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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情况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1年8月20日

 

 

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情况报告

 

一、行政执法部分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1.行政处罚执法行为数据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我局以一般程序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行为69起,已立案处罚54起,办结43起,处行政罚款共计599000元,行政没收款共计4538.8元;没收(收缴)非法出版物(含音像制品)20780件。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我局作出行政强制决定(扣押)8次。

2.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管理培训情况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我局执法大队共有在编执法人员23名,上海市行政执法证23张,上半年在编在岗执法人员22名,上半年共组织法制培训6次。

3.法制审核机构和法制审核人员情况我局执法大队法制科在编在岗执法人员4名,法制审核人员1名。

4.行政复议、诉讼情况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我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情况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强化事前公开

将行政执法主体、法定职权(种类、依据)、程序(办案流程)、救济渠道、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在执法大队办公场所公示栏公示,明确法定职权,接受社会监督。

将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及时在闵行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2规范事中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主动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身份;主动向当事人发放《上海市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公开告知书》,主动释明执法依据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在出具的行政执法文书中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救济渠道)等内容。

我局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统一着执法服装、佩戴执法标识。

3加强事后公开

常态化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行政处罚决定公示。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上半年我局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共计54件,公开率100%。

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当事人,及时撤下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上半年我局出具《准予修复决定书》1件。

完成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填报行政执法有关数据。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一般记录要求

规范执法用语,使用本系统统一的执法文书格式文本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并报区司法局备案,做到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

2特别记录要求

对实施行政强制、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行政执法现场进行全程音像记录;

对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听证、留置送达等),视情进行音像记录。

3装备管理要求

配备执法记录仪20台,保证稽查科室人手一台,剩余机动调配;

明确执法音像记录的使用规范、记录要素、用语指引、存储应用、监督管理等要求,责任落实到人。

4记录资料管理要求

配备数据储存终端及数据管理软件,对执法记录仪拍摄的音像记录进行集中储存、管理,确保原始音像记录可实时调阅、下载;

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提请行政相对人查看原始音像记录文件无误后,将原始音像记录文件刻录成光盘放入证物袋内封存,由行政相对人在证物袋封缄处签名或盖章确认,确保音像记录规范、合法、有效。

3.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核。对所有以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审核机构为执法大队法制科,法制审核人员1名。法制审核内容为:行政执法管辖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行政处罚依据、程序(包括陈述申辩程序、听证程序)、理由、事实认定及证据、适用裁量基准、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救济途径告知等。

4.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我局在对司法判例进行认真研究,并向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请益后,着力探索通过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实施取缔,对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完善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具有重大意义。上半年我局已办理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案件2起,其中1起已进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阶段。

5.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常态化开展行刑衔接工作,登陆两法衔接平台填报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上半年我局已办理行刑衔接案件1起(移交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

6.推进基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我局与区公安分局互通行政违法、刑事犯罪案件线索,依法处置公安部门抄告的涉黄、涉赌、无证经营以及出版领域违法活动线索。

7.完善执法人员管理培训

我局执法大队上半年组织业务培训6次,具体内容为:

1)法制科选取典型行政执法案例,通过点评分析的方式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示范指导;

2)印刷、网络出版、版权领域执法业务培训;

3)行政处罚法、著作权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内容培训。

二、市场管理部分

(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

按照年初计划,我局上半年共结合日常工作完成“双随机”检查6个,其中联合市场局、公安、消防、卫健委开展了一次歌舞娱乐场所“联合双随机”;联合市场局、卫健委、消防开展了电影院联合双随机。抽查企业基数280家,随机抽查企业数107家,占比38.2%。开展双随机检查数量及家数均居区前列。完成游艺机设备二维码标识张贴、网吧文化服务器安装。

(二)完成卫星锅整治前期工作

根据市卫星整治联席办要求,局市场科起草了《闵行区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在宣传部召集下,召开了闵行区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沟通会,并经区政府同意成立了区卫星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小组。4月23日,根据市政府工作布置,召开闵行区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暨闵行区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并联合房管局发文布置卫星锅拆除工作。街镇共统计上报卫星锅2748个,此项工作正在推进中。

(三)召开文旅市场业务培训

上半年,分别组织辖区内重点酒店、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等行业召开业务培训会,就消防、行业发展等方面请老师讲课,并邀请公安、文化执法就行业规范经营做了工作布置。4场培训总计参加人数超过350人。

三、窗口审批部分

(一)行政许可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我局共受理行政许可申请235件,其中即办件30件,承诺件205件,办结数200件。受理行政指导申请11件,现场勘察11次,出动人数33人次,办结10件。按照区府、区信用办许可公示和信息共享的要求,分别在区府网、区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区信用平台公示许可信息200条。

(二)行政许可专项工作情况

1.完成全区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及延续工作。按照市新闻出版局文件精神,对辖区内127家印刷企业的经营状况及年度报表进行审核,现场勘验95家印刷企业,符合条件换发新证79家。

2.完成全区出台对应事项下提交线上申请,利用电子证照库引用营业执照等相版物零售企业年度报表及换发新版许可证的工作。根据今年出版物年报工作要求,在线审核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118家、指导34家出版物零售企业完成市局抽查企业报告上报,核验通过的企业均按要求发放新版许可证。

3.开展电影放映单位年检工作。以放映质量和防疫要求作为今年重点审核要求,由市电影行业协会对辖区内48家企业进行放映质量检测,目前通过检测企业31家,发放放映单位经营许可证26件,17家电影院仍在整改中。

4.新增点播影院咨询和许可。按照《关于开展上海市点播影院市场规范整治的通知》,对辖区内已开设或意向开设点播影院的企业进行业务咨询和指导,对符合办证条件的企业,督促企业尽快办理许可证,目前共有1家点播影院办理许可证,7家企业进行基础信息报备。

(三)行政审改及“一网通办”工作

1.推出一批“一业一证”行业综合许可(一件事清单)。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复制推广浦东“一业一证”工作经验,电影院、书店、网吧、画廊、游乐场、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宾馆8个行业全面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大幅压减审批环节和时限,简化审批手续。目前游乐场、电影院、书店、画廊已在“一网通办”闵行页面上点亮,相关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流程再造正在按照我区实际进行更新改造。

2.推进“好办”“快办”服务。经过前期梳理排摸,选取出版物网上发行的备案、设立艺术品经营单位的备案(新办),探索“3分钟填报、零材料提交”的“快办”服务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重点对基本信息、申请条件、表单、申请材料、特别程序等审查要点进行颗粒化拆分,尝试智能问答、表单式申报等申报方式,实现“快办”服务功能落地,提升企业群众办事的获得感。

3. 新增自管公共服务事项,扩大公共服务事项覆盖面。依托“一网通办”区自管公共服务事项渠道,首创线上全程办理印刷企业年度报告服务。以往印刷企业年度报告采取线下办理方式,企业需携带营业执照、印刷许可证等证照材料到窗口办理,存在办理时间长,来回跑动的情况。今年企业只需在“一网通办”平台对应事项下提交线上申请,利用电子证照库引用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实现快速填报。通过“一网通办”线上办理模式,缩短了企业办事时间,实现线下办事向线上平台不断延伸,今年共有79家企业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完成年度报告工作。

4.授权综合窗口建立“窗口事务官”制度。积极配合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大厅,确定“新闻出版和印刷企业综合指导服务”作为“窗口事务官”制度事项落地并签订协议,对综合窗口人员进行充分授权,被授权窗口人员可直接完成相关业务办理,切实做到窗口即办件比例进一步得到提升。

 

 

                                                                                           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7月19日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