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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闵行区委办公室 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5年闵行区领导包案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闵行区政府研究室、闵行区政府外事办公室、闵行区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年8月28日

闵委办〔2025〕12号

 

中共闵行区委办公室  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2025年闵行区领导包案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莘庄工业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区委、区人民政府各部、委、办、局,各区级机关,各人民团体,区各直属单位:

   《2025年闵行区领导包案工作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中共闵行区委办公室

                                                                                 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25日




2025年闵行区领导包案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全面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在前几年的工作基础上,区委、区政府继续聚焦信访突出问题矛盾,通过区领导包案,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分工原则

原则上按照区委、区府班子领导分工、联系街镇进行包案。在2024年区领导包案的基础上,将今年新下发的国家信访局、市信访办重要交(督)办件、去京越级访10次以上名单、市办下发领导接待件,一并纳入安排区领导包案(合计34件)。

二、对各相关单位工作要求

一是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区、镇(街道、工业区)两级信访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实体化运转,各街镇(工业区)要将涉及的信访事项由党政分管领导专案协调研判,逐案落实包案领导,成立工作专班,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做实“三个一定”和“一人一策三方案”等措施,持续跟踪后续情况,确保不再反复、反弹。

二是强化督查问效。对于体量大,疑难复杂、推动不利的街镇,区联席办将在下半年的实地督查中突出重点、逐案分析、找准症结、加强指导,并通过每月数据通报真正督查到短板,问责到点上。通过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全力“化解一批、缓解一批、稳定一批”,实现上述积案化解率不低于全市平均,所涉信访人信访数量降幅不低于全市平均。

三是集中力量攻坚。从信访矛盾全过程、全链条、全生命周期来思考如何破解难题,坚持分类施策抓好化解,针对合理诉求已解决但仍未息访的,整合多方力量做好释法明理、道德教化,力促信访人思想转变;针对暂时不具备化解条件的,切实拿出化解方案和时间表,给出明确合理预期,争取群众的理解配合。

 

附件:2025年度闵行区领导包案明细表


2025年度闵行区领导包案明细表

序号

包案区

领导

责任单位

信访人

信访事项概况

类别

备注

1

陆方舟

浦江镇

计安仙

信访人反映对浦江镇建中村八组宅基地房屋拆迁面积认定存有异议,要求政府重新计算面积。计安仙户在动迁协议签订后,对动迁安置补偿提出异议,欲推翻动迁安置协议,并擅自在建中村八组三鲁路东侧搭建无证房。

信访50次以上、近期市交办信访积案

2024年区委书记包案、联系

街镇

2

浦江镇

刘人杰

信访人反映,陈行村张家宅2008年遇动迁,宅基地权证人是其前妻张丽,信访人系宅基申请人之一,其认为自己与张丽在动迁前已离异,动迁部门仅安置前妻,其未得到动迁补偿安置,要求按照单独一户享受安置。

集中治理第二批再督办件、去京越级访10次以上名单

2024年区委书记包案、联系

街镇

3

 

新虹街道

汪家善

信访人反映,2007年7月在没有签订房屋拆迁协议的情况下,闵行区政府将其位于华漕镇新家弄村13号的房屋强拆,房屋面积约300平方米,至今未安置补偿到位。2013年区、镇承诺给予解决100平方米的门面房,至今未兑现。要求尽快兑现门面房,对强拆损坏的物品进行赔偿。其表示不服当地政府作出的裁决书,要求撤销裁决,给予合理补偿安置。

集中治理第一批再督办件、市交办信访积案、去京越级访10次以上名单

2024年区长

包案

4

区卫健委

王红霞

信访人反映,其与班尔奇(上海)家居科技有限公司的劳务合同未到期,由于其在上班期间因甲醛中毒晕倒2次而遭到非法解雇。工厂不肯为其做职业病鉴定证明,本人要求做职业病鉴定,并恢复劳工合同赔偿经济损失、甲醛中毒所造成身体精神伤害的赔偿。

信访50次以上、市交办信访积案、去京越级访10次以上名单

2024年区长

包案

5

王观宝

虹桥镇

姜婉晴

信访人反映,虹中路780弄41号103室开设饭店油烟扰民,且有违章搭建,要求对此进行处理。(该信访矛盾系邻里纠纷引发)

集中治理第一批再督办件、市交办信访积案

2024年包案

6

浦江镇

谈继九

信访人反映,2003年其杜行乡群益村9队宅基地动迁时,作为立基人未接到拆迁办通知,导致权益受损未能分到房子。信访人认为拆迁程序存在问题,并要求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此事,保障其合法权益。

复查件

2025年上半年区领导听取过工作汇报

7

祝学军

梅陇镇

徐惠娟

信访人自2005年起,因其徐汇区华泾镇房屋动迁安置事宜长期信访,后其多次写信至各级人民政府,反映2010年11月闵行区以商业开发的名义,将其位于梅陇镇行南村的住房动迁,要求给予动迁安置补偿。

集中治理第二批再督办件、291、市交办信访积案、去京越级访10次以上名单

2024年包案

8

新虹街道

徐月兴

信访人反映闵行区华漕镇原建设中心村40号和原建设村徐车亭42号房屋动迁安置问题。2007年动迁时,信访人坚决要求将建设村徐车亭42号按有证房屋进行补偿,虽经多次协商,但动迁双方仍未达成协议。2008年对该户强制拆迁,强拆当天,该户与有关部门签订了中心村40号房屋动迁补偿安置协议,但其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不断上访,要求对其徐车亭42号房屋按一户农民户进行合理补偿安置。

集中治理第一批、去京越级访10次以上名单


9

唐劲松

梅陇镇

徐惠仙

信访人反映,2010年闵行区政府以商业开发名义启动征地拆迁,将其家位于梅陇镇行南村徐家湾25号房屋纳入拆迁范围,同年9月6日,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就其家拆迁问题作出房屋拆迁裁决,其未在裁决规定的时间进行搬迁,同年10月12日,闵行区政府作出强制执行通知书(闵府强执〔2010〕25号)并将其家房屋强制拆除。其对裁决和强制拆迁不服,要求给予合理补偿安置。

信访50次以上、291、449、市交办信访积案、去京越级访10次以上名单

2024年包案、联系街镇

10

区交通委

顾翠红

信访人系塘口村村民,反映其房屋靠近浦业路工地,因浦业路施工,造成该户住宅地基下沉严重,房屋开裂,下雨墙角渗水等问题,认为房屋存在安全隐患,要求动迁、修复或给予赔偿。

国家局重要督办件

2024年包案

11

吴继华

虹桥镇

马长发等

信访人反映其位于长宁区原有住房于2001年被上海古北(集团)有限公司动迁,双方签订过安置协议,并领取过拆迁过渡费、设备迁移费等。现认为原来所签协议是在其不了解政策的情况下受骗签订的,古北集团在没有取得《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动迁,要求撤销原协议,重新进行安置。

信访50次以上、291、市交办信访积案

2024年包案

12

虹桥镇

张雄明

张雄明信访反映其是长宁区姚虹东路和西路的沈陈巷、马更浪的村民代表,其认为1996年古北集团征地不合法,补偿不到位,对动迁分房、小区设施、房屋质量等问题不满,要求协调解决。

集中治理第一批再督办件、291、去京越级访10次以上名单


13

张宇祥

吴泾镇

洪仙华

信访人反映,2009年4月29日,其丈夫与上海紫竹科学园区吴泾镇开发办公室和上海闵行闵三房屋拆迁有限公司签订了拆迁协议,签字人是其丈夫洪引明。信访人称,其房屋为三层,宅基地占地面积275平方米,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协议认定面积为300.27平方米,现其不认可该协议,要求撤销协议,重新补偿。

集中治理第一批再督办件、291、市交办信访积案、去京越级访10次以上名单

2024年前任副区长包案

14

吴泾镇

王宏伟

自2011年起,信访人王宏伟多次以信、访、网等形式,反复到镇、区、市、国家信访局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信访反映,2008年1月20日,其与上海紫竹科学园区吴泾镇开发办公室、上海闵行闵三房屋拆迁有限公司签订了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但其对动迁政策、安置补偿、额外奖励等不认可,认为吴泾镇的动迁政策违反法律和政策规定。

集中治理第一批再督办件、国家局重要督办件

2024年前任副区长包案

15

 

 

浦锦街道

 

文尚伟

 

信访人文尚伟、夏雨等向浦锦街道反映上海杉樾餐饮

2管理有限公司(对外店招“杉姐老火锅”),拖欠22名员工于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0月25日期间工资,合计158478元,要求政府部门协调解决。

 

区三项机制报送案件

 

2025年上半年区领导听取过工作汇报

16

 

浦锦街道
浦江镇

 

 

 

信访人自2013年起为其姐姐庞琴容向浦江镇人民政府提出建房申请,但未获批。2015年,浦江镇析出浦锦街道后,信访人再次向浦锦街道提出建房申请,但街道告知其已有复查、复核意见及法院诉讼结果,无法批准。信访人认为基层政府不讲理、推诿,要求批准其姐姐庞琴容建房申请。

 

国家局重要督办件

2024年组织部部长包案、

联系街镇

17

梁经军

古美路
街道

马凤宝

信访人反映其家位于徐汇区虹梅路曹家塘90号(徐汇区虹梅街道),2009年11月24日房子被强迁,不服,要求补偿安置。该案已经闵行区法院和上海市中院判决,其对判决结果不服。

集中治理第一批再督办件、信访50次以上、市交办信访积案

2024年包案

18

区市场局、区公安分局

 

信访人反映2016年10月其企业在闵行区麦多生活广场展销海澜之家尾货,遭到海澜之家雇佣人员殴打,并被拿走服装近3万件,价值200余万元,要求相关部门进行妥处。

第二批集中治理再督办件

2023年包案

19

张鹏宇

新虹街道

钱红丽

 

信访人反映其所在的管更浪6号因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动迁,动迁单位按照120㎡的备案面积让其享受优惠政策,补偿安置了2套动迁房。后其对动迁安置方案不满,不断至各级政府上访,要求增加一小套安置房。

信访50次以上、291、449、市交办信访积案

2024年包案

20

浦江镇

孙步超

信访人孙步超等15人系浦江镇群益村村民,反映该村于2000年沿三鲁公路东侧建设了“群益市场”,将沿街门面出售给部分村民,但一直无法办理产权证件。2019年起,因“群益市场”被列入市级“三合一”专项整治督办项目,浦江镇人民政府对相关门面予以关停处理至今。信访人要求属地政府主管单位尊重历史事实,帮助其办理产证并允许其继续经营,并要求政府尽快出具解决方案。

国家局重要督办件、市重要交办件

2024年包案

21

 

七宝镇

何桂英

信访人反映,2000年9月4日其户200平方米的楼房被拆迁,其于2000年签订动迁协议,其认为协议是被迫签订的,要求撤销协议,并按目前的动迁政策重新安置。

信访50次以上、市交办信访积案

2024年包案、

联系街镇

22

七宝镇

王苏珏

信访人反映,2005年3月8日七宝镇徐家厍21号住宅被强拆,户主为其亲戚,至今未补偿,要求安置住房赔偿损失。

集中治理第二批再督办件、国家局重要督办件、291、449

2024年包案、

联系街镇

23

 

颛桥镇

王家来

信访人自2014年6月6日起写信、走访,反映其于1966-1971年期间在颛桥公社居委“五七”联队工作,在丰收拖拉机厂做外包工作期间,从拖拉机上摔落,造成意外伤害,至今未落实工伤待遇;现其生活困难且体弱多病,而每月补贴仅500元,要求颛桥镇和居委会对其关心生活并给予一定的补助。

信访50次以上、449、市交办信访积案

2024年包案

24

颛桥镇

孙巧珍

信访人反映,其户原有两层楼房,总面积近250平方米。2002年动迁时,因对颛桥动迁办测算的房屋面积不认可,不同意动迁,颛桥动迁办采用断水、电话骚扰等逼迁,其丈夫于2002年10月18日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随后房屋被拆除,多年来一直租房居住,要求重新安置。

集中治理第一批再督办件、291、449、市交办信访积案

2024年包案

25

谭瑞琮

七宝镇

杨俊荣

信访人反映,要求七宝镇人民政府与沪星村解决其祖父杨德成征地转城市居民后,退休未享受到征地居民待遇的问题,要求政府部门解决。

信访50次以上、市交办信访积案

2024年包案

26

颛桥镇

杨治安

信访人反映,2023年3月9日其接到颛桥镇中心村民委员会的通知洽谈动迁事宜,但2023年3月28日被电话告知其与母亲两人无法享受此次动迁。信访人认为,动迁办不分配其与母亲两人应有面积的份额,要求有关部门处理。

国家局重要督办件

2024年包案

27

 

马桥镇

朱益芳等

信访人反映,1997年闵行三水厂和马桥镇把彭渡四队房屋拆迁,至今未得到水厂补偿费清单和五联单,要求按照国家政策办事。且要求对1997年动迁安置补偿标准进行重新核定,并对村民的利益进行依法合理补偿。

信访50次以上、291、449、市交办信访积案

2024年包案、联系街镇

28

莘庄镇

杨晓薇

信访人反映,要求对沁春园一村89、91号环评数据进行复测,对92-98号房屋局部改造施工围栏、施工告示,明确施工工期及恢复工作至今未复原;信访人认为,复测时居民代表应当在现场;信访人要求测量结果由复测方签字盖章给予确认。

区三项机制报送案件

2025年上半年区领导听取过工作汇报

29

可晓林

华漕镇

张惠兴

信访人反映,其是华漕镇侯家角村村民,2006年,该区以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为由对他们的房屋实施拆迁。因补偿标准过低,他们不同意搬迁,后区房管局于2007年9月24日作出裁决,区政府于2007年11月5日作出强制执行通知书,2008年3月13日,其房屋被强行拆迁。其对强拆不满,认为行政行为违法,要求给予合理安置补偿。

集中治理第一批再督办件、291、449、市交办信访积案

2024年包案、联系街镇

30

华漕镇

唐慧娟

华漕镇西街9号唐慧娟信访反映2016年3月18日,因闵行区华漕港动拆迁,在未达成安置协议的情况下,动迁组以违建的名义,将其位于华漕镇西街9号的合法产权房屋拆除。要求给予安置补偿。

集中治理第一批再督办件、449、291

市办下发领导接待件

31

 

浦江镇

孙证明

浦江镇徐凌村四组37号孙证明反映其家位于浦江镇的房屋合法有证,未经国家依法征收和征用,于2008年被闵行区房管局以闵房地拆许字(2008)第06号裁决书裁决后强行拆除,当时派出所和动迁办将其打伤,报案多年至今未能处理。要求赔偿,并追究违法人员责任。

集中治理第一批、449、291、去京越级访10次以上名单


32

莘庄工业区

徐国忠

信访人反映,其于2008年3月进入莘庄工业区社区管理中心综合科工作,当时职级定为综合科员C,后被借调至莘庄工业区总值班室工作。2009年因体制改革,各职能部门及人员重新定岗定编,其对被确认为工业区工勤编制员工不满,要求享受莘庄工业区总公司员工编制。


市办下发领导接待件

33

 

区交通委

区城投公司

廖凤华

廖凤华户多次向国家局反映其房屋因浦业路施工受损,提出要求对其房屋进行重建、拆迁、合理补偿、修缮等诉求。

国家局督办

改进工作建议件

分管条线

34

吴泾镇

朱  镭

信访人反映,吴泾镇政府在2008年1月5日违法拆迁其位于新建村二组13号的房屋(面积90多平方米),导致其屋内的财产灭失,至今未得到安置也未得到赔偿。信访人对此不满,要求合理补偿安置、财产损失及多年上访的经济损失。

集中治理第一批再督办件、449、291、去京越级访10次以上名单

2023年前任分管副区长包案   



 

 

中共闵行区委办公室

2025年8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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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