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府发〔2026〕6号
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26年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持续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进一步提升决策科学性、民主性与法治化水平,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6年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决策程序,认真组织实施。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提升决策质效。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组织实施职责,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加强决策前期调研与可行性分析,注重政策协调性与实施可持续性,确保各项决策按时高质量落地。 二、完善动态管理,优化调整机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承办单位应依据《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实际情况变化或上级部署要求,按程序及时提出目录调整建议,确保目录内容与实际工作需求相匹配。 三、健全层级管理,规范目录公开。各单位应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属本单位职权范围内的重大决策事项,须依法自行决策,并于2026年3月31日前向社会主动公开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同时将目录报送区政府办公室备案,接受监督指导。 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成效。区政府办公室将对纳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实施全流程指导与监督,定期开展专项督查与评估。将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与法治政府建设评价体系,强化结果运用,推动决策程序刚性落地。 特此通知。
附件:2026年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6年3月27日
附件 2026年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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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6年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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