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SY20001301
- 主题分类:其他\其他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5-03-13
- 发文字号:闵府发〔2025〕6号
- 发布日期:202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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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府发〔2025〕6号
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25年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决策程序,认真组织实施。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决策质量。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落实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和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等要求,全力推进决策事项落地实施。 二、实施动态管理,规范工作程序。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新增事项或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由承办单位按照《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办理。 三、严格层级管理,做好目录公布。各单位要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对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应当自行决策,在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按程序报送区政府办公室备案。 四、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成效。区政府办公室将对纳入目录管理的决策事项开展全流程指导监督,适时开展专项调研检查,并将目录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结果纳入年度考核。
附件:2025年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5年3月13日
附件 2025年闵行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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