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科委:
你单位向区政府报送备案的《关于印发<闵行区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意见>的通知》(闵科委规发〔2025〕2 号)已收悉。经审查,现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准予备案。
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