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 经评估,区政府2012年8月10日印发的《闵行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的意见》(闵府发〔2012〕22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8月9日。特此通知 2017年8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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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延长《闵行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的意见》有效期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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