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路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向区政府报送备案的《江川路街道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闵江办规发〔2025〕1 号)已收悉。经审查,现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准予备案。
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