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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闵行区“五违”整治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3月10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
  《2016年闵行区“五违”整治工作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6年3月8日

       2016年闵行区“五违”整治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我区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全面推进“五违”整治的“决战”之年,更是闵行以“五违”整治为契机,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区创建的关键之年。我区“五违”整治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立足“破瓶颈,补短板”,按照“统筹性、领域性、区域性”和全区“齐步走”的工作要求,深度推进“五违”整治工作,着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二、工作总目标
  围绕“决战2016”的要求,按照完成“五违”整治任务90%的总目标,推进全区“五违”整治“齐步走”,并力争在9月底基本完成。
  (一)“五违”整治的具体目标任务
  1.违法建筑整治。根据全区排摸锁定的违法建筑总量,2016年拆除存量违法建筑不少于1000万平方米(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具体目标任务量,见附件1)。对在建违法建筑实施“零增长”管理,确保处置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区拆违办;责任单位: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一是专项拆违整治。2016年拆除侵占公共绿地、林地违法建筑6.85万平方米(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责任单位:各街镇、莘庄工业区);拆除侵占河道两侧违法建筑22.13万平方米(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各街镇、莘庄工业区);拆除区属国资系统违法建筑3.44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区国资委);拆除街面公共区域违法建筑0.75万平方米(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二是重点拆违整治。2016年拆除农民违规建房141.75万平方米(牵头单位:区规划土地局;责任单位: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三是居住区拆违整治。2016年拆除居住区违法建筑4.98万平方米(牵头单位: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责任单位: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2.违法用地整治。2016年整治违法用地413宗5771亩。借助“五违”整治实现违法用地减量化200公顷(牵头单位:区规划土地局;责任单位: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3.违法经营整治。全面取缔无证无照违法经营16734户,关闭综合市场20个(其中有照市场14个、无照市场6个)(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全面完成生产安全隐患企业关闭701家,取缔物流企业146家(牵头单位:区安全监管局;责任单位: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取缔无证亭棚156个,拆除违规道路指示牌155块,取缔少数民族定点无证设摊72处,拆除违规户外广告设施201块,取缔聚集性乱设摊32处(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全面开展“三无”船舶整治,完成整治52艘(牵头单位:区农委;责任单位:各街镇、莘庄工业区);整治消防隐患162处(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责任单位: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4.违法排污整治。2016年全面完成环境污染企业整治126家(牵头单位: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各街镇、莘庄工业区);整治黑臭河道48条(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全面完成产业结构调整企业355家(其中关闭218家、搬迁112家、转型24家、停产1家)(牵头单位:区经委;责任单位: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取缔区域性五乱56处,取缔结合部脏乱差19处(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5.违法居住整治。2016年整治群租1850户(牵头单位: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责任单位: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6.人口调控。按照区人口调控三年行动计划任务目标,年内全区调减存量人口12万人,确保完成三年行动计划调减存量人口30.5万人的目标。(牵头单位:区人口办;责任单位: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二)整治推进节点安排
  1.违法建筑整治方面。
  第一季度完成全年计划整治任务量36%左右;
  第二季度完成全年计划整治任务量44%左右;
  第三季度完成全年计划整治任务量20%左右。
  以上同时要求做好场地清理、垃圾清运、管线修缮、成果巩固等,以及环境修复、绿化美化、土地利用等的计划、规划工作。
第四季度做好拾遗补漏、工作总结、验收考核,加强各项接茬管理等工作。
  2.违法用地、违法经营、违法排污、违法居住等问题整治工作按照“赶早不赶晚”的要求,参照上述要求,结合领域实际抓紧推进,及时完成年度整治任务。
  三、工作任务
  (一)狠抓落实推进,确保整治“齐步走”
  1.落实三个“齐步走”。2016年我区“五违”整治工作要按照全区“齐步走”的要求抓好落实推进。一是领域和区域整治要“齐步走”。领域要主动做好领域范围综合整治的牵头工作,对区域综合整治工作予以及时有力的支撑和指导,真正做到领域和区域综合整治工作同步推进,效果同步体现。二是街镇(莘庄工业区)之间工作推进要“齐步走”。各街镇(莘庄工业区)要按照每月整治计划进度,按时间节点完成计划整治任务,确保全区“五违”整治工作同推共进。三是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居村之间综合整治工作要“齐步走”。各街镇(莘庄工业区)要合理分配和安排人员力量,确保本区域综合整治的整体均衡协调推进。(牵头单位:区“五违”整治推进办;责任单位:各领域职能部门,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2.强化三项推进措施。一是加强情况通报。通过“五违”整治双周通报、月度通报,以及专题会议通报的形式,定期向区委区政府和各单位通报领域职能部门和各街镇(莘庄工业区)综合整治推进情况,及时反映整治工作绩效。同时,通过《工作提示单》、《任务单》的形式,对“五违”整治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及时进行提示,对阶段性任务进行明确,确保全区“五违”整治工作按计划进度和要求推进。二是加强联系督导。落实区领导对口联系街镇“五违”整治工作制度,区领导每月不少于2次对联系的街镇(莘庄工业区)“五违”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协调推进相关难点工作;各领域职能部门要落实分管领导联系街镇(莘庄工业区)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协同街镇(莘庄工业区)推进领域整治相关项目。三是坚持例会制度。通过区委社会治理和城市安全双月例会、区“五违”整治月度推进会、工作协调会等工作会议,以及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等专题会议,自上而下推动“五违”整治工作,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实完成。(牵头单位:区委办、区府办、区“五违”整治推进办;配合单位:各领域职能部门,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二)强化重点整治,发挥示范效应
  3.抓紧完成第一批27个重点项目整治。对于2015年启动的第一批27个重点项目,要抓紧推进,组织力量全力攻坚,要求在第一季度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对于街镇(莘庄工业区)前期梳理的2016年重点项目,由街镇(莘庄工业区)按计划抓好落实。(牵头单位:各相关领域职能部门;责任单位: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4.抓紧落实市生态治理重点项目。本区苏州河南岸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已经列入市级生态治理重点项目。3月底前,相关街镇要完成制订细化整治方案,并抓紧启动实施。各领域职能部门要加强市级重点项目推进工作的指导,主动对接,强化支撑,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治任务。(牵头单位:区拆违办;责任单位:华漕镇;配合单位:各领域职能部门)
  5.以典型示范推动全区综合整治工作。在梳理形成华漕镇许浦村民宅整治、颛桥镇中心村违法用地整治、莘庄康城居民区整治和无证照违法经营整治等典型的基础上,继续挖掘和认真总结面上推进过程中的有效做法,梳理形成新的整治工作经验和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区整治工作的深入。(牵头单位:区“五违”整治推进办;配合单位:各相关领域职能部门,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三)加强工作对接,切实盘清底数
  针对去年“五违”问题排摸中存在的不实不细不全的问题,各领域职能部门和街镇(莘庄工业区)要重点做好以下数据梳理、分析、核对工作。
  6.开展入库数据的再梳理。各街镇(莘庄工业区)要组织力量,落实责任,指定专人对入库数据(重点是违法建筑的存量)进行认真梳理和清理,做到“二盘清”,即: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对基层的“五违”存量情况要全盘掌握,对区里要和盘托出。在此基础上,对尚未入库的问题数据要抓紧排摸审核,并及时入库。所有入库数据要做到点位精准、数量清楚。(牵头单位:区拆违办、区联动中心;责任单位:各街镇、莘庄工业区;配合单位:各领域职能部门)
  7.开展领域和区域数据的再对表。各领域牵头部门和街镇(莘庄工业区)要加强相互沟通,领域职能部门的数据信息与街镇(莘庄工业区)的数据信息要进行准确对接,要求领域职能部门的任务量要在街镇(莘庄工业区)得到对应落实,领域职能部门还要掌握清楚街镇(莘庄工业区)的任务量。对领域牵头排摸汇总的数据,以领域为准,街镇(莘庄工业区)要修正的,须先与领域牵头部门沟通后再作修正,并及时入库,确保统计口径一致、数据准确。(牵头单位:各领域职能部门;责任单位: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8.梳理摸准存量违法建筑拟“暂缓拆除量”。各街镇(莘庄工业区)须按照“三条原则”和涉及公益用途等条件,梳理拟暂缓拆除量,并对已入库项目数据进行标记,作为拟“暂缓拆除量”,要求明确点位、说明暂缓拆除的理由。在此基础上,由区“五违”整治领导小组组织核查并予以审定确认。凡未纳入“暂缓拆除量”的其它项目,应由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列入拆违整治计划及时予以拆除。(牵头单位:区“五违”整治推进办;各领域职能部门;责任单位: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以上数据梳理、核对工作于3月31日前完成,之后区大联动平台数据库将锁定今年1000万存量违建拆违任务的点位。平台锁定后新录入的数据,均作为年度计划任务量以外的新增任务量。
  (四)严格把握标准,及时验收消项
  9.制定完善验收标准和流程。各领域职能部门作为全区“五违”整治的领域性牵头主体,要认真制定本领域“五违”整治工作验收标准,并及时组织领域相关整治项目的验收工作。各街镇(莘庄工业区)作为“五违”整治的责任主体,要根据领域整治工作标准具体做好整治工作,在达到验收标准的基础上,及时向领域职能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区联动中心作为“五违”整治的数据管理和绩效显示平台,要制定完善验收消项工作流程,对申请验收消项的信息进行数据库对比审核,完成数据消项工作。(牵头单位:各领域职能部门、区联动中心;责任单位: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10.严格组织验收消项工作。所有整治项目均以最终完成消项为工作绩效评价依据。原则上未完成消项工作的,视为整治工作未完成。各领域职能部门和各街镇(莘庄工业区)要严把验收关,按照“谁申报、谁担责”的要求,严格把握验收标准,特别对点位、面积等数据要做到核对精准。领域职能部门对验收消项承担监督责任,街镇(莘庄工业区)承担具体责任。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对2015年内已完成的整治项目,实行“集中申报、及时验收、及时消项”,最迟于一季度完成验收消项工作。对2016年整治项目,严格按照验收消项流程和标准,实行“边申报、边验收、边消项”。(牵头单位:区联动中心、各领域职能部门;责任单位: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11.加强工作指导和培训。区各领域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街镇(莘庄工业区)验收消项工作的具体指导、培训工作。区“五违”整治推进办、区拆违办、区联动中心于2月底之前完成对领域职能部门、街镇(莘庄工业区)操作人员培训工作;各街镇(莘庄工业区)要指定专人做好验收消项工作,加强验收消项相关工作标准、流程等内容的学习,一季度要完成村居和职能站所层面操作培训工作,确保工作规范,符合标准。(牵头单位:区“五违”整治推进办、区联动中心、区拆违办、各领域职能部门;责任单位: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五)加强后续管理,做好跟踪接茬
  12.加强整治后续相关管理和修复工作。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在推进“五违”整治项目的同时,要重视后续的管理和修复工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要研究制定基础设施修复、治理项目落地、环境生态优化、发展规划跟进、人口动态管理等工作措施,对整治后续修复工作,要按照“一点一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修复完善时间节点,做到整治与修复接茬同时推进。原则上完成的整治项目3个月内要及时完成场地清理、垃圾清运、管线修缮、成果巩固等工作。(责任单位:各街镇、莘庄工业区;配合单位:各领域职能部门)
  13.树立标杆强化工作推进。以华漕镇许浦村为标杆,打造从整治到环境修复和长效管控的全程治理工作典型,3月底前基本完成许浦村生态修复工作。区相关领域职能部门对各街镇(莘庄工业区)整治后续修复工作要加强专业指导,在规划设计、项目落地、生态修复、绿化美化、落实长效管控措施等方面予以主动支撑,使综合整治工作真正发挥“破瓶颈、补短板、促发展”的作用。(牵头单位:区“五违”整治推进办;责任单位:各领域职能部门,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14.落实推进“大联动 ”社会协同治理机制。一方面,要突出抓好“成果巩固”。对已完成的整治项目,要通过“大联动 ”机制,把相关的领域职能部门纳入到整治后续的管理工作中来,强化区域和领域联动治理,巩固整治成果,严防回潮反弹;另一方面,要切实强化“止新”。对新增的“五违”问题,要依托“大联动 社会治理”机制,引入更多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到区域协同治理工作中,实施新增“五违”的“零增长”管理,真正实现长效治理。(牵头单位:区联动中心、区社建办;责任单位:各领域职能部门,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六)强化考核问责,确保责任落地
  15.强化日常督查。为确保“决战2016”目标任务的完成,将进一步加强“五违”整治督查推进力度,强化三级督查。一是区领导对所联系街镇(莘庄工业区)的“五违”整治情况进行经常性督查;二是区推进办、各领域职能部门对牵头的领域整治工作开展动态督查,全面掌握领域整治项目的落实和推进情况,并及时提供工作支持和指导;区委办和区府办督查室根据整治推进工作出现的问题,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跟踪督查,确保按计划进度和工作标准推进;三是各街镇(莘庄工业区)也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专项督查。(责任单位: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五违”整治推进办,各领域职能部门,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16.强化问责措施。落实“三必督、三必问”督查问责措施。三种情况必督:一是未按“齐步走”要求推进整治工作,未完成整治计划进度的;二是对已完成整治项目未及时组织验收消项的;三是整治后续管理措施和修复工作拖沓的。三类有责必问:一是数据不实,存在上报整治数据不实的;二是情况有假,在整治情况、验收申报、验收核查、消项等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三是后续管控不力,回潮反弹问题突出,群众反响较大的。(牵头单位:区纪检监察部门,区委、区政府督查室;配合单位:区“五违”整治推进办,各领域职能部门,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17.强化绩效考核。“五违”整治作为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纳入对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区相关职能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区考核办会同区推进办、区拆违办于3月底前制定落实全区“五违”整治考核办法,综合考虑工作量大小、整治难易程度、工作节点把控、实际工作绩效等,并依托大联动监管平台前端管理数据,对各单位“五违”整治工作进行综合评价。(牵头单位:区考核办;配合单位:区“五违”整治推进办、各领域职能部门)
  (七)落实保障措施,强化工作支撑
  18.加强资金保障。拆违补贴资金按照各项“搭桥”拆违项目和“纯拆违”项目政策,区分资金来源,保障项目资金。3月底前,要制订出台相关资金扶持政策。(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19.加强维稳保障。各街镇(莘庄工业区)要认真总结前阶段“五违”整治工作中的维稳保障经验,强化公安、执法管理部门的工作支撑。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及时依法处置“五违”整治中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情况排摸分析,完善维稳工作方案,把各种矛盾纠纷问题预防化解在前端。(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各街镇、莘庄工业区;配合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各领域职能部门)
  20.加强舆论引导。区新闻部门要持续关注拆违工作的进展情况,注重弘扬先进,及时反映基层群众对环境综合整治的获得感;对执行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通过媒体加强舆论监督;加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拆违执行力度,加强舆论宣传,强化社会监督。指导区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镇(莘庄工业区)要关注“五违”整治推进过程中的公平公正问题,注重市民来信来访、平台投诉、网络媒体、矛盾调解等渠道反映的舆情信息,认真分析情况,及时妥善做好应对工作。(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五违”整治推进办,区联动中心,区信访办,各领域职能部门,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21.加强“创全”对接。区“五违”整治工作要与“创全”工作紧密衔接。各领域职能部门和各街镇(莘庄工业区)要对接“创全”指标、时间节点和“创全”负面清单的明确要求,合理安排本部门、本地区“五违”整治计划任务,尤其各街镇要结合新一轮(2016~2017年度)上海市文明镇、文明社区创建的指标要求和2015~2016年度市级文明村、文明小区的创评要求,针对“创全”和相关基础创建的重点区域、重点道路、重点街区、重点场所,着力落实开展好违法建筑、环境卫生、无序设摊、无证经营、油烟扰民、居民区规范管理、空气污染、河道管理等综合整治工作,全面建设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牵头单位:区文明办、区“五违”整治推进办;责任单位:各领域职能部门,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22.加强资料归档。各单位、各部门要将“五违”整治档案管理列入目标责任制范围,全面收集本单位、本部门在推进“五违”整治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音像、电子等各载体、门类的资料,将“五违”整治档案纳入年度归档范围,落实专人负责整理归档,以便全面、完整、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本区“五违”整治工作情况。(牵头单位:区档案局、区“五违”整治推进办;责任单位:各领域职能部门,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附件:1.2016年闵行区“五违”整治计划表(街镇、莘
庄工业区)
     2.2016年闵行区“五违”整治计划表(领域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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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