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区绿容局按照《闵行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现将2024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情况工作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2024年1月至6月,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起,共计结案1起,结案率100%。其中,罚款1起,共计罚金17.85万元。开展行政检查67次,其中:复检复查57次、野生动物常规监督检查10次。共办理区级行政审批及备案类事项2490件,其中:绿化107件、市容环卫2382件、林业1件。我局现有持证行政执法人员28人。监督科为法制审核机构,法制审核人员共3名。2024年1月至6月我局未产生行政复议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情况 (一)加强行政执法公示 根据《闵行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动态化更新行政执法事项公示,明确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出示或者佩戴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全面履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定职责。 (二)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2台,明确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严格根据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地记录执法活动。 (三)加强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严格落实《闵行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重大执法事项法制审核的试行办法》及《闵行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建立法制审核员队伍,进一步加强法制审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 (四)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日内,将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录入信息平台,我局坚持及时录入、按时按质完成行刑衔接平台信息录入工作。 三、下一阶段工作推进措施 (一)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执法责任制 按照《上海市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规定,认真做好执法证的申领、换证和注销等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三项制度”的落实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工作,确保行政执法在“阳光”下操作;进一步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督办,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三)进一步加强“普法”学习,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培训讲座、集中学习、自学等学习形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新形势下理论知识及法规、政策和制度的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将学习成果与工作更好的结合,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办案水平,提升办案质量。
闵行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4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