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府发〔2022〕1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对《2022年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调整。请各承办单位严格遵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履行程序,做好闭环管理。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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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2年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闵行区政府研究室、闵行区政府外事办公室、闵行区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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