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SY200202100139
- 主题分类:其他\其他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1-08-10
- 发文字号:闵府发〔2021〕30号
- 发布日期:202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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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府发〔2021〕3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 现将《闵行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21年8月10日
闵行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为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努力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切实实现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生态服务优质高效供给,全面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新闵行,根据《上海市闵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本区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一)“十三五”主要工作成效 “十三五”以来,闵行区坚定不移实施“生态立区、生态强区”战略,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全面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切实增强环境民生福祉,实现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既定目标。 1.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聚焦水、气、土等领域合力攻坚治污,建立“1+1+3+X”污染防治攻坚体系,滚动实施第六轮、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累计实施治理项目200余项。大气方面,全面完成中小燃油燃气锅炉提标改造和工业炉窑污染治理,实现达标排放;完成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371家,基本消除VOCS无组织排放;全面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管理,发放环保牌照5159张;全区符合要求的在建工地和码头全部安装扬尘在线监控系统,14个街镇(莘庄工业区)创建成扬尘污染控制区。水方面,全面实施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陆域部分封闭式管理,基本完成二级保护区内排污企业关闭清拆;完成181条段中小河道黑臭整治,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土壤方面,完成全区农用地和“12+3”类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加强在产和关闭企业土壤污染防治;实施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对539个建设用地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存在污染的38个地块实施治理修复。至2020年底,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达到88%,较“十二五”期末提高17.6个百分点;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降至32微克/立方米,较“十二五”期末下降43.9%;20 个市考断面水质100%达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实现了跨越式提升。 2.生态环境建管水平持续提升。“十三五”期间,全区环保投入超过435亿元,年环保投入占GDP比重维持在3.5%左右。垃圾处理方面,全面推行垃圾全程分类,生活垃圾分类覆盖各居住小区、行政村和公共机构、社会单位,初步建成“两网融合”收运体系,10个街镇创建成为上海市垃圾分类示范街镇,全区成功创建为上海市垃圾分类示范区;完成闵吴生活垃圾转运码头集装化改造和闵北转运站建设,建成闵行厨余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程,形成大型集装化处理与小型就地就近处理相结合的湿垃圾处置模式;建成14个镇级临时建筑垃圾中转分拣点,启动马桥和华漕再生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全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绿化建设方面,完成浦江郊野公园一期、外环生态专项(梅陇段)、闵行文化公园四期、马桥旗忠森林体育公园一期等绿地建设;结合“198”区域复垦生态修复,开展重点生态廊道、一般公益林等林地建设;优化提升城市绿地功能品质,推进城市绿道和立体绿化建设,绿地、街心花园和老公园改造,林荫道、绿化特色街区和园林街镇创建。全区共新增各类绿地686.58公顷,其中公园绿地364公顷;完成生态廊道1569亩、一般公益林及资源造林7627亩;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55平方米/人,森林覆盖率达到18.2%,分别较“十二五”期末提高1.25平方米和2.48个百分点。污水处理方面,完成闵行区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污水外排工程、虹桥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污水管网完善工程、1300万平方米小区雨污分流改造、2万余户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等9项城镇污水系统建设工程,全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3%,比“十二五”期末提高3个百分点。 3.绿色转型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划定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在规划用地、产业发展等方面全面实施“三线一单”管控。加快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规划环评、区域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管理体系,实行排污总量指标区域统筹和主要污染物税收指标测算,从规划和项目源头把好环境准入关,推动优质资源落地。坚决淘汰高能耗、高污染、高风险、低效益落后产能,累计淘汰“三高一低”落后产能2286项。坚决实施“198”土地减量化,清腾土地资源505公顷。加快“195”地块转型升级,重点调整占用资源多、土地使用效率低、产业发展能级低的成片区域,推动江川沧源科技园、梅陇众欣产业园、颛桥光华路创意街区、新吴泾工业园等16个区域成片转型。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完成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浦江国际科技城、莘庄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改造88家,建成绿色工厂15家。至2020年底,全区能源消费总量和单位增加值能耗分别较“十二五”期末下降10.5%、23.4%;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较“十二五”期末削减5.2%、22.4%、100%、21.3%,经济发展的资源环境效率明显提高。 4.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不断增强。全面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登记工作,初步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污染源管理体系,实现企业按证排污、政府依证监管。全面推行“差别化”、“非现场”、“第三方”等环境监管方式,建立企业环境绩效等级评价制度,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和“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制度,完成环境税费制度改革,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不断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完善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控网络,建成8个大气自动监测站、50个大气环境监测地面微站、70个道路扬尘自动监测点、7个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4个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站、16个道路噪声自动监测点,基本实现大气、水、噪声环境质量实时监测;完成71家废水排放企业、4家锅炉废气排放企业、23家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联网,实现对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的实时监控。建立“1+2+X”环保共商共治机制,构建政府、园区、企业“绿色共建联盟”,在社区、学校等开展绿色创建活动,促进各方共同履行生态环保责任,积极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全社会环保共建共治共享水平明显提升。 5.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成立全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出台《闵行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试行)》、《闵行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立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责任体系。完成生态环境部门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建立区-镇-村三级监管模式,进一步夯实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闵行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闵行的实施意见》,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体系。将深化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改革纳入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重要领域,加快开展区级层面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治理、资源节约利用等制度改革工作,着力破解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制度瓶颈。 闵行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二)“十四五”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美丽中国建设将进入关键期。上海市将全面推进“五个中心”建设,稳步实现生态之城建设目标。闵行区要在建设创新开放、生态人文的现代化主城区,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重要战略支撑区建设上取得重大进展。无论是国家、上海市还是闵行区自身的发展都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十四五”闵行区生态环保工作将面临新变局、新作为、新阶段和新要求的多重挑战。 1.宏观层面上,生态环境保护面临新变局。全球政治经济格局变化以及新冠疫情后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确定性导致局部经济利益与宏观环境效益之间的取舍与博弈更加激烈,保护与发展之间面临着相互影响和再平衡的不确定性。同时,仅通过末端治理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的空间有限、边际成本越来越大,更加需要各领域在强化源头防控、加大绿色发展上下更大力气,充分发挥生态环保在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中的作用,促进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此外,历史累积的环境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一些新兴战略性行业带来的废旧蓄电池、持久性有机物和环境激素等污染问题,将随着消费规模的上升而更加凸显,环境问题将处于新老交织、多领域化的复杂阶段,环境治理的难度和风险管控的压力也将不断加大。 2.区域发展上,闵行生态环保需要新作为。“十四五”时期,闵行区经济社会发展将以“加快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为目标导向,围绕“提升核心优势,深度产城融合”的发展主线,空间上将实现南部先进制造业和北部现代服务业的“南北联动”,虹桥和莘庄两大城市副中心的“双核辐射”。生态环保工作既要在促进和服务南北经济高质量发展上进一步体现作为,正确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生态环保工作更要在深度产城融合、创造高品质生活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努力提供更优更好的环境质量和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 3.污染趋势上,生态环境治理进入新阶段。“十三五”期间闵行区生态环境质量虽然实现了跨越式提升,但改善的基础还不够稳固,时有波动。大气主要污染物因子仍处于临界超标水平,以PM2.5和臭氧为代表的复合型、区域性污染特征明显,道路工地码头扬尘污染问题、餐饮油烟扰民问题等需进一步解决。河道岸上截污控源还未彻底,特别是小区雨污分流、农村截污纳管等仍有短板,存在治理后的河道水质出现反复的现象;河湖水生态系统也比较脆弱,消黑除劣后水体富营养化问题逐渐成为水环境面临的新风险。生态建设与土地利用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土壤污染底数尚未全面掌握,污染防治工作刚刚起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等仍将持续增长,末端处置和综合利用能力不足。机动车等交通需求刚性增长,移动源污染物排放贡献占比将持续走高,结构性污染矛盾依然突出。此外,碳达峰、碳中和也对生态环保提出了新要求,环境问题将处于新老交织、多领域化的复杂阶段。 4.治理能力上,对机制手段创新提出新要求。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绿色发展要求的不断提升,对生态环境治理的系统性和综合性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生态环境治理更多依靠行政手段,市场化机制、社会化手段明显不足,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元治理体系尚未真正形成,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任务艰巨。此外,随着生态环境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落地,生态环境部门将进一步统一行使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新职能的纳入对区级生态环境部门在提升新领域监管能力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进一步加强生态环保能力建设,练好内功,才能在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上发挥新的作为。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闵行建设“上海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重要战略支撑区,创新开放、生态人文的现代化主城区”的总体定位,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中予以统筹考虑全面推进,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作为工作根本,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相协调,加快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切实实现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生态服务优质高效供给,全面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新闵行。 (二)基本原则 以“高水平保护、高标准治污、高品质建设”为工作总方针,坚持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将坚持生态优先、强化源头防控、夯实绿色发展基础放在突出位置,推动形成符合闵行产城融合发展路径的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强化对城市空间分级分类管控指导,加快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协同。 2.突出质量核心、系统治理。坚持目标、问题和效果导向,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提升环境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精准发力、科学施治、依法推动。统筹生态环境各要素、各领域,进行整体保护、宏观管控、综合治理,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3.突出政策创新、多方共治。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为核心,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惩治和激励并重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形成完备的政策、制度、规范体系,严密的执法监督体系;形成政府大力推进、市场有效驱动、公众自觉参与的良性互动的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断增强,生态宜居品质持续提升,有利于推动产业生态发展、人居生态和谐、自然生态健康的格局初步形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初步实现,创新开放、生态人文现代化主城区的环境基础进一步夯实。 展望2035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改善,达到发达国家先进城市水平,基本建成生态环境质量良好、绿色低碳产业发达、绿色生活方式流行、环境治理体系先进的生态城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闵行目标基本实现。 ——环境质量方面,到2025年,大气六项常规污染物全面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中PM2.5 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AQI优良率稳定在85%左右,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地表水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85%左右,市控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60%,河湖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污染治理方面,到2025年,全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到100%;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9%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完成市要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9%以上。 ——绿色发展方面,到2025年,全区环保投入占GDP比重保持在3%以上,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市要求,碳排放总量实现达峰,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能源消费总量、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进一步下降并完成市要求,资源能源节约水平不断提升。 ——生态宜居方面,到2025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19.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新增河湖面积不少于100公顷;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达到55%以上;公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闵行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 聚焦上海南部科创中心和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以“四个论英雄”为导向,以“三线一单”管控、清洁生产、低碳发展等为抓手,加快提升南部先进制造业清洁发展和北部商务区低碳发展水平,着力形成清洁绿色的生产方式和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 1.提升南部先进制造业清洁发展水平。全面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推进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建立产业基地和产业社区、零星工业用地、其他现状工业地块分级环境管控体系,落实产业准入、技术改造、转型复垦的分级管控要求。全力促进优质产业发展。围绕高端装备、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产业发展要求,持续强化环评扶持引导和源头把关作用,提升产业污染防治水平。全面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发展。积极推进区域内重点工业企业开展绿色工厂、绿色产品和绿色供应链等创建,持续推动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莘庄工业区等创建绿色园区,以点带面有效实现工业绿色升级。严格落实清洁生产审核制度。继续推动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引导和激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不断提升行业清洁生产整体水平,到2025年,完成50家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覆盖率达到100%。 2.加快推动北部虹桥商务区低碳发展。依托虹桥商务区“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低碳发展商务区”定位,积极推进北部区域绿色低碳发展,在低碳建设、绿色运营、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加快先行先试。持续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以上标准;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符合条件的项目全部实施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率不低于40%,单体装配率不低于60%。着力推广低碳能源和绿色交通。积极推广使用绿色能源、绿色照明,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拓展低碳能效平台、复合慢行交通体系建设以及分布式能源应用。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建设试点。加快推进七宝九星地区绿色生态城区建设试点。发挥吴淞江景观优势,打造生态景观和文化休闲走廊,推进水生态系统和亲水景观功能体系建设,创新嘉闵高架生态走廊建设方式,优化外环绿带公园建设,全面提升核心区主题绿地公园品质,提高绿色碳汇能力。 3.持续推动绿色生态农业发展。推行规模化、组织化绿色农业生产方式。推进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按照“产业融合、生产清洁、资源循环、产品绿色、提质增效”的目标,大力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生产机械化提升、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农业品牌打造等工作。实施清洁化、资源化农业生产模式。进一步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绿色防控技术,实行精准用药和科学用药,加强统防统治,实现化肥农药“零增长”。推广应用节水灌溉技术,进一步完善农业灌排设施,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推广喷灌滴灌、膜下滴灌、水肥一体化等技术。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积极探索新型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使农业废弃物变“废”为“宝”,推动全区生态循环农业发展。 4.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积极推广绿色产品消费。积极推行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结合实施产品品目清单管理,加大绿色产品相关标准在政府采购中的应用。国有企业率先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鼓励其他企业自主开展绿色采购。倡导低碳绿色出行。以“绿色交通优先”为原则,提供更优质和更可靠的公共交通服务,优化慢行交通出行系统,鼓励使用分时租赁等共享出行方式,不断提高绿色出行比重。加强区域绿色创建。贯彻落实《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分类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重点领域创建活动。 (二)稳步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以推进大气环境质量全面达标为核心,以产业和交通领域为重点,统筹能源、建设、生活等领域,全面深化大气污染治理,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1.深化工业源VOCs污染防治。实施重点行业VOCs总量控制和源头替代。按照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目标要求,制定VOCs控制目标。严格控制涉VOCs排放行业新建项目,对新增VOCs排放项目实施倍量替代。大力推进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溶剂使用类行业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行业低挥发性原辅料产品的源头替代。开展新一轮VOCs排放综合治理。到2022 年,完成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及有机液体储运销、涉VOCs 排放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等六大领域24 个工业行业和4 个通用工序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企业综合治理,工业VOCs排放量较2019 年下降10%。加强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以含VOCs 物料的储存、转移输送、设备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为重点,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完善VOCs精细化管控体系。建立工业园区VOCs源谱和精细化排放清单,将主要污染排放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主要排污口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VOCs重点企业率先探索开展用能监控,全面提升VOCs 监管能力。 2.加大移动源污染防治力度。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持续推广新能源车,公交、巡游出租、环卫、公务出行等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力争全面实现新能源化。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基本完成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全面开展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管。加强港口码头和船舶污染管控。加强内河港口码头总量控制,适度控制内河港口码头发展规模。严格执行船舶新环保标准,推进现有非达标船舶改造,对改造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实施限期淘汰。加快低压岸电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岸电设施覆盖率。鼓励新增环卫、客渡、港作等内河船舶更换纯电动或LNG能源。加强燃油质量执法检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全面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加快淘汰更新未达到国二标准的机械。鼓励56kW以下中小功率机械通过“油改电”替代更新,对56kW以上的国二和国三机械推进柴油机尾气达标治理。全面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管。 3.持续推进面源污染防治。持续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完善码头、堆场和工地扬尘控制管理,加强扬尘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及执法,对数据超标和安装不规范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深化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加大对运输车辆跑冒滴漏现象的联合查处力度,严禁车辆偷倒渣土、垃圾行为。提高城市道路保洁机械化作业能力,到2025年,全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深化社会面源污染治理。完善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长效管理机制。2022年前,完成储油库底部装油方式改造,新增运输汽油的油罐车不得配备上装密闭装油装置。完成汽修行业优化提标整治,实现绿色汽修设施设备及工艺的升级改造,汽修涂料采用低挥发性涂料。强化餐饮油烟气治理日常监管,城市化地区餐饮服务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并加强设施运行监管;推进饮食服务业在线监控设施的安装使用和集约化管理。 4.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体系建设。制定区级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碳达峰目标、路线图和主要任务,开展碳中和研究。全面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统筹融合,增加应对气候变化整体合力,做到统一谋划、统一布置、统一实施、统一检查。深入推进各领域低碳试点工作。做好低碳社区、低碳园区、低碳示范机构等试点工作,逐步扩大低碳试点范围。推进近零排放项目试点,强化零碳建筑、零碳园区等示范引领作用。探索开展碳普惠工作。强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编制区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加强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积极推进电力设备制造、半导体制造等重点行业含氟温室气体减量化试点,加强秸秆还田中甲烷排放控制。加强林业等碳汇体系建设。 (三)持续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 以岸上岸下协同治理为抓手,统筹兼顾“水安全、水质量和水生态”,持续深化工业、农业、生活源排污管理和水生态系统综合治理,实现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 1.加强水源地环境管理。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完善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政策。全面防范黄浦江上游水源地环境风险,加强对水源保护区内运输船舶等流动风险源和周边风险企业监管。持续完善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污染和季节性藻类等水质安全风险的技术能力和水平。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标准。 2.深化污水排放治理。加强工业污水治理。全面开展纳管企业废水达标评估整治,推进企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强化一类水污染物排放企业、化工企业等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管理,采取分质分流、集中入园、精细化管理等措施,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和环境管理水平。围绕减排目标,推进企业废水回用和提标改造,减少废水排放。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平。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依托,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分批对老旧不达标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实现达标排放。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到2025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9%以上。 3.加强河湖治理和生态修复。强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到2025年,基本完成全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掌握入河排污口数量、分布和排放状况,建成统一的入河排污口信息管理系统和监测网络。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改造一批”原则,推进实施排污口分类整治。持续实施河道综合整治。牢牢守住苏四期河湖治理成果,主动跨前服务重点地区发展,打造示范河湖亮点工程。结合地区开发建设,对区域内中小河道实施整治,增加河湖面积,提高区域内调蓄能力。完善河道疏浚底泥消纳处置方案,推进河道疏浚底泥分类消纳处置。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运用水资源保护、面源污染防治、农村垃圾及污水处理等相结合的新治理理念,以典型区域为示范点开展建设,到2025年,全区建成6个“河湖通畅、生态健康、清洁美丽、人水和谐”的高品质生态清洁小流域。 4.系统控制各类面源污染。推进初雨治理和雨污混接改造。推进强排系统初期雨水截流和雨水口垃圾拦改造,降低雨水冲洗污染物直接进入河道。持续推进小区雨污水分流改造,控制小区雨污混流引起的城市径流污染,建立雨污混接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水环境治理成效。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快推进海绵城市试点区域建设,完善城市绿色生态基础设施功能,增加雨水调蓄模块,推广小型雨水收集、贮存和处理系统,提高雨水资源利用水平。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落实水产养殖排放要求及标准,强化养殖尾水治理,降低水产养殖污染排放。探索生态沟渠等农田径流污染物生态拦截技术,减少种植业面源污染入河量。 (四)深化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 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扎实开展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源头预防、过程管控、治理修复和安全利用等工作,确保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1.加强农用地污染风险防控。强化污染源头预防。加强农用地周边重点污染源日常监管,深入开展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完善农业生产档案管理制度,降低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风险。健全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和处置体系,从源头上减少投入品对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的影响。深化农用地分类分级管理。严格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机制。强化受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严格落实受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方案,加强跟踪监测与效果评估,逐步建立受污染农用地风险管控技术体系。对未利用地、复垦土地开垦为耕地的,建立完善土壤风险管控的多部门协调机制。 2.提升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水平。加强在产企业土壤污染预防管理。落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隐患排查、拆除活动备案等法定义务,定期对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进行监测,加大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力度,完善信息共享与公众监督机制。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制度体系建设。持续完善建设用地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强化规划编制、审批过程中的土地污染风险管控机制,配合市级部门定期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加强用地历史信息管理,强化遗留场地及暂不开发利用场地管理和风险防控,建立跟踪机制。有序开展污染土壤治理和修复。以整体转型区域为重点,有序开展场地治理修复,探索推进生态型治理修复技术在复垦土地上的应用。加强污染地块监管,对于尚未开展治理修复的污染地块,建立定期跟踪机制,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3.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控体系。配合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按照“水土联动、统一规划”的原则,以浅层地下水为重点,配合市级部门优化整合土壤、地下水环境联动监测网络,有序开展地下水环境分类监测。配合市级部门推进工业园区(以化工为主)、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填埋场等重点污染源区域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实施必要的地下水风险管控措施,加强后期环境监管。推进各类报废井排查登记,根据环境风险评估结果,实施封井回填。加强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构建区域-场地、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地下水等多尺度、多因素协同监测、综合监管与协同防治体系。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分类防控管理体系。结合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实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联合管控,动态更新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 (五)加强固体废物系统治理 以“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为核心,集中解决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短板,切实推进垃圾分类提质增效,加强各类固废资源化利用,全面提升处理处置水平。 1.健全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体系。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建立垃圾分类管理实施办法和考核细则,持续开展垃圾分类达标(示范)测评,不断完善垃圾分类常态化管理制度。通过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全程计量体系,实现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职责和分类质量全程追溯和监管。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继续推动区级两网融合集散场和街镇两网融合中转站规划选址,完善可回收物中转暂存集散系统。新建闵东生活垃圾中转站,推进虹桥镇、七宝镇等街镇配套环卫停车场建设,完善干垃圾转运体系。加快推进浦江资源化利用中心建设,推动中南部资源化利用中心规划选址,推进标准化菜场、单位就地处理设施建设,提升湿垃圾处理能力。 2.提升建筑垃圾监管和处置能力。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充分发挥信息平台收集分析功能,加强对建筑垃圾产生源头、运输过程和末端消纳的全程监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装修垃圾分类收集及投放管理责任。提升建筑垃圾水运消纳能力。按照长途运输以水陆为主,陆路运输解决就近消纳的要求,重新构建建筑垃圾水路运输网络,在水域条件充分区域设置3至5座码头,充分利用黄浦江、吴淞江、区管内河运输体系,全面提升水运能力。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完成马桥再生资源化利用项目和华漕再生资源利用中心项目建设,提高装修垃圾、拆房垃圾和泥浆的再生利用水平,实现装修和拆房垃圾资源化处理率75%以上。 3.强化工业固体废物源头管控。根据市循环经济重点技术推广目录,支持企业采用固体废物减量化工艺技术,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快完善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体系,持续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和执法监督,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一般工业固废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督促产废单位落实全过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规范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处置去向,严格落实一般工业固废跨省转移利用备案制度。 (六)提升生态空间规模品质 立足持续提升生态空间规模和品质,优化城市生态空间格局,系统推进公园绿地和林地建设,全面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1.打造公园城市初步框架。按照“园中建城、城中有园、城园相融、人城和谐”的理念,构建“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地区公园-社区公园-口袋(线性)公园”的公园体系,塑造城园相融的公园城市形态。重点推进虹桥城市副中心前湾公园、莘庄城市副中心滨水公园、黄浦江滨江公园、马桥人工智能森林公园、剑川路公园等一批地区大型公园绿地建设。新建或改建一批社区公园或街心花园(口袋公园),新增城市公园50座、街心花园(口袋公园)100座。衔接上海市环城公园带大生态圈,逐步推进区内环城公园带建设。到2025年,新增各类绿地550公顷,其中公园绿地320公顷,实现中心城、主城区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基本全覆盖。 2.系统实施林地绿网建设。聚焦城市开发边界外市级生态走廊、生态间隔带及近郊绿环等生态空间,结合一般公益林和生态廊道建设,有计划实施造林,持续提高各类绿地乔木种植比例,增加森林效应,净增森林面积9000亩。积极推进立体绿网建设,以城市副中心、地区中心、创新产业片区建设为契机,打造一批立体绿化精品项目,新建立体绿化15万平方米。衔接上海市“一江一河”滨水绿道建设,形成以区域级廊道为核心,城市级绿道为纽带,社区级绿道为补充的三级绿道网络体系,完成绿道建设200公里。 3.加强生态资源保护。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智能化森林火灾监测预警体系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探索开展小微湿地保护恢复,建设立体化湿地生态保护网络。继续开展森林抚育,积极推进低效林改造,调整群落结构,提升森林品质,提高生态效益。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根据保护等级制定针对性保护计划,形成共管同治效应。提升现有3个野生动物栖息地和1个湿地生态修复项目资源监测与保护工作,增强宣教功能,加大保护力度。 (七)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牢固树立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思维,完善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体系,强化危险废物、核与辐射、重金属等环境风险管控,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健全环境应急体系,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1.强化危险废物风险管控。持续推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重点加强危险废物源头分类收集和贮存场所污染防治。完善全区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基础数据“一个库”,加强物联网、大数据、视频监控等技术应用,建立危险废物智能化监控监管体系,到2025年,实现全区重点工业企业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全覆盖。完善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推动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定时定点收集转运模式。加强危险废物联合监管,根据危险废物种类和特性,完善分类分级管理机制,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 2.加强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完善辐射安全监管体系,根据本区核技术利用风险等级、日常管理状况和区域分布情况,做好分类检查工作,特别是对列入重点监管名单的单位实施全覆盖检查,落实精细化管理要求。配合市级建设重点风险源特别是移动放射源实时跟踪系统,推进智能化管理,有效降低放射源丢失、被盗等失控的风险。强化核与辐射应急能力建设,加强辐射应急和预警体系建设,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建立相关部门及企业间的合作和协调机制,形成辐射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并完善应急装备配置,提高核与辐射应急处置水平。 3.加强有毒有害物质风险防控。以铬、汞、镉、铅、砷等为重点,持续更新涉重企业全口径环境信息清单。按照“等量替代”或“减量替代”的原则,严格涉重金属排放项目环境准入,将重金属污染物指标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强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中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限值。开展新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微塑料等污染物底数调查,加强源头管控,减少源头进入环境来源。 4.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体系。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实施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加强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落实企业风险防控措施,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升企业环境应急响应和现场处置能力。完善城市环境应急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区镇两级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实施分级监管、分级指挥,分层处置。继续完善重点产业园区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强环境应急处置管理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 (八)推进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 加快推进制度改革和政策创新,完善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充分发挥法治、政策、市场机制和科技支撑作用,进一步突出“全方面融合”和“全社会参与”,实现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 1.健全党政责任体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修订《闵行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各部门环境治理责任。探索建立街镇(园区)“最小单元”环境治理新模式新机制。将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全面落实党内纪律监督、政务监察监督、审计监督、人大法治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司法监督制度。 2.健全企业责任体系。加快推进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有机衔接,加强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严厉打击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行为。制定企业环保规范化管理指南,指导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规范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推行重点企业环境责任报告制度。建立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持续推进环保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 3.健全全民行动体系。大力开展各类生态环保宣传教育、环保科普等活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等制度。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制度,对造成环境损害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修复责任。探索和完善环保社会共治机制,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专家等各方参与的环保对话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群团组织、行业组织和环保志愿者队伍等的优势和作用,推动全民生态环保。 4.提升执法监管能力。以“分级、高效、规范、帮扶”为目标,推进生态环境“四维监管”建设。制定执法队伍权力和责任清单,明确执法监管事项。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积极落实正面清单制度,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加强环境执法联动,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5.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加快推进区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能力达标建设,确保站房面积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大监测仪器设备投入,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综合监测能力、污染源监测能力、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加快构建空气子站、网格微站、流动监测车等大气监测“一张网”,推进水环境自动站建设,加强农用地和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全面提升大气、水、土壤、辐射、噪声等环境要素的自动化、智能化、立体化监测能力。持续推进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实现对全区废水、废气、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等污染物排放的实时监测。开展氨、硫化氢等臭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监测监控。探索建立移动污染源监测网络,实现对移动污染源的自动化、智能化监测。 6.推进环境治理数字化转型。拓展生态环境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现生态环境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深化生态环境治理“一网统管”,依托区大数据资源和城市运行综合管理平台,做强生态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数据汇聚展示、分析预警预测、联勤联动处置等环节,实现生态环境领域“一屏观天下、一网管全区” ,推动生态环境治理朝着“精细化、整合化、信息化”方向迈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由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统筹推进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细化落实本规划相关目标任务,强化部门协作、条块联动,定期沟通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区生态办应会同各单位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年度调度评估、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加强信息公开,推动全社会参与和监督,确保规划各项目标和任务全面完成。 (二)加强政策保障 继续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污染源“一证式”管理体系。规范生态环境治理市场秩序,在此基础上加大环境第三方治理、“环保管家”服务推广力度,鼓励引导企业通过环境绩效合同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化公司治理环境污染。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政策。探索建立生态环境领域“领跑者”制度。 (三)加强资金保障 进一步完善区、镇两级财政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机制,加大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强对企业减污降碳和污染治理的必要支持。充分发挥税收支持作用,加强环境保护税与排污许可证、环境执法等其他制度的衔接。推动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担保、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产品在闵行落地。 (四)加强队伍保障 适应生态环境保护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加强生态环保人才队伍培养,建立和发挥工作激励机制,努力提高生态环保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和思想素质,配齐配足执法监管和监测装备,加快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建设硬、公正执法严的生态环保铁军。
附件:闵行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重大项目 附件 闵行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重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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