违禁歌曲、“不合理低价游”、无资质导游领队、“一日游市场”等现象进行专项整治。专项整治期间,区文旅局对旅游市场开展执法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262人次,开展了83次执法检查,共检查娱乐场所103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81家、旅游企业118家,交由执法部门处理的场所1家。

三是牵头联合检查,做好进博会期间周边保障工作。进博会前,区文旅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文化执法大队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区进博会周边2公里范围内宾旅馆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市卫星整治办也参与此次检查并对宾旅馆安装卫星天线地面接收设施情况进行了现场指导。此次联合检查由分管领导带队,出动执法人员12人,检查宾旅馆4家。

五、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

一是加强人员管理。动态管理执法人员,严格落实执法证新办、补办、注销等工作。文化执法大队共有在编执法人员24名,上海市行政执法证24张,全年在编在岗执法人员20名。

二是配备执法装备。文化执法大队借助“大数据”开发完成“闵行区文化市场监管平台”并投入使用。执法人员将执法检查情况实时录入移动终端(PAD)并上传至后台,完成对数据的归集、整合、分析。与此配套运行的闵行文化执法“码上查”,市民通过手机扫码就可立即掌握场所基本信息和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情况,为市民提供了权威、高效的服务体验,更提高了市民对社会治理的参与度。同时,采购执法记录仪20台,保证稽查科室执法人员一人一台,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六、加强培训学习,强化法制思维

一是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会,特邀上海社科院法学所彭辉副研究员授课,参与培训共70人次。

二是全年共牵头组织文化行业场所负责人法律法规培训4次,接受培训的人数超过450人次。培训邀请专家为我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电影放映场所经营者进行相关政策法规及经营活动规范讲解,提升了对从业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水平。

三是文化执法大队组织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会4次。1.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2018年度案件质量考评情况反馈;2.观看法律出版社出品的纪录片《行政诉讼三十年》;3.《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实施办法》等政策解读以及案例分析;4.《上海市文化综合执法机构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试行)》《关于对行政处罚案件办案期限的有关规定(试行)等政策学习研讨,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分析和疑难解答等,为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专业素养的提升夯实基础。

四是我局社会文化管理所通过定期召开业务交流例会,及时贯彻学习最新文化市场政策法规,形成以学代训,以案代训的学习模式,注重以老带新的传帮带方式,促进团队整体业务能力的提升。

 

                                                                      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

                                                                        20191230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