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
你单位向区政府报送备案的《关于印发<关于对本区重残无业人员继续实施生活补贴的通知>的通知》(闵民规发〔2025〕2 号)已收悉。经审查,现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准予备案。
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