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区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19〕15号),根据《闵行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方案》,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现将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规范应对行政复议诉讼,强化行政执法工作监督 区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确保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有效。全年共应对复议诉讼340件,其中,行政复议304件,行政诉讼36件,与2024年同比上升34.9%。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化解率27.4%。全年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共计11人次,出庭率达100%。 二、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各项工作 (一)行政许可情况 2025年全区新设各类市场主体22224户,同比减少13.10%。新设食品流通经营户1948户、餐饮服务经营户3736户、食品生产企业5户、药品经营企业33户、医疗器械持证企业151户、医疗企业备案472户。全区共有各类市场主体24.22万户,同比减少1.19%。 (二)行政检查情况 2025年开展涉企行政检查35215户次,其中非现场检查15588户次,占比44.27%。联合检查2400户次。有计划检查同比下降50%。 (三)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情况 2025年全年共办结各类案件4967件,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全年已对445件案件不予行政处罚。全年共采取行政强制措施9件,申请法院行政强制执行13件。 三、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区市场监管局2025年全年共计新办执法证32件、注销执法证32件,目前共有持证人员455名。区市场监管局加强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培训,培养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养和职业能力,2025年共计开展执法培训40余次。 |
当前位置:
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