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梅陇镇人民政府印发〈梅陇镇关于促进农转非“镇保”人员就业的实施意见(修订稿)〉的通知》的备案审查意见书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年8月14日
闵府办规备字〔2024〕9号 梅陇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向区政府报送备案的《梅陇镇人民政府印发〈梅陇镇关于促进农转非“镇保”人员就业的实施意见(修订稿)〉的通知》(闵梅府规〔2024〕1号)已收悉。经审查,现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准予备案。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4日 |
留言 |
|||
*姓名 | |||
*联系方式 | |||
*电子邮箱 | |||
*验证码 | |||
公众意见 |
|||
咨询人 | 意见与建议 | 回复内容 | 提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