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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延长《闵行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的意见》有效期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8月23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

  经评估,区政府2012年8月10日印发的《闵行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的意见》(闵府发〔2012〕22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8月9日。
  特此通知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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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