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府发〔2021〕3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公司: 现将《闵行区妇女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21年8月13日
闵行区妇女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
男女平等、儿童优先是社会文明的标志。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妇女是人类文明的开创者、社会进步的重要推动力量。全力促进闵行区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利于闵行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城市繁荣富强。为进一步推进闵行区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推动妇女儿童参与社会发展、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享有出彩人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上海市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以及新一轮的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上海市妇女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上海市闵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和趋势 “十三五”期间,闵行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开拓创新、砥砺奋进,全区经济、社会事业、民生保障等均取得较大发展,为全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五年来,闵行区坚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在城市发展战略与社会治理创新体系建设中,注重妇女儿童发展,不断加强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制度建设,在促进妇女儿童发展和男女平等方面取得有效进展。2020年度统计监测显示,《闵行区妇女发展“十三五”规划》《闵行区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总体实施情况良好,妇女儿童总体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主要表现在: 妇女的政治地位和决策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女性参与决策管理的能力持续增强,女性议政决策更趋平等。至2020年末,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均达100%,区委、区政府工作部门中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的比例为90.9%,较“十二五”末的84.6%有显著提升;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中的女性比例不断提升,女人大代表、女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书面意见比例较“十二五”末均有不同程度提高。基层女性积极参与社区民主自治管理的意识不断强化,村委会、居委会中正职女性比例分别为21%和65%,较“十二五”未的15.7%和60%有明显提升。 女性就业创业和经济参与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中的女性比例为41.52%,城镇女性从业人员的比例为41.08%,全区女性就业情况总体保持稳定。国有企业董事会中女性占比25%,监事会中女性占比22%,女性经济参与面进一步拓宽。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98.93%,基本保持稳定,女职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女性受教育水平和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中男女比例(以女性为1)0.54,全区高级女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较“十二五”末有所提高。女性科学素质达标率27.4%,实现与公民科学素质达标率同步提高的规划目标。2020年末的女性平均期望寿命由“十二五”末的85.89岁上升到87.65岁,女性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孕产妇死亡率稳定在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8%,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保持在100%,妇女健康保健水平不断提高。 女性家庭福利和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公共托育覆盖面不断扩大,新婚夫妇、孕妇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率均达100%,低保、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多部门联合防治家庭暴力工作体系覆盖率100%,出生人口性别比由“十二五”末的112.83下降到105.37,全区出生人口性别结构更趋平衡。 儿童保健体系日益完善,身心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2020年末,儿童死亡率控制在0.1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至2.3‰,婴儿死亡率控制在2.42‰,0-6岁儿童保健管理率高达99.02%,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98.1%,中小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室配置率和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配置率均稳定在100%。 教育资源日益优化,儿童受教育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3-6周岁儿童入园率达99%,义务教育阶段毛入学率稳定在100%,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99.6%,高中教育阶段毛入学率由“十二五”末的97.32%上升到99.1%。中小学无线校园覆盖率实现100%,新婚夫妇、孕妇、0-18周岁儿童家长每年接受6次以上家庭教育指导率达99.2%,全区儿童教育有序发展,教育彰显新活力。 成长环境日益优化,儿童福利和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全区贫困家庭儿童文化福利补贴覆盖率、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补贴覆盖率均稳定保持在100%,儿童受暴力犯罪侵害比例逐年下降,未成年人犯罪率0.005/万,5岁以下儿童意外死亡率控制在0.54‰,达到“控制在1.5‰以内”的规划目标。儿童阅读率达71.1%,社区、乡镇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站)中开辟未成年活动场地的比例稳定在100%。儿童服务网络不断完善,切实营造儿童成长友好环境。 “十四五”时期,是上海在新起点上全面深化“五个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关键五年,是闵行加快建设创新开放、生态人文现代化主城区的第一个五年。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给人类带来严重冲击,带给我们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中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机制的思考。随着大数据资源平台的建成,上海智慧城区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互联网+”的线上公共服务形式的拓展,都为新时期妇女儿童的发展带来了机遇与活力。但必须看到,本区妇女儿童发展仍然面临的现实问题与困难。如,男女平等和儿童优先理念的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妇女合法权益保障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强,女性就业创业的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水平仍需提升,儿童闲暇生活质量亟待提高,视力不良等问题仍然突出,儿童友好的成长环境需进一步优化。进一步解决妇女儿童发展面临的问题,促进性别平等和妇女儿童高质量全面发展,仍然任重而道远。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坚持新规划编制与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相一致,与上海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闵行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和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准确把握新时代妇女儿童的新需求新期待,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不断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实现妇女儿童事业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二)总体目标 在全区发展战略与社会治理创新体系中,以“五个人人”为目标,进一步融入妇女儿童发展视角,实施与新时期主城区发展相匹配的妇女儿童发展战略。强化政府责任,广泛调动社会力量,进一步优化妇女儿童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环境,推进妇女儿童在社会治理、经济参与、身心健康、科教文化、福利保障、权益保护、发展环境以及家庭领域等方面获得更加平等、优先的发展;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发展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最大限度调动妇女儿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面提升闵行区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增强她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到2025年,闵行区妇女儿童发展水平持续提升,妇女儿童各项发展取得长足进步。 三、优先发展领域和目标策略 (一)妇女发展 1.政治和社会参与:推进妇女参政议政平等性,提升妇女社会治理参与水平。 主要指标: (1)区党代表中的女性比例保持稳定,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的女性比例有所提高。(责任单位:区人大、区政协、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2)区委、人大、政府和政协领导班子应当配备女干部,区委和区政府工作部门中55%以上的领导班子应当配备女干部,并实现逐步提升。(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3)正处级女干部比例有所提高。(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4)村委会中正职女性比例稳中有升。(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5)企事业单位中职代会女代表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责任单位:区总工会) (6)会长(理事长)或秘书长为女性的社会组织比例逐步提高。(责任单位:区妇联、区民政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策略措施: (1)强化社会性别意识宣传。发挥区、镇党校教学优势,推动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课程设置、师资培育和教学研究,确保纳入主体班教学计划。将有关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学习纳入新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培训内容,进一步增强其在参政议政中的社会性别平等意识。(责任单位:区人大、区政协、区委组织部、区妇联、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2)完善女性参政议政平台。提高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的参政议政能力。鼓励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参加各类调研视察活动、撰写提案议案、参与决策咨询、反映社情民意,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领衔提出的建议和提案的比例和质量逐步提高。在制定涉及公众利益和妇女权益的重大方针政策时,充分听取女党代表、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妇女组织和妇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司法界和律师界专业学会中女性负责人的比例,充分发挥女性司法工作者和律师在参政议政中的作用,推进妇女组织对司法公正的监督,广泛宣传人民陪审员制度,鼓励妇女参与人民陪审员的选任。(责任单位:区人大、区政协、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3)加强女干部的培养力度。通过各级各类干部培训班,加强女干部对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史”教育等理论学习,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提高女干部特别是年轻女干部的“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使她们勇于直面问题,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断解决问题、破解难题。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社会治理、城市精细化管理、乡村振兴等工作,通过“上推、下挂、外派、重点放”等方式,让女干部在上级部门、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重点项目中培养锻炼,提高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用好“2+X”培训模式,探索建立“双休日”课堂机制,帮助女干部加快知识更新,培养专业能力,进一步提升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4)优化女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全面树立“注重实绩、注重实干”的选人用人导向,切实推进“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调整配备工作,进一步加大选拔使用年轻女干部的力度,着眼优化班子结构,在适合女干部发挥作用的单位和部门坚持优先选配女干部,并逐步平衡女干部在不同单位、部门之间的分布。注重知事识人,突出政治标准,实行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四考联动”,落实加强干部政治考察的实施办法,多渠道、多角度了解女干部。通过实施“党政正职培育计划”、“后备干部成长计划”、“优秀青年骨干启航计划”、“新进人员委培计划”,让更多的女干部和社会优秀女性人才纳入组织视野。(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团区委、区妇联、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5)推动女性广泛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和社会治理。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拓宽女性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和社会治理的范围和途径,提高女性社会参与积极性。完善基层民主选举制度,居委会成员中的女性比例、正职女性比例保持稳定,村委会成员中的女性比例、正职女性比例稳中有升。保障女职工平等参与企业决策与管理,各级工会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职工代表的比例应与女职工占职工总数的比例相匹配。加强对“区、街镇、居村”三级妇女干部的培训,增强女性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拓展妇女组织覆盖面,增强“四新”领域女性组织化程度,推进“四新”领域女性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妇女之家建设,健全妇女议事会制度,切实发挥女性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大力培育、扶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的社会组织,鼓励社会组织承接妇女儿童公益性服务项目。(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民政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2.经济参与:依法保障妇女就业平等权,促进女性高质量就业。 主要指标: (1)城镇女性从业人员的比重保持在40%左右。(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2)国有企业领导班子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国资委) (3)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稳定在95%以上。(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区人社局) 策略措施: (1)加大职业性别歧视的监管和处置力度。制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强化职业领域的性别平等意识,推进各行业管理者性别平等教育。依法完善保护女性平等就业的机制,加强职场性别歧视或性别排斥的监管与处置,优化女性平等就业环境。禁止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市场中的性别歧视行为,切实维护女性平等就业和体面就业的权利。提高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吸纳女性就业的能力,为女性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区妇联、区人社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2)加强女性就业和再就业的引导和扶持。牢牢抓住闵行建设上海南部科创中心、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重大机遇,提升女性对区域产业结构和行业需求的认识,加强女性各类就业培训,提升女性综合竞争力,推动女性在新兴产业和行业就业。扶持农村、大龄、残疾、低学历等就业困难女性就业,协助长期失业女青年和就业困难女大学生就业。支持女性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与家庭关系的措施。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就业扶持政策,帮助失业女性就业和再就业。加强来沪合法务工女性的教育培训,提升其职业素质。(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区农业农村委、区人社局) (3)加强女性就业培训。完善职业培训促进计划,开展具有市场导向性的妇女就业培训,鼓励女性参加政府提供补贴的中、高级技能培训。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女性提供继续教育机会,加强对新增女性劳动力和女职工的职业教育。健全残疾人职业培训体系,为残疾女性创造接受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的机会,拓宽就业渠道,帮助有就业愿望且有劳动能力的残疾女性实现就业。实现城镇残疾女性失业登记率与残疾人失业登记率基本持平。(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区人社局、区教育局) (4)优化女性人才就业机制。加快职业领域的女性人才梯队建设,将女性人才工作纳入区人才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在社会、经济、金融、科技等领域中女性人才的培养选拔力度,增加中、高级技能人才中的女性比例。推进女性领军人才培养,高级管理和高级专业技术女性人才比例逐年提高。深化国有企事业人事制度改革,通过组织推荐、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方式,做好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中女性选拔工作,让更多的女性进入国有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推动优秀女性参与企事业单位的高层经营管理。(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总工会、区妇联、区国资委、区人社局、区教育局) (5)加大女性创新创业扶持力度。弘扬女性创业精神、宣传女性创业典型,完善针对女性的创业扶持政策,为女性提供资金支持、税收优惠、购买服务、投融资渠道等方面的资讯与指导,帮助女性成功创业。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女性创业。鼓励各类众创空间和孵化平台,为女性创业创新主体提供更多开放便捷的服务。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加强面向高校女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培训和服务,引导和促进女大学生充分就业。鼓励农村妇女成为新兴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组织和发展适合当地特色的新型农业,帮助妇女在乡村振兴建设中共同发展共同富裕。(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经委、区科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人社局、区市场局) (6)切实保障女性就业权益。加强女性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培训学习,增强女性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自觉性。加强对企业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指导,提高企业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发挥其对用人单位落实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情况的监督作用。将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作为劳动监察和安全生产监督的重点内容,依法处理侵犯女职工权益案件。重视外来务工女性、灵活就业女性、公益性岗位就业女性和残疾就业女性利益诉求,完善妇女就业保障措施。完善劳动仲裁绿色通道制度,为孕、产期、哺乳期女职工提供及时、便捷的维权通道。妥善解决因承担生育养育责任而暂离职场的女性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接续问题,实现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率的男女性别比逐渐缩小。(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区妇联、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 3.科教文化:推进教育性别平等,促进女性科创人才发展。 主要指标: (1)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中男女比例的差距缩小。(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2)促进女性科学素质达标率与公民科学素质达标率同步提高。(责任单位:区科委、区科协) 策略措施: (1)依法确保性别平等贯穿教育全过程。在评估和落实教育相关的法规政策时,纳入社会性别视角,提高教育决策者、管理者、工作者和教育对象的社会性别意识。在各级各类教育课程标准及教学过程中充分体现性别平等原则和理念。在师资培训计划和师范类课程中融入性別平等内容,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中体现社会性别理念。在选拔、任用教育管理者时,合理配置性别比例,发挥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决策和管理层的女性影响力。推动社会性别平等教育进入中小学校,推动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教学内容。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将性别平等理念融入员工培训,提升全社会的性别平等知识知晓率。整合社区资源,定期开展性别平等教育的专项培训,将性别平等理念和原则贯彻落实到社区治理各方面。(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2)加强女性职业素质教育。提高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高等教育的女性比例,加强对新增女性劳动力和女职工的职业教育。鼓励从业女性接受继续教育或技能培训,提高女性利用新型媒体接受现代远程教育的能力。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女性提供继续教育机会,坚持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为女性接受职业教育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资源。为农村、贫困、残疾或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女性创造接受文化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机会,促进其综合素质增强,提高女性人力资本贡献率。(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区农业农村委、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3)优化女性人才培育选拔机制。建立女性人才数据库,发挥女性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的典型引领作用,推动女性人才培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体系化,健全女性人才激励机制。优化女性人才成长的综合环境,重视女性人才的培育与宣传,为女性人才脱颖而出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挖掘社区中的“女能人”、“女巧手”,鼓励“女性自组织”的发展与活动。充分发挥高技能女性人才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带动女性人才梯队建设和发展。(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妇联、区人社局) (4)提高女性的科学素养。加强青少年科学教育的性别平等建设,学校、家庭和社会应鼓励女童积极参与科技学习、科技实践。重视女科学家、女科技领军人物的宣传,加强社会科普教育中的实践探索,开发适应女性需求的科普教育项目和科技探索活动,增强女性的科学兴趣和科技参与。加大对社会经济处境不利女性的科学素养教育,给予免费或优惠参观科普场馆、科普基地和参与探索实践活动的机会与条件。充分利用媒体、社区学校、文体活动等扩大科普宣传,全面提升女性的科学素养。(责任单位: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委、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文化旅游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5)完善科教文化公共服务体系。加大女性终身教育投入,构建灵活开放的科教文化服务体系,依托各级各类学校开设多种课程和活动,为女性提供多样化的终身教育机会和科教文化资源,全面提升女性全人口的教育文化素质,优化女性人力资源结构。扩大科教文化设施网络覆盖面,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平台资源,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的新型妇女学习模式,提高女性网络素养。整合、优化社区教育资源,发展多样化社区教育模式,丰富社区教育内容,满足不同年龄阶段、不同文化基础女性的受教育需求。完善适应不同社会经济地位女性的教育和文化服务体系,充分了解老年女性的信息技术服务需求,为其提供实用的信息技术服务及培训,帮助其分享科技发展成果并避免加深“数字代沟”。为农村妇女、外来务工妇女和贫困、残障等困难妇女提供应时、实用的教育服务。(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区科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4.身心健康:构建预防保健体系,提升妇女生命质量。 主要指标: (1)女性平均期望寿命(户籍)保持稳定,女性平均健康期望寿命(户籍)逐步提升。(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2)孕产妇系统管理率(户籍)保持在高位水平。(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3)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8/10万以下。(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4)社区妇女心理咨询和干预网络覆盖率达100%。(责任单位:区妇联、区卫健委、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5)女职工心理健康宣传的普及率逐步提升。(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区卫健委、区人社局) (6)女性保健食品质量抽查合格率达到98%以上,药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8.5%以上,日用消费品质量安全抽查复查合格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市场局) 策略措施: (1)确保女性均等享有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强化政府保障全区女性健康的责任,保障公共财政对妇幼卫生的经费投入,提高妇幼卫生资源配置水平和配置效率,推动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化。加强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引领、约束作用,根据实际管理人口规模来拓展和完善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功能,加强区域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提高社区卫生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并积极推进远程妇幼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妇产科和老年护理等领域的资源供给,提高妇幼卫生资源配置水平和配置效率,促进区域妇幼卫生医疗资源均衡发展。完善妇幼保健质量控制和评估体系,实现妇幼保健全程信息化管理。通过家庭医生工作室,优先满足老年、慢性病、围绝经期与育龄女性等对象的签约需求,实施连续性、全程化的健康管理。(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财政局) (2)推进预防保健体系建设。倡导女性健康的生活方式。开展健康教育促进,协助女性养成合理健康的膳食营养习惯,引导和增强女性科学健身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女性自我健康管理的能力,全面提升女性健康素养水平。加强对广大医务人员及女性自身的预防保健教育,倡导“治未病”的预防保健理念以及先进、科学、可操作的预防保健生活方式,全面提高人群健康素养。不断深化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内涵建设,弘扬中国传统医疗文化,推广中医适宜技术,推进女性中医健康管理规范。积极发挥中医药在妇科疾病预防和治疗中的作用,推进中医综合治疗和多学科联合诊疗服务,提高重大疑难妇科疾病的中医诊疗水平。有序推进“体医结合”慢性病运动管理专项试点工作,积极发挥区体质监测中心功能,健全市民体质监测服务网络,提供免费体质监测服务。(责任单位:区妇联、区卫健委、区文化旅游局、区体育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3)全面提升女性生殖保健水平。持续推进优生促进工程,进一步提高婚前检查、孕前检查和孕产期保健服务质量。加强孕情监测,开展妊娠风险预警评估管理,基于区域信息化,完善“妊娠风险预警评估”精细化管理。实施特殊孕产妇管理制度,着力推进社区健康管理模式,加强三级网络管理,通过全区信息平台实现全程管理和监控,保持孕产妇保健管理率和系统管理率高位状态,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加强多学科危重孕产妇综合救治规范化建设,提高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能力。全面开展生殖健康促进工作,强化青少年、未婚育龄、更年期女性群体生殖健康公共服务,减少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提升流产后保健服务水平,提供安全高效的节育措施和连续服务。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高质量的辅助生殖医疗服务以及不孕不育诊疗,加大科学生育养育知识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妇女选择科学安全的分娩和喂养方式,降低非医学指征的剖宫产率。(责任单位:区妇联、区卫健委、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4)降低女性常见疾病发生风险。整合健康管理资源,普及健康教育,加强女性生命全程的保健指导服务,降低女性常见疾病发生率。加强对用人单位为女职工安排妇科病、乳腺病筛查情况的执法检查。深化政府为退休妇女和生活困难妇女提供妇科病、乳腺病筛查工作,逐步优化筛查项目、完善筛查流程、提高筛查质量、加强疾病分析及信息化运用,多渠道开展对困难重症妇女的救助,促进妇科病、乳腺病筛查率有所提高,并为享受两年一次免费妇科病、乳腺病筛查的妇女提供一份保险。加大对危及妇女生命健康疾病防治和医治。运用互联网技术推进妇女健康管理服务,关注常见疾病对女性健康的影响,改善女性在疼痛、睡眠和情绪等方面的健康感受。(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区妇联、区卫健委、区人社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5)提高女性健康自我管理能力。大力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提高女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加大青春期性健康教育覆盖率,进一步降低青春期少女人工流产率,为未婚人流的青春期少女提供心理和健康咨询。加强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和性病的传播,有效控制传染途径,减少女性感染艾滋病和性病的发生,强化艾滋病母婴阻断干预,为性病患者提供及时有效的诊疗服务。(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区妇联、区卫健委、区教育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6)加强女性精神心理卫生服务。完善精神心理卫生防治服务网络,健全女性群体中严重精神障碍筛查-诊断-登记-治疗-随访-双向转诊工作机制。加强精神心理卫生专业队伍的培育,完善社区妇女心理咨询和干预网络,加大对女性心理健康问题的防治和干预,提高女性心理调适能力。加大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理念,拓展女性心理健康教育渠道,完善女性心理健康资讯的传播网络,提升女性心理健康认知水平。针对女性不同时期生理和心理特点,开展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采用适宜技术,提供女性心理关怀,扩大女性受益人群和受益程度。开展女性产后抑郁症预防、早期发现及干预。(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区妇联、区卫健委、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7)加大女性药品用品监管力度。加强对女性保健品、服装和卫生用品等日常专用消费品以及女性药品的质量监督,及时通报不达标药品和用品的名单目录,保障女性消费者的知情权。建立女性常用消费品类别、品种、目录和质量监控指标体系,强化卫生监督措施,确保妇女用品质优安全。(责任单位:区市场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5.婚姻家庭:加强家庭供给服务,促进家庭可持续发展。 主要指标: (1)新婚夫妇接受婚姻家庭指导率达到96%以上。(责任单位:区妇联、区民政局) (2)低保、低收入家庭的社会保障水平提高。(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民政局) (3)政府购买家庭服务项目的数量有所提升。(责任单位:区妇联、区民政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4)以家庭为服务对象的社会组织数量有所提高。(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策略措施: (1)推进婚姻家庭中的两性平等。加强婚前两性平等教育,确保每一对新婚夫妇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均能接受性别平等教育。提倡男女两性共同承担计划生育、子女教育、赡养老人、家庭事务管理等家庭责任,促进婚姻家庭生活的两性和谐和平等互助,提高家庭和谐稳定。鼓励男性更多参与家务劳动,增加女性的家庭闲暇时间。引导男性积极参与儿童照料和养育,倡导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养育责任的现代化家庭教育理念。推进家庭资源的夫妻平等分配。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协助夫妻双方了解家庭资源平等分配的重要性。注重在婚姻家庭关系中,保障女性在家庭经济资源中享有平等权利。提升女性自身的家庭资源平等意识,协助女性学习积极分配家庭资源的策略与方法,鼓励女性争取在时间、健康、权益、责任、情感等非物质资源上享有与男性相当的权利。鼓励男性对女性更多的家庭支持,提高两性在家庭中的相互支持能力。(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妇联、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2)加强家庭文明建设。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做好家庭工作,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的重要指示,按照“三个注重”要求,深入推进家庭文明建设。重视发挥妇女在家庭中的独特作用,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互敬、孝亲睦邻、勤俭持家、爱国爱家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壮大志愿服务队伍,鼓励家庭成员积极参与社会服务、社区建设,增强正能量的家庭代际传递。以家庭教育宣传周为时间节点,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大力宣扬全国文明家庭、全国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海上最美家庭及闵行和美家庭等典型事迹,弘扬好家训、好家风,引领更多群众讲好家庭故事,汇聚“发现美、传播爱”的社会正能量。(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团区委、区妇联、区民政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3)优化婚姻家庭指导服务。关注新时期的婚恋观和家庭观,推进婚姻家庭指导服务专业化建设,为适婚人群提供婚前保健、婚恋心理和婚姻家庭生活的专业指导。推动婚恋、家庭与性别平等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楼宇、进四新,全面提升区域人口对爱情、亲情、婚姻和家庭的认识与理解,增进情侣之间、夫妻之间、亲子之间的情感沟通与交流技巧,切实减少婚恋家庭矛盾。加强婚姻家庭辅导队伍和心理咨询师队伍建设,依托妇女之家等平台开展家庭心理健康指导服务,鼓励家庭成员学习掌握基本的心理健康知识;壮大家庭志愿服务队伍、打造家庭志愿服务项目品牌,支持家庭成员共同参与健康环境建设、践行文明生活方式。加强维权队伍建设,进一步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大调解的工作体系,健全完善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法院、区卫健委、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4)加大对困难家庭的社会支持。落实以家庭为单位,向低保、低收入、单亲、失独、残障、服刑、因病致贫、遭受家庭暴力等困境家庭倾斜的社会福利和救助帮困政策,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推进残疾妇女社区康复。关心农村家庭和外来务工家庭女性、老人、子女的生活,提供必要的教育、卫生等救助保护。重视失独、隔代、无子女、子女不在沪等家庭的特殊需求,给予必要而适切的社会支持。(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区残联、区卫健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5)发展家庭公共服务体系。开展家庭需求调研,深入了解不同发展阶段的家庭所面临的现实困难和需求,发展针对性的家庭公共服务。加强统筹规划,发展家庭公共服务体系,包括家政服务、托育服务、养老服务和病患陪护,满足家庭的基本需求,减轻女性在家庭中养育儿女和照护老人的压力,为夫妻双方兼顾工作和家庭提供支持。扩展并完善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体系,大力发展课后托管、寒暑托管以及其他形式临时托管服务,街镇、莘庄工业区按需开设普惠性托育点。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对于有老年人同住的家庭户以及实质上的“一户多代多人口家庭”,给予必要的社会支持。规范家庭服务市场,进一步推进家庭公共服务的专业化、职业化和人性化建设,完善相关监管与服务标准,提升家庭对相关服务的获得感、满意度和安全感。推进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实现社区内家庭服务业统筹发展。加大对家庭服务项目的财政支持,提升政府购买家庭服务的数量,鼓励社会组织积极承接和开展家庭服务项目和活动,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在家庭服务领域的专业化发展。(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经委、区教育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6.权益保障:加大妇女权益保障,营造妇女友好环境。 主要指标: (1)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自然状态。(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公安分局) (2)多部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体系覆盖率达100%。(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团区委、区妇联、区法院、区卫健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3)杀害、强奸、伤害、侮辱、拐卖妇女刑事案件发生数得到控制。(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4)所有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实现母婴设施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总工会、区妇联、区发改委、区经委、区卫健委、区交通委、区文化旅游局、区体育局、区房管局、区绿容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策略措施: (1)营造促进性别平等的社会环境。深入开展宣传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知识,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专项普法活动。重视媒体中的性别意识传播。将制作和宣传旨在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的广告纳入社会公益类广告制作总体计划,推进传媒主动承担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职责,推进落实具有社会性别意识的文化和传媒政策,在全社会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自觉保障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加强民法典等与维护妇女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化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进机关、进党校、进学校、进社区、进园区,进一步提高性别平等意识,推动国策在社会、经济、政治、家庭等各个领域的落实,创造有利于女性发展的社会环境。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整合行业组织、专业性社会团体资源优势,为妇女发展创设友好型舆论环境。(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司法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2)依法严查侵害妇女权益的各类案件。加大对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的暴力犯罪和性犯罪的打击力度,整合利用公共信息资源对相应案件做到有效防控和快速处理。开展多发、易发案件的研究分析,提出防控对策。加大对性骚扰和性侵人员的惩处力度,为受害者提供有效的法律和心理援助,限制性侵人员从业。加大反家庭暴力工作力度,依法落实反家庭暴力工作的政府责任,探索和建立适应区情的多部门合作机制,不断完善反对家庭暴力的预防、惩处、救助一体化工作体系。建立家庭暴力警情分性别数据平台,家庭暴力案件处理率保持在100%。关注在网络和新媒体中涉及威胁妇女人身安全的网络暴力行为及性犯罪行为,建立对相应案件的识别、处置和防控机制。完善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网络,充分保障妇女依法获得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的权益,在司法实践中重点关注贫困、残疾及老年妇女群体。(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妇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委、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3)全面保障男女平等出生权利。健全跨区域协作、跨部门协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代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保障男女平等出生权利。对影响女性生育决策和生育行为的机制进行科学研判,及时制订、调整和完善相应法规政策,科学有效地提高育龄妇女生育意愿和生育质量。以学校和社区为重点建设宣教服务阵地,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生育指导和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区妇联、区卫健委、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4)加强老年妇女权益保障。充分保障老年妇女人身安全,建立和完善预防和制止虐待老人的工作机制及评估、干预体系,对虐待老人行为予以严厉惩处。加强对社会养老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反虐待老人的项目。维护老年妇女的财产权和被赡养权,为权益受侵害的老年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家庭调解、社会救助等服务。扶持为终末期疾病患者提供优质临终关怀服务的机构和项目,在高龄妇女群体中宣传推广生前遗嘱模式。积极开展保障老年妇女权益、促进老年妇女持续发展的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责任单位:区妇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卫健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5)营造妇女友好型城区环境。将性别意识融入在城区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将对女性特殊需求的考量融入城区规划的整体思路中,并在公共场馆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的全过程中加强性别平等监管。继续推进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内设置母婴室或增加母乳喂养设施,增加公共场所中针对孕期妇女和携带婴幼儿者的无障碍通道数。特别加强商场、学校、医院、体育场馆等女性更衣室、卫生间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监管,提高女性公共空间的生活质量。根据实际人流量,细化、增加不同类型公共场所女厕位数量或比例,加大对新建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的审核和日常监管力度,有计划地推进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改建工作,根据家庭照护需求增设第三卫生间。(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区妇联、区卫健委、区交通委、区文化旅游局、区规划资源局、区房管局、区绿容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二)儿童发展 1.儿童健康:优化儿童健康资源,保障儿童身心健康。 主要指标: (1)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户籍)控制在7‰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新生儿死亡率保持在3‰以下。(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2)0-6岁儿童保健管理率保持在95%以上,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保持在98%以上。(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教育局) (3)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体育局) (4)中小学校心理健康辅导室配置率达100%,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配置率达100%。(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策略措施: (1)优化儿童健康资源配置。认真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加强妇幼卫生经费保障工作。加强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提升妇幼保健便民服务能力,提高公共卫生资源的使用效率。加强妇幼卫生专业人员的培训,重视产科和儿科人才队伍建设。拓展区妇幼保健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功能,优化儿童保健资源。完善儿童保健管理工作规范,制定口腔健康、视觉健康、体重等专项保健标准,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保健服务功能,规范托幼机构保健工作,加强托幼机构保健老师的专业能力培训。推进标准化接种门诊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手段,为儿童和家长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优化流程、提升内涵。加强儿童重大健康问题基础研究,积极探索妇幼人群预防保健的有效策略和措施。(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2)保障儿童最大限度享有公共卫生资源。推进预防保健体系建设,探索以生命全程管理为导向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完善儿童保健管理工作规范,推进儿童健康信息化工程,落实专项保健标准,对儿童实施系统保健管理,包括监测儿童个体生长发育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主要常见病、多发病,并给予健康指导和咨询;了解和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的喂养状况和生长发育水平;掌握辖区内不同年龄段儿童的主要健康问题及其主要影响因素,及时采取干预措施。0-6岁儿童保健管理率保持在高水平,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9%以上。完善“全科-专科”协同服务机制,全面提升儿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继续开展儿童全身运动质量评估(GMs),促进儿童生命健康。继续推进与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合作共建,探索区域三位一体的防治工作模式,建立重点疾病筛查管理体系。进一步保障外来孕产妇的生殖健康与孕产期安全,提高外来孕产妇系统管理率,有效降低外来人口的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促进区域内公共卫生服务均衡发展。全面实现“1+1+1”分级诊疗制度,重点满足6岁以下、患慢性病、儿童发展障碍或困境儿童与社区家庭医生签约,加强社区儿科力量和儿童常见病的预防保健。(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教育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3)提升出生人口素质。加强宣传,提高婚前保健宣传覆盖面。进一步规范服务质量,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咨询和婚前卫生指导等保健服务工作。继续开展唐氏产前筛查干预网络工作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加强孕前保健门诊的针对性咨询指导。强化孕产期的全程指导与保健关怀。积极开展新生儿先天性疾病筛查工作力度(新生儿代谢性疾病和新生儿先天性听力障碍筛查),筛查率达95%以上,深入推进脑瘫儿童的早期筛查。引导和鼓励自然分娩,控制剖宫产率。鼓励倡导母乳喂养,在有条件的公共场所增设母乳喂养点,6个月以内的婴儿母乳喂养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区妇联、区卫健委、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4)提高儿童体质健康水平。加强儿童健康管理与健康参与。提高体育课堂教学质量,保证儿童每天在校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引导儿童参与社区体育活动,确保体育设施的安全与维护。推进“健康家庭”和“健康学校”建设,加强校园安全健康日常化管理,开展家校协同健康促进行动,协助儿童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升儿童健康素养。提高儿童公共卫生意识,加强手足口病、结核病、新冠肺炎等传染性疾病的宣传教育,普及用眼卫生、口腔保健、膳食营养、体育锻炼等常识与技能,提高儿童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加强基层眼保健医生、儿童保健医生培训,提高视力筛查、常见眼病诊治能力。完善“学校-医院-家庭-社区”0-18岁近视防控模式,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专业支撑、家校互动、全社区参与的青少年近视防控体系。通过对婴幼儿的屈光筛查,实现近视零级预防,有效减少和控制近视的发生和发展。推进近视防控试点区创建工作,统筹区内健康教育资源,通过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策略,提高儿童和家长的近视防控意识。组织动员学校、家庭落实近视防控措施,把青少年近视率纳入各学校考核指标,切实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建立多方联动,提高肥胖学生监测与管理服务水平,预防与控制儿童肥胖的发生和流行。持续推进口腔健康促进行动,提高儿童龋齿充填构成比。倡导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每日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8小时。(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教育局、区体育局) (5)促进儿童心理健康。建立儿童心理健康预防与干预合力机制,切实发挥医院、学校和社区以及专业社会组织的心理健康支持作用。关注不同年龄段儿童的心理健康,完善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的筛查、评估、干预和转介机制,加强对儿童心理问題的早期发现与早期干预。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巩固三级预防体系,加强学校心理教师和咨询志愿者教师的培训和管理,逐步完善心理健康教师聘用、考核与晋升制度。开展家长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提升家长对儿童心理健康的了解和重视程度,增强家长识别儿童心理问题、及时沟通疏导的基本常识和技能。推进聚焦ADHD和高焦虑高抑郁学生开展的医教结合研究项目。开展儿童心理健康研究,提高公共卫生体系中的儿童心理健康投入,逐步建立儿童心理健康监测数据库,监测青少年自杀和自伤性入院状况,积极探索提升儿童心理健康水平的对策和方法。(责任单位:团区委、区妇联、区教育局、区卫健委) (6)重视青少年生殖健康。开展适龄儿童的生殖健康教育,加强幼儿园、小学的生殖保健与性健康教育。优化青春期性教育课程,加强引导,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的生殖保健意识与能力,预防少女妊娠和少女人流发生,做好少女人流与少女生育的预防、关爱与监测工作。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预防艾滋病教育,设立青少年生殖健康公益咨询热线。(责任单位:团区委、区妇联、区卫健委、区教育局) 2.儿童教育:优化教育布局,儿童受教育质量持续提升。 主要指标: (1)符合条件的有需求的常住人口适龄幼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9%。(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2)符合条件的适龄学生义务教育阶段毛入学率保持在99.9%。(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3)符合条件的适龄学生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9%。(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4)中小学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策略措施: (1)促进儿童综合素质发展。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特点,科学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推进和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化德育综合改革建设,完善以政治认同、国家意识、文化自信、法治观念、人格养成为重点的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内容框架。推动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等“四史”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加强劳动教育,建立劳动教育基地,发挥家校社合力,践行劳动育人。研制区域学校劳动教育规划,明确各学段劳动教育课程要求,形成分年级、系列化、进阶式的劳动课程体系。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学生生态文明素养,把公共卫生安全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不断完善文教结合、体教结合协同育人模式,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培育儿童的科学意识和科学精神,引导儿童以实际行动加入科技创新的实践行列。(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团区委、区妇联、区教育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2)优化教育布局和资源配置。坚持基本公共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优化教育布局,提升优质资源总量。完善教育均衡发展的保障机制,提高基础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进一步缩小街镇、校际之间的办学差距,保障儿童最大限度享有公共教育资源。注重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学历水平,推进闵行区师德提升工程。改善基础教育中教师性别失衡状况,提高新增教师中男性比例和小学男教师比例。积极推动学区化、集团化办学,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提高优质资源的公平性和受益面。(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 (3)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最大限度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依托优质资源高起点开办新学校,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办好每一所家门口的学校,构建“15分钟教育服务圈”,发展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义务教育。促进特色高中创建,发展特色校本课程,创新育人模式。进一步拓展高中优质资源,提高优质高中资源的覆盖面,满足学生多元化发展需求。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发展多元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与模式,全面提升职业教育质量。丰富学生职业体验,在普通高中引入职业技术课程,为适宜的高中学生接受职业教育创造条件。促进特殊教育融合发展,完善特殊教育的支持和保障体系,学前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入园率持续增长,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99%,残疾青少年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达到70%,逐步提高智力残疾、自闭症、脑瘫等残疾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入学率。(责任单位:区妇联、区残联、区教育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4)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积极推进中小学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工作,严格执行课程计划,确保体育与健身、劳动技术、道德与法治、艺术类、社会实践等课程(活动)的课时。以信息化方式加强对学校课程计划和实施的在线管理和服务。推进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改进作业设计。完善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强化兴趣爱好和创造性思维培养,以科学的教育质量观评价中小学生的发展状况。教育和引导家长减轻中小学生课外学业负担。(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5)加快教育信息化发展。加大儿童信息化教育产品的研发和监管,营造健康、友好、安全的现代化儿童信息教育环境。积极推动“互联网+教育”,促进教与学的方式和形态变革,推动线上线下学习深度融合。打造线上教育品牌,推动重点平台企业和学校建设适合大规模在线学习的信息化基础应用平台。加强教育专网、教育云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互联网教育服务和内容创新,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加强信息化专业师资的培育,推进中小学信息科技课程体系建设,提高儿童信息素养,引导儿童合理利用信息资源,增强信息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提高自主学习和正确使用信息技术的能力。(责任部门:区科委、区教育局) (6)加强校外育人共同体建设。健全和完善校外教育体制机制,整合资源推动儿童校外活动阵地及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完善校外教育平台建设,提高儿童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动手实践能力。重视儿童的社会参与,鼓励儿童参与健康丰富的校外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加强儿童活动场所建设,优化城乡布局,拓展和提升场所教育功能,鼓励社区开放公益性职业体验岗位。加强校外实践体验与校内课程改革的融合,把中小学利用社会资源开展综合实践学习活动纳入学校课程。拓展网上“云游”博物馆、美术馆等,打造沉浸式全景儿童活动场馆在线服务。推进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工作,推出一批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项目和活动,建立一套规范管理、多元保障的研学实践体系。进一步完善校外教育的国际交流合作机制,促进儿童国际交流,开拓国际视野,提高儿童国际合作和竞争能力。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积极利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建立区级层面数据监管平台,持续完善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团区委、区教育局、区文化旅游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3.儿童安全:完善多维立体保护网络,儿童安全有保障。 主要指标: (1)5岁以下儿童意外死亡率控制在1.5‰以内。(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2)儿童药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8.5%以上。(责任单位:区市场局) (3)儿童受虐待、受暴力犯罪侵害和性侵害的比率逐年下降。(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策略措施: (1)完善儿童意外伤害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统一的儿童意外伤害监测系统和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及风险监测评估能力体系建设,加强儿童药品、玩具、用具和大型游乐设施的质量检测和监管。提升家庭监护儿童的意识与能力,在各级各类家庭教育中增加对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的内容。加大开展环境安全监测分析,定期检测道路交通、河道水塘、电力设施等安全标识,开展儿童乘车安全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采取有效的预警措施,减少儿童意外伤害发生。(责任单位:区市场局、区卫健委、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应急局) (2)保障校园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及其周边社区安全。健全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学校保安队伍建设,制定校园突发事件、治安灾害事故等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做好学生集体食堂食物中毒防治工作,保障学校学生的用餐安全。推进智慧校园安防服务,建立完善校园安全智能分析系统和精准推送、主动防控的警校联动模式,提升校园安防工作响应的及时性。完善校园周边安全巡逻管控责任制,定期在全区各中小学与幼托机构进行安全检查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对学校周边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经营性单位(如电子游戏厅、网吧、性保健商店等七类限制性经营主体)依法从严查处治理。校园附近严格按规定设交通警示标志和安全设施,民警或协管员维护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加强校车安全规范管理,定期对校车安全与驾驶人进行车检、行车监管。加强儿童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儿童活动基地及户外活动场所的安全保护,预防儿童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儿童意外伤亡率。(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市场局、区文化旅游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3)提高儿童网络安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相关内容,制定相应落实计划和行动方案。净化儿童上网环境,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开发网络安全过滤工具,形成绿色文明的网络文化。学校、社区、图书馆、文化馆、青少年宫等场所为未成年人提供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应当安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或者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加强对网络游戏平台的监管,对儿童使用网络游戏和平台采取有效的限制和保护措施。督促互联网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制定儿童个人网络信息保护的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严禁网络运营者非法收集、存储、使用、披露儿童个人信息,保护儿童个人信息安全。加大依法严厉打击网吧违规接纳儿童上网的力度。加强家校互动,对儿童进行关于互联网游戏、交友、消费的安全教育。加强儿童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培养和提高儿童的网络素养,增强儿童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保障儿童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开展预防儿童沉迷网络的宣传教育,监督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履行预防儿童沉迷网络的义务,指导家庭、学校、社会组织互相配合,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对儿童沉迷网络进行预防和干预,有效预防和控制儿童被不良网络信息毒害、网络成瘾以及网络犯罪。(责任单位:团区委、区妇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文化旅游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4)预防和严惩以儿童为侵害对象的违法犯罪活动。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相关内容的宣传教育,增强儿童权益保护的公共法律意识。继续加强部门联动和联合执法,完善预防和打击并重的儿童人身安全保障机制。严厉打击拐卖、猥亵、强奸、故意伤害以及胁迫、诱骗、利用儿童犯罪等各类侵害儿童的刑事犯罪,严禁操纵、教唆儿童乞讨、卖淫等伤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落实儿童失踪快速查找甄别机制,及时协助巡査。加强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防控工作,加强网络欺凌的预防和处置。推动落实亲职教育,督促、帮助、指导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预防儿童虐待、遗弃等问题发生,落实儿童虐待问题强制报告制度,为受到监护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国家监护服务,确保每一个儿童都能得到适当监护。构筑健全有效的未成年人犯罪防控体系,加强未成年人犯罪研究,建立未成年人偏差行为的分级干预和预防机制,重视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危害,有效控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加大受侵害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5)提高儿童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加大对儿童的普法宣传与教育,以科学、系统的校园安全教育提升儿童安全意识与自护能力。加强儿童生命教育,增强生活安全常识及应急技能的训练。深化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安全教育课程建设,提升各级各类学校儿童安全教育的系统化与科学化水平。积极探索儿童安全教育的形式与方法,运用现代科技信息手段,开设儿童安全模拟课堂,增强教育的实践性与实效性。推进儿童安全情境体验馆建设,引进国际儿童安全教育理念与技术设备,提高儿童在交通、食品、用药、社会交往、疾病预防、消防、网络等各方面的安全素养。重视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的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制意识与自护能力。(责任单位:团区委、区妇联、区卫健委、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4.儿童福利:健全儿童福利体系,儿童社会支持加强。 主要指标: (1)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投保率保持在96%以上。(责任单位:区红十字会、区教育局) (2)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贴标准逐步提高。(责任单位:区残联) (3)实现贫困家庭儿童文化福利补贴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4)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适时逐步提高。(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5)建立区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6)儿童主任和儿童督导员每年接受社会工作专业培训的覆盖率达100%。(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策略措施: (1)完善儿童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儿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和慈善救助的有效衔接,优化儿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必要的经济资助、育儿指导与照顾喘息服务。(责任单位:区红十字会、区残联、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教育局) (2)加强困境儿童救助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将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设置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深化托幼机构、中小学校等无障碍环境建设。依托各类社区服务机构,开展残疾儿童就近就便的精准社区康复服务。丰富贫困家庭儿童精神文化生活,逐步提高贫困家庭儿童文化福利补贴覆盖面和补贴力度。认真落实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做好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的发放工作,持续巩固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制度,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适时逐步提高。加强农村流动和留守儿童的关爱和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形成关爱保障工作合力。为0-6岁儿童提供免费的发展迟缓早期筛查,对确诊或疑似儿童及家长提供适时指导和帮助,积极消除或缓解发展迟缓对儿童的不利影响。开展家庭监护状况和监护能力评估研究,提升儿童福利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创新工作机制,引入专家督导,加强对基层解决个案的指导支持。继续落实安全保护机制,完善困境儿童安全保护操作规程,确保困境儿童第一时间得到救助和安全保护。(责任单位: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教育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3)推进儿童福利和救助保护工作载体建设。在有条件的综合性社会福利院设置儿童部,成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专门从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和关爱服务工作,确保本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居村层面设立儿童之家,进一步巩固儿童福利工作的社区载体。加快建立困境儿童和流动、留守儿童工作信息系统,提高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责任单位:区妇联、区民政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4)加强儿童福利工作者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加强儿童福利机构等各类服务组织内管理和服务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培训。积极贯彻落实民法典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开展涉及儿童福利及收养工作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和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开展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培训、收养登记员业务培训、儿童福利社会工作者培训、儿童福利服务机构负责人培训等。培训培养儿童福利类专业社会工作者,不断提升儿童福利工作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5)动员与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儿童福利服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培育、支持特殊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加强专业化、精细化、精准化服务能力建设,更好地承接政府委托服务项目,为开展困境儿童、流动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等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实施困境儿童关爱公益推广计划,梳理监护缺失的困境儿童个性化需求,搭建精准对接平台,引导社会爱心资源参与,建立困境儿童长效关爱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困境儿童的救助和服务,汇聚爱心资源,形成全社会推动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合力。(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5.家庭养育:增强家庭社会支持,儿童生活更幸福。 主要指标: (1)到2025年累计新增三岁以下婴幼儿托额数有所提升。(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2)孕妇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率达到96%以上。(责任单位:区妇联、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3)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建立家长学校的比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4)组织儿童家长每年至少参加4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责任单位:区妇联、区卫健委、区教育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策略措施: (1)推进家庭社会支持和普惠服务。强化以家庭为单位的社会支持理念,创新社会支持机制和网络建设,贯彻国家人口生育政策,完善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确保母亲依法享有孕产假、哺乳假、生育津贴,保障父亲享受配偶陪产假。建立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优先解决2-3岁婴幼儿的照护需求。尝试整合区域资源,创新家庭普惠服务,提高社会对家庭的支持力度,增强家庭凝聚力和亲密度。加大宣传“5·15”国际家庭日,倡导家庭和谐幸福的主旋律。为不同年龄儿童的家庭提供可能的公共服务,建设以家庭为单位的参与平台和活动渠道。利用公众号或APP,根据子女数量、子女年龄推送相应家庭教育信息。为孕产妇、新生儿家庭免费提供生育指导、新生儿养护指导,为学前儿童家庭提供免费亲子阅读指导服务。倡导亲子餐饮、出行、住宿等消费优惠。鼓励各类收费场馆、文化活动对家庭实施费用减免或提供优惠家庭套票服务,全面提升家庭区域生活的幸福感和满意度。(责任单位:区妇联、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文化旅游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2)构建全覆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网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实现儿童家长家庭教育指导全覆盖,落实分年龄段家庭教育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研究基地和服务平台建设,构建适应新时期家庭教育需求的指导服务网络。优化家庭教育课程,完善家庭教育服务体系,成立区级、街镇两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建立家长学习积分管理体系。加强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人员培训,提升家庭教育研究与指导质量。定期监测区域家庭教育发展变化趋势,及时制定相应的调整与应对策略,预防和缓解家庭冲突和亲子危机发生,提升家庭教育指导的实效性与预防性。(责任单位:区妇联、区教育局) (3)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质量。整合和统筹区域资源,完善多层次家庭教育指导网络,全面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质量。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建立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的比率达到100%,确保每年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家庭教育实践活动不少于4次。发挥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功能,每年至少开展2次公益性的家庭教育讲座或亲子活动。加快建设网上家长学校,大力拓展新媒体服务平台,优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优质资源的推送平台。鼓励民间团体和社会组织参与家庭教育建设,形成教育合力,推动先进家庭教育理念与方式的普及。推进家校联动平台建设,挖掘优秀家长资源,办好各类家长学校、社区学校与网络学校,充分发挥家庭自我教育能动性。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特殊教育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充分考虑指导内容和形式的适应性,提高指导的适切性和及时性。(责任单位:区妇联、区残联、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文化旅游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4)确保儿童家庭生活质量。强化家长的责任意识,改善家长教育理念,提升家长教育能力,不断优化家庭教养氛围,为儿童营造良好的家庭生活环境。加大儿童健康知识宣传力度,推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家庭科普教育,提高家长的健康素养,加强家长对儿童健康促进的参与,确保儿童居家用眼卫生、口腔保健、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为家长提供心理健康普及教育与咨询服务,提高家长对儿童心理发展规律的了解,促进亲子交流沟通,切实提高儿童的心理健康。(责任单位:团区委、区妇联、区卫健委、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6.成长环境:营造儿童友好环境,儿童参与水平提升。 主要指标: (1)儿童友好社区服务网络全覆盖。(责任单位:区妇儿工委办公室、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区发改委、区卫健委、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市场局、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2)每位中小学生每学年参加2次以上科普教育基地探究实践活动。(责任单位:区科委、区教育局) (3)高中阶段、中职阶段、初中阶段、小学高年级学生每学年参加志愿者活动和公益劳动累计时间分别不少于60学时、20学时、30学时、10学时。(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团区委、区教育局) (4)儿童图书阅读率提高。(责任单位:团区委、区妇联、区教育局) 策略措施: (1)共建儿童宜居的生态环境。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强化多元共治,加快形成绿色共治新格局。全面聚焦水、气、土三大污染防治攻坚领域,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鼓励学校和社区通过多元途径向儿童普及环保知识,引导和组织儿童参与大气污染防控、水污染治理、生活垃圾分类等生态环境建设。广泛开展节能环保、生活垃圾分类等实践体验活动和生态文明宣传活动,鼓励儿童和家长参与环保公益活动、提升环保意识,养成爱护环境的生活习惯。继续深化中小学生态文明教育,开展各种生态文明教育活动,全面提升儿童生态素养。(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妇联、区教育局、区绿容局、区生态环境局) (2)推进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整合统筹社区内儿童活动场所和服务项目,加快儿童活动场所和设施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开办儿童文化活动机构,规范和完善儿童活动场馆的管理机制,提高场馆的利用率和服务水平。拓展社会资源,有序推进形成健康有序的学校场馆开放格局,逐步实现各类文化、科技、体育等公益性设施和活动场所向儿童免费开放,提高儿童活动设施和活动场所利用率。优化配置、整合统筹社区内儿童活动场所和服务资源,在街镇、莘庄工业区层面建立儿童服务中心,在社区内普遍设立儿童之家,形成“一中心多站点”的网络布局,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组织教育、生活保健、文体娱乐、社会实践、安全保护、法律维权、心理疏导、家庭支持等多项服务功能。加强学校和社区的联动,进一步推进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丰富儿童社会实践路径,提升儿童综合素养。(责任单位:区妇儿工委办公室、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区发改委、区卫健委、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市场局、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3)拓展和支持儿童社会参与。进一步发挥少先队、共青团组织的主导作用,拓宽和创新儿童社会参与的机制和平台。尊重儿童的主体性,保障儿童的社会参与和意见表达权利,畅通儿童参与和表达渠道,在各项与儿童有关的重大决策过程中保证儿童参与,注重倾听和吸纳儿童的意见与建议。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和社会实践制度,引导、鼓励、支持儿童参与各类劳动和社会公益实践活动,组织和引导儿童参与力所能及的社区服务、城区建设和治理。保证高中阶段、中职阶段、初中阶段、小学高年级学生每学年参加志愿者活动和公益劳动累计时间分别不少于60学时、20学时、30学时、10学时。(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团区委、区妇联、区教育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4)提高儿童科学素养培育。开展儿童科技创新活动,优化儿童科学素养培育的机制和渠道,进一步提升儿童的科学素养。鼓励和支持儿童参与科技社团和青少年科技节等活动,提高各级各类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参与率和获奖率,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高水准儿童科普品牌。积极构建学校、专业机构等社会协同机制,充分发挥互联网和信息科技平台作用,激发儿童学习和探索科学技术的兴趣。推进儿童科普场所建设,引导科普场馆等积极开展面向儿童的动手实践探究活动,培养儿童的科学态度、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责任单位:区科委、区教育局) (5)提升儿童阅读和闲暇生活质量。优化儿童文化生活环境,提高区域高质量儿童文化产品和文化活动的供给力度。为不同年龄儿童提供适合其年龄特点的图书,为家长选择图书提供建议和指导。重视儿童早期阅读培养,做好相关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培养良好的早期阅读习惯。增加对少儿图书阅览室,学校、社区少儿阅览室的投入,为儿童提供便利的阅读服务。推进经典读书工程和亲子阅读工程,提高儿童的阅读数量和质量,确保儿童每天不少于半小时的阅读时间。改善儿童休闲娱乐的区域环境,积极发挥文化馆、图书馆、城市剧院、博物馆、体育公园、运动场馆、电影院等各类机构、场所的作用,引导和培育各类儿童社团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活动,有效提升儿童闲暇生活质量,保证儿童每天享有自主支配闲暇时间不低于1小时。(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团区委、区妇联、区教育局、区文化旅游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6)健全儿童权益保障网络。进一步落实与儿童相关的法规、政策体系和司法制度,有效保障儿童合法权益。积极推进儿童权益保障社会网络的建设,搭建和完善儿童权益保护综合平台,为儿童及其家长提供专业化维权服务,进一步扩大儿童法律援助的覆盖面,确保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优先提供儿童法律援助,优先依法办理涉及儿童的案件。完善和加强维权教育,提高儿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家庭、学校、社会对维护儿童权益的认识和实践能力。(责任单位:团区委、区妇联、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教育局)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实施 1.以规划统领全区妇女儿童发展。本规划是区政府的专项规划,是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执行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上海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方案,是指导本区妇女儿童发展的行动纲领。本规划受益对象为本区常住人口中的妇女儿童。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镇、莘庄工业区是本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应根据部门、地区的实际,制定本规划的实施方案,与部门专项规划、地区总体规划相衔接,同步实施、同步监测、同步评估、同步完成。 2.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组织实施本规划是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区政府将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相关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和绩效考核、工作评估、专项督查体系。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镇、莘庄工业区要按照规划各自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将实施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到本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对基层工作指导和专项检查等工作中。 3.保障规划实施的经费投入。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镇、莘庄工业区要将本规划实施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区财政按照本区妇女人均不低于3.5元标准、儿童人均不低于2.5元标准,匹配年度工作经费(18岁以下女童的人均经费按照儿童人均标准予以保障)。 4.加强妇儿工委队伍建设。根据法律规定,区政府、街镇、莘庄工业区应为本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定期对成员单位联络员、专职干部、统计监测人员、维权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 5.加大规划实施的宣传力度。区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镇、莘庄工业区要充分利用各自宣传资源和网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贯彻落实的成效,宣传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实施状况,宣传妇女在经济参与和政治社会参与中的作用和贡献。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要定期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发布本区妇女儿童发展状况。 6.发挥妇儿工委的合力优势。规范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工作机制,发挥合力优势,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本规划的实施,要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资源优势和工作优势,有效整合资源,合力推进规划中的重难点工作项目,提高实施规划的执行力。 7.强化妇儿工委的工作规范。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每五年配合区政府召开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定期召开年度全体委员会议,通过责任分工制、督促检查制、监测评估制、年度滚动制等推进本规划按期达标。加强主管考评机制,对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镇、莘庄工业区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述职评议。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各级妇儿工委应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依法监督和视察调研,定期就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重难点问题进行专题检查。 8.建立和完善性别平等与儿童优先审视自检机制。区政府及其部门在制定(修订)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出台政策、编制规划、布置计划时,应当注重性别差异及儿童利益分析,自检自审可能对男性、女性及儿童、家庭造成的影响,并根据分析结果作出合理合规调整,加强性别平等与儿童优先内容的审视。 (二)监测评估 1.完善分性别、分年龄统计制度。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应增强分性别、分年龄统计意识,将分性别、分年龄统计纳入本系统、本地区部门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制度。区统计局要进一步推进、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各地区及各行业完善分性别、分年龄指标体系,全面监测男女两性及儿童在各个领域、各个方面是否得到公平、公正发展机会和公共资源,是实现性别平等、儿童优先发展。 2.加强监测评估工作领导。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任会议负责协调、监督规划监测与评估工作。2023年和2026年组织开展中期和终期评估工作。由区统计局按照市级要求负责实施分级、分类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及妇女儿童状况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开展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镇、莘庄工业区统计监测培训,指导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做好年度统计监测工作;收集、审核监测数据,分析、判断监测状况和发展趋势,提交区级年度统计监测报告和报表。由区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负责制定2023年中期和2026年终期评估方案,对各成员单位和街镇、莘庄工业区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提交专家评估报告。区妇儿工委在各成员单位和街镇、莘庄工业区中期、终期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区级评估督导工作,向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递交区级中期、终期评估报告。 3.提高统计监测工作水平。区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应将规划统计监测与本系统年度常规统计工作相结合,落实专人负责;确保监测数据来源的可靠性和达标判断的客观性,加强趋势分析和监测结果运用,按时向区妇儿工委和区统计局提交年度统计监测报告和报表。进一步健全监测工作机构和机制,将统计监测工作列入责任部门考核内容。 4.发挥监测评估实施成效。区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应当完善本规划评估工作机制,制定评估工作方案;在自查自评、专家评估、上级考评、条块互评的基础上,实行受益主体评价和第三方机构参与评估,发现突出问题,采取干预措施,加大监测评估实效。认真做好年度统计监测工作,发挥监测数据作用。要根据区中期、终期评估报告,对本系统、本地区规划实施状况进行综合判断和评价,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推动各责任部门采取干预措施,推动本规划全面有效实施。
附件:1.《闵行区妇女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主要 指标分类表 2.《闵行区妇女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重大项 目表
附件1 《闵行区妇女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 主要指标分类表
附件2 《闵行区妇女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 重大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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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妇女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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