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6月15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闵行区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2016年6月1日区人民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6年6月13日 闵行区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
一、发展现状和趋势 (一)发展现状与基础 2011年,闵行区政府颁布实施了《闵行区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了2011-2015年儿童发展的总体目标、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在各级政府的强力推动下,各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贯彻“儿童优先”原则,儿童事业取得显著成效,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基本完成,儿童各个领域的发展状况均有不同程度的改善。 “十二五”期间,全区社会、经济、文化、民生保障等事业均取得较大发展,为区域内儿童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依法加大政府管理儿童事务的力度,采取切实措施提高规划实施的有效性,保障不同儿童群体的发展权利,满足不同儿童群体的发展需求,逐步缩小区域内儿童发展平均水平的差距。截至2015年末,全区0-17岁常住儿童25.84万人,占常住人口总数的11.35%;其中,户籍儿童14.74万人,占户籍人口总数的13.83%。 2015年度监测统计显示:儿童发展关键性指标趋势向好、成果显著,在促进儿童发展方面取得了不少进展,具体表现在:一是妇幼保健能级不断提升,儿童健康水平稳步提升。婴儿死亡率降至2.37‰,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户籍)为3.32‰,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降至97.11/万人;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和听力障碍筛查率稳定在较高水平,分别为99.28%和99.39%;0-6岁儿童保健管理率达98.4%,免疫规划疫苗常规免疫接种率稳定在99.83%。全区儿童享有更为优质、全面的保健服务。同时,对于影响儿童身体健康难点问题的干预力度进一步加大。在完善儿童常规电子健康档案基础上,丰富儿童个性化电子健康档案,建立筛查异常儿童数据库,重点加强对弱视、肥胖、营养不良、贫血、伤害、尿常规异常儿童的监测追踪管理。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有所改善,儿童心理健康受到重视。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的中小学比例达73.1%。二是教育生态彰显新活力,儿童教育有序发展。3-5周岁儿童毛入园率99.28%,义务教育普及率保持在100%,高中阶段新生入学率(户籍)为97.55%;教师队伍的专业素质水平提升,小学、初中专任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比重分别为84.79%和98.65%。家庭教育内涵进一步拓展,家长学校工作渐呈常态。三是儿童受保护权益逐步拓展,成长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儿童人身安全的保护力度加大,儿童法律援助处理率保持在100%;儿童福利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得到强化,困境儿童得到救助保护;儿童的成长环境更为优化。总之,“十二五”规划的良好执行情况为“十三五”儿童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二)机遇和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实施国家“四个全面”战略的开局时期,是实现“两个百年”目标的重要五年;是上海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目标的关键五年;是闵行区更加注重深化改革、打造科创中心功能集聚区、加快“四新经济”发展的重要时期,到2020年,闵行区将基本建成与上海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适应的现代化主城区、百姓期待的幸福家园。这些都将为创新儿童工作模式、服务模式带来新的机遇。总之,从儿童发展的内、外部环境来看,面临着有利机遇。儿童的健康、教育、福利、权益保障和成长环境等各方面都将在全区“十三五”发展的大框架下得到推进和提升。但另一方面,现有的卫生、教育、福利等资源仍难以有效满足区内常住人口的需求,财政投入和扩大资源总量压力较大,儿童发展面临新一轮的挑战。同时,“十二五”期间,诸如:儿童肥胖和近视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儿童心理健康问题及0-3岁婴幼儿照料等等影响儿童发展的问题也亟待突破。2015年监测数据显示:儿童视力不良新发现率为9.24%,较“十一五”末提高3.58个百分点;托幼机构儿童肥胖检出率、小学生肥胖率检出率、初中生肥胖检出率均较“十一五”末提高,控制效果有限。因此,为进一步明确今后五年儿童发展的新目标和新方向,促进儿童与闵行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新一轮上海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在“十二五”闵行区儿童发展的基础上,特编制本规划。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贯彻儿童优先与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在全市儿童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下,继续推进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儿童工作,加快“儿童优先”意识社会主流化进程。坚持“儿童为本”,尊重儿童,为儿童发展创设优质安全的生存、保护和发展环境;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整合社会多方资源,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每个儿童享有平等、自主的发展权利,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快乐成长,不断提高儿童发展的现代化水平。 (二)发展目标 以切实保障儿童基本权利与全面推进儿童发展为总体目标,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优化资源的配置、利用和效能,优化儿童发展的生态环境,促进儿童综合素质的提高,提升儿童的主体性参与,逐步实现全区儿童在健康、教育、权益保障与成长环境等各方面的均衡、优质、规范与国际化发展。 ——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儿童死亡率控制在较低水平,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稳定在7‰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完善儿童保健管理,0-6岁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96.95%以上。提升儿童身体素质,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到90%。推进儿童心理健康,中小学校心理健康辅导室配置率达100%,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配置率达100%。 ——发展优质均衡教育,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提升学前保教质量,3-6周岁儿童入园率达到98%以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9%以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98%以上。发展多元特色的高中教育,高中教育阶段毛入学率达99%以上。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中小学无线校园覆盖率达100%。加强家庭教育,新婚夫妇、孕妇、0-18周岁儿童家长每年接受6次以上家庭教育指导率达到90%以上。 ——加强儿童福利保障,提高儿童生活质量。加大困境儿童的救助和保障,贫困家庭儿童文化福利补贴覆盖率达到100%,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补贴实现全覆盖,家庭寄养的孤残儿童数占孤残儿童总数的比例逐年提高。加强儿童社会照料服务,儿童社区托育服务覆盖率达95%。 ——完善儿童保护网络,依法确保儿童安全。保障儿童平等出生机会、校内校外的人身安全和网络安全,儿童受暴力犯罪侵害的比率逐年下降。5岁以下儿童意外死亡率控制在1.5‰以内。 ——优化公共环境,营建儿童友好型城区。提高公共环境安全性,未成年人犯罪率控制在6/万以内。改善儿童媒介环境,提高儿童阅读率。公共空间中贯彻“儿童优先”,社区、乡镇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站(室)中开辟未成年人活动场地比例达到100%。 闵行区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 发展领域 主要指标 预期达标值 身心健康 1 儿童死亡率 较低水平 2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7‰以下 3 婴儿死亡率 5‰以下 4 0-6岁儿童保健管理率 96.95%以上 5 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 90%以上 6 中小学校心理健康辅导室配置率 100% 7 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配置率 100% 儿童教育 8 3-6周岁儿童入园率 98%以上 9 义务教育阶段毛入学率 99%以上 10 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 98%以上 11 高中教育阶段毛入学率 99%以上 12 中小学无线校园覆盖率 100% 13 新婚夫妇、孕妇、0-18周岁儿童家长每年接受6次以上家庭教育指导率 90%以上 福利保障 14 贫困家庭儿童文化福利补贴覆盖率 100% 15 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补贴覆盖率 100% 16 家庭寄养的孤残儿童数占孤残儿童总数的比例 逐年提高 17 儿童社区托育服务覆盖率 95%以上 安全保护 18 儿童受暴力犯罪侵害的比率 逐年下降 19 5岁以下儿童意外死亡率 1.5‰以内 成长环境 20 未成年人犯罪率 6/万以内 21 儿童阅读率 提高 22 社区、乡镇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站(室)中开辟未成年人活动场地比例 100% 三、主要任务 (一)身心健康 1.加强儿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切实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落实覆盖全区的儿童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健全妇幼卫生服务网络,保障儿童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权益。逐年提高儿童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注重妇产科和儿科体系建设,加强妇幼卫生专业人员的培训,增加妇产科和儿科床位。拓展妇幼保健资源,推进区妇幼保健院与复旦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持续共建,打造儿科和妇产科服务高地。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深化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结合家庭医生服务制度的推进,逐步推进家庭医生工作室建设,进一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便捷性。 2.保障儿童均等享有基本公共卫生资源。拓展区妇幼保健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完善“全科-专科”协同服务机制,全面提升儿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开展儿童全身运动质量评估(GMs),促进儿童健康。推进儿童先心、肾脏及心理行为等疾病筛查及诊断治疗工作,推进区妇幼保健院与儿科医院、区域内二三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作共建,构建儿科医疗联合体,提高儿童疾病的筛查和诊疗水平。推进特殊医疗服务建设,设立危重新生儿和危重孕产妇抢救基金,为特困家庭提供医疗救助,支持区内危重新生儿抢救中心和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的可持续运营;进一步保障外来孕产妇的生殖安全,提高外来孕产妇系统管理率,有效降低外来人口的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逐步缩小区域内街镇之间的医疗保健差异。 3.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推进婚前和围产期保健与教育,全面开展孕产妇营养指导,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95%以上。进一步完善出生缺陷、残疾儿童的首诊报告制度。鼓励倡导母乳喂养,在公共场所增设母乳喂养点,6个月以内的婴儿母乳喂养率达到85%以上。 4.优化儿童保健管理。落实儿童保健管理工作规范,构建与区域卫生发展定位相适应的儿童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分级分类服务与管理。重视儿童0-18岁全程发展的健康档案建设,加强儿童健康危险因素监测、评价、预警与干预,探索和推广儿童常见病防治适宜技术,形成覆盖儿童0-18岁的长期健康管理模式。丰富保健服务的手段和内容,结合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推动社区儿童中医药服务。进一步规范0-6岁儿童健康体检以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年一次的常规健康体检,加大儿童重大健康问题的基础研究,探索预防保健的有效策略和措施。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达98%以上。 5.提高儿童体质健康。重视儿童的健康参与,加大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用眼卫生、口腔保健、膳食营养、体育锻炼等常识与技能。改善学校和社区内的儿童活动场所与体锻设施,创建86所以上区阳光体育推广学校,强化“家庭-学校-社区”之间的联系与互动,合力做好儿童肥胖、近视、龋齿、发育异常、心理偏差、慢性或重大疾病等问题的预防与干预。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托幼机构和中小学生电子健康档案,形成传染病自动预警管理模式,实现传染病快速有效处置。保证儿童每天在校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中小学生肥胖率控制在15%以下,中小学生视力不良新发病率控制在13%以内,屈光档案建档率达到35%,儿童龋齿充填构成比例达到40%以上。 6.加强儿童心理健康。重视儿童心理健康发展,提高公共卫生体系中的儿童心理健康服务的投入。切实发挥医院、学校和社区心理健康机构的作用。加强学校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加大学校心理健康从业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加大学校心理健康从业人员的培训与管理,逐步完善心理健康教师的聘用、考核与晋升制度,中小学校普遍建立心理咨询室(或心理辅导室),至2020年配置率达100%。 7.重视青少年生殖健康。推进中小学生的生命教育,强化性别意识。开展适龄儿童的生殖健康教育,在小学高年级、中学设置青春期健康教育课程,注重中学生性别意识、性态度、性观念和性行为的引导。加强对青春期少女的性与生殖健康教育,预防和控制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对未婚人流的青春期少女提供心理和健康咨询服务。 8.完善残障儿童保健服务。提升残障儿童保健理念,强调对残障儿童进行日常社会生活指导和授予知识技能,保障残障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发展权利,协助残障儿童主动生活与社会适应。进一步完善残障儿童社会支持服务网络,加快专业服务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社区服务机构的功能,促进残障儿童的就近体检与康复训练。 (二)儿童教育 1.加强德育教育实效。探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相融合的德育内容体系,建设区(校)本特色德育课程,打造一批优秀特色项目。以“学科德育”推进德育与诸育有机融合,增强课程育人合力。完善以尊重生命、珍惜生命、热爱生命为重点的生命教育,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和感恩励志教育。全面提升教师的育德能力,有序构建教师分层德育培训课程。进一步完善学校德育工作评价制度和检测机制,加强对中小学德育工作的专项督导,把德育工作实绩纳入对学校工作全面考核中。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配合的德育工作机制和区、校联动育人机制。 2.完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早教服务体系。增加学前教育资源总量,满足闵行常住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分片专设4个特殊幼儿教学点,满足特殊幼儿的入园需求。创新师资培养,提升保教人员的专业水平,优化学前教育质量,区优质园的比例达到35%。建立区级学前教育活动中心,完善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指导服务体系和服务网络,实现每年6次免费早教指导服务,指导率达到90%以上。探索学前教育向前延伸,鼓励扶持发展社区托育等公共服务,扶持有条件的社区设立托儿所,满足适龄儿童家庭对学前教育的多元需求。 3.保障适龄儿童获得公平优质的义务教育。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优化配置教育资源,进一步缩小街镇、校际之间的办学差距,实现义务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注重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学历水平。充分调研、统筹布局,重点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策略,建设学区、集团内部教育资源共享与交流平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柔性流动,推进多样化办学形式和管理机制创新,提高优质教育资源的公平性和受益面。 4.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积极推进中小学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工作。深化课程教材和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改进作业设计,加强考试命题研究。推进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发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导向作用,以科学的教育质量观评价中小学生的发展状况。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子观、成才观,减轻中小学生课外学业负担。 5.多元特色发展高中阶段教育。通过多种途径,进一步拓展高中优质资源,提高优质高中资源的覆盖面,满足学生多元化发展需求。制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区域特色方案,完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系统,实施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注重在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对社会资源的共享共建。加快特色高中建设,发展特色校本课程,创新育人模式。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探索多元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与模式,进一步提升职业学校的专业能力和适应能力,建设国家级职业学校示范校。 6.提升特殊儿童教育质量。优化特殊教育资源布局,进一步普及聋、盲、智力残疾等儿童的九年义务教育,使有需求的残疾儿童100%获得义务教育机会。深化“医教结合”,加强残障儿童早期诊断,完善筛查—检测—建档—转介—安置—综合干预的运行机制,建立医教结合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立超常学生的发现、鉴别、跟踪和评估机制,为超常学生的培养提供科学指导。建立适应特殊儿童发展的教育评估体系,确保特殊儿童获得公平优质教育的可及性和合理性。加快特殊教育人才培养,发展早期儿童特殊教育,做好特殊儿童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断与早期教育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特殊教育机构,满足各类特殊儿童的教育需求。 7.推进家庭教育现代化。建立现代家、校、社联动的家庭教育模式,大面积提升家长和老师的家庭教育素养。发挥闵行区现代家庭教育研究指导中心作用,推动学校指导家庭教育工作的常态化发展,推进区域家庭教育发展,加大家校合作力度。完善以家庭教育指导为侧重点的学校、年级和班级“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建设;加强对班主任、学校和社区家庭教育指导者、志愿者的专业培训,强调家庭教育指导的专业化建设;完善网上家长学校评估制度,促进家长学校优质发展;充分利用现代传播教育平台,通过中华家庭教育网、鲁冰花家庭教育公众号等公益网上平台,普及现代家庭教育科学知识。深入开展鲁冰花社区家庭教育项目,打造一支覆盖全区、镇街道、村居的家庭教育指导师队伍及星级家庭教育志愿者队伍,设立家门口的家庭教育咨询点,积极引导广大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参与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创新家庭教育读书活动的模式,建设一批覆盖全区的家庭教育读书示范基地,通过家社校联动带动广大家长连续性学习家庭教育,推进家庭教育读书活动由自发到自主到自觉,逐步形成家校社三结合的家庭教育读书学习网络。鼓励民间团体和社会组织参与家庭教育建设,形成教育合力,推动先进家庭教育理念与方式的普及。 8.发挥校外教育功能。整合社会专业资源,推动儿童校外活动阵地及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完善校外教育平台建设,提高儿童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动手实践能力。进一步深化体教、艺教、医教、科教结合,促进儿童在艺术、体育、科学、人文、社会等多方面的发展,推动儿童健康人格和社会责任感的形成。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游泳、围棋、手球等专业化的师资和课程,丰富学生的学习经历和情感体验。加强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规范化管理。重视儿童的社会参与,鼓励儿童参与健康丰富的校外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9.提高儿童科学素养。依托“闵行区少年科学院”,打造一批区域特色品牌科技活动。在学生中推广民生科技教育,打造区特色教育课程,举办科技节、科技周等活动,营造创新的氛围,组织儿童青少年参与课题及相关民生科技探索,鼓励儿童围绕民生科技开展创新和发明活动。培养培育科技老师,加强民生科技师资力量。完善中小学生科技创新素养培育的体制,加快形成学校、专业机构等社会各方的合作机制,开发多学科、多层次的可共享科学教育资源,激发儿童的科学态度、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全面提升儿童科学素质。推进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优化并全面实施未成年人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场馆基地活动的“一卡通”信息管理系统,营造儿童科学教育生态环境。 (三)福利保障 1.创新儿童福利工作运行机制。以儿童的需求、问题和项目为导向,探索形成儿童福利工作领域政府主导、社会协调、多方参与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儿童福利工作体制机制,明确本区儿童福利工作的职责和功能定位。健全儿童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儿童医疗保险、少儿住院基金等参保率,加快重、大病儿童的医疗救助体系建设,设立特困家庭危重病儿童救助基金,探索外来儿童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减少家庭医疗负担。 2.推进社会化儿童照料体系建设。鼓励发展0-3岁社区托育服务,大力发展课后托管、寒暑托以及其他形式的托管服务。拓展社会组织对儿童的服务与照料,鼓励与支持公益性儿童照料机构的建立,协助家庭处境不利儿童进行生活过渡。进一步发展现有的社会工作者队伍,探索专业儿童社工的培养模式,逐步建立健全儿童社工的教育、管理与选用聘任等综合制度,全面推进儿童的社会服务与公共照料体系的建设。 3.加大对困境儿童的扶助力度。进一步落实相关政策,保障困境儿童的各项权利。坚持困境儿童优先,对因父母死亡、贫困、离异、遗弃、虐待、疾病、服刑、身心残疾等原因而得不到适当照顾的困境儿童,提供及时的社会救助。完善孤儿保障体系,推进孤残儿童家庭寄养工作,积极做好成年孤儿回归社会工作。扩大儿童福利范围,坚持困境儿童优先,建立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帮困助学工作。为有儿童的低保家庭提供就业援助服务,增强父母的就业能力与育儿能力。以政府实事项目方式推进定期向“贫困家庭儿童发放文化福利补贴”,进一步满足困难儿童精神文化需要,帮助其获得更多的同等发展机会。 4.提高残疾儿童康复保障水平。实行残疾儿童首诊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残疾儿童数据库。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逐步建立基于社区的残障儿童早期筛查与康复干预服务体系。实现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全覆盖。 5.完善面向流动儿童的公共服务。重视流动儿童的健康、教育、环境与法律保护问题,保障流动儿童的各项基本权利。重视流动儿童家庭的教育培训与指导服务,帮助流动儿童家长掌握科学的育儿理念和技能。组织流动儿童参加有意义的社会活动,丰富流动儿童的业余生活与精神生活,促进流动儿童的城市融入。 6.推进流浪乞讨儿童救助管理。制订完善救助管理各项制度和预案,全面完成救助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应急救助预案的梳理、制订、完善工作。加快区救助管理站原址新建工作,推进区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流浪儿童分类救助管理试点工作,“管与疏、助与扶”有机结合,以专业服务方法介入街头流浪儿童的救助,为机构内流浪儿童提供文化和法制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等专业救助保护服务。研究拓展临时救助管理服务功能,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儿童的救助管理。 (四)安全保护 1.加大普法宣传与教育。推行普法教育“义务制”,规定教师、家长及其他儿童工作者接受普法教育的必需时间,加强《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与教育培训,注重宣传内容与形式的灵活性和多样性,提高普法教育的参与率和实效性,全面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 2.提高儿童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加大对儿童自身的普法宣传与教育,以科学、系统的校园安全教育提升儿童安全意识与自护能力。深化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安全教育课程建设,积极探索校园安全教育的形式与方法,增强教育的实践性与实效性,提高儿童在交通、食品、社会交往等日常生活方面的安全素养。重视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的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制意识与自护能力。 3.严惩以儿童为侵害对象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部门联动和联合执法,完善预防和打击并重的儿童人身安全保障机制。严厉打击各类侵害儿童的违法犯罪,严禁操纵、教唆儿童乞讨、卖淫等伤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加大处理监护侵害行为 ,建立儿童监护侵害问题强制报告制度,明确各类儿童工作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儿童有被侵害嫌疑时有义务向儿童保护机构及时报告。对受到不法侵害的儿童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保证儿童法律援助受理率达到100%。加强监护侵害后的儿童庇护安置,儿童救助保护机构可以采取家庭寄养、自愿助养、机构代养或者委托政府指定的寄宿学校安置等方式,对儿童进行临时照料,并为儿童提供心理疏导、情感抚慰等服务。 4.预防和减少儿童意外伤亡。加强家庭(特别是外来流动人口)对子女的监护意识,提高他们识别与应对儿童危急状况的能力。实施5岁以下儿童死亡48小时上报制度,建立特困危重儿抢救基金,减少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保证儿童用品、食品和玩具的质量复查合格率及大型游乐设施定检率达到100%,加强儿童药品管理。加大开展环境安全监测分析,定期检测道路交通、河道水塘、电力设施等安全标识,采取有效的预警措施,减少儿童车祸、溺水、触电等意外发生。 5.加强校园及其它儿童活动场所的安全保卫。落实学校章程,贯彻执行校园安全措施,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健全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校园突发事件、治安灾害事故等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开展治安巡逻,向学校、幼儿园派驻保安员。加强对校园周边商业网点和经营场所的监管,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禁设网吧、游戏厅、娱乐场所等。校园附近严格按规定设交通警示标志和安全设施,派民警或协管员维护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加强儿童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儿童活动基地及户外活动场所的安全保护,预防儿童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儿童意外伤亡率。 6.保障男女儿童平等出生的机会。进一步宣传“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加强对医学技术人员的监管力度,严格控制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厉查处与打击“黑医院”的违法行为。加大“关爱女童行动”的宣传力度,坚决打击遗弃女童的行为。 7.维护儿童网络安全。加强儿童网络监管,及时查处网络暴力、色情、赌博及其他危害儿童身心健康的不良内容,加大对相关经营场所、网站的处罚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网吧违规接纳儿童上网的力度,将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违规查处率严格控制在1%以内。引导儿童、家长正确认识上网对儿童的影响,有效预防和控制儿童被不良网络信息毒害、网络成瘾以及网络犯罪。 (五)成长环境 1.预防与降低未成年人犯罪。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违法犯罪预警和预防机制,加强社会环境冲突和风险监测,加大社会安全预警和突发事件应对策略等方面的管控,控制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风险因素。加强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早期预防、早期发现与早期干预。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建设,加大对违法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治和帮教工作。 2.提高儿童阅读素养。定期开展图书推荐活动,为不同年龄儿童提供适合其年龄特点的图书,为家长选择图书提供建议和指导。重视儿童早期阅读培养,做好相关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培养良好的早期阅读习惯。加大对学校和社区的儿童图书馆、阅览室等投入,提高儿童图书馆的使用率。推进经典读书活动和亲子阅读工作,提高儿童的阅读数量和质量,确保儿童每天不少于半小时的阅读时间。 3.优化儿童的文化信息环境。加大对优秀儿童出版物、影视作品、舞台剧、动漫产品等文化信息的宣传推广。严厉查处和整治危害儿童的不良广告、读物、音像和网络产品。禁止对儿童伤害事件、受害儿童的过度报道,商业广告中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切实保护儿童合法权利不受侵害。积极推动儿童文化参与和交流。 4.保障儿童休息权。控制课业压力和校外培训,保障儿童自主安排时间和闲暇生活的权利。加强对学校和家长的儿童闲暇生活指导,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享有自主支配闲暇时间不低于1小时。推进社区儿童活动场所建设,改善儿童休闲娱乐的社区环境。拓展社区儿童活动中心或场所的功能,设计适合于儿童参与的社区活动。引导和培育各类儿童社团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活动,有效提升儿童闲暇活动的时间与品质。 5.提高儿童活动场所利用率。加强儿童文化活动场所的建设与管理,积极推动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科技设施向儿童免费开放。社区、乡镇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站(室)中开辟未成年人活动场地比例达到100%,提高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地的使用率。规范儿童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的管理,保障文化、科技、体育等公益性设施和场所对儿童免费开放或优惠开放,并根据自身条件开辟专门供儿童活动的区域。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 6.推进性别平等意识。加强中小学生的性别平等教育,树立性别平等意识,削弱性别刻板印象对儿童发展的限制与制约。注重教师、家长等儿童重要影响人的性别意识教育,推进学校和家庭中的性别平等文化,营造性别和谐的儿童成长环境。积极推进学校性教育及性骚扰预防教育的实施。 7.提升城区生态环境。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进节能减排,广泛开展环境保护教育和宣传活动,提升儿童和家长的环保意识,鼓励儿童和家长参与环保公益活动,推动环境友好型城区的构筑。着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扩大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率,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要充分考虑儿童需求,营造儿童宜居的绿色家园。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实施 1.以儿童发展规划统领全区儿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儿童发展规划是区政府的专项规划,是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儿童发展规划是政府的法定职责。区、镇两级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在实施规划中的主导作用,将促进儿童发展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专项督查体系。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要根据本部门、本地区的实际,制定本规划的实施方案,要按照各自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将实施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到本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对基层工作指导和专项检查等工作中。 2.保障儿童发展规划实施经费投入,加大宣传力度。区、镇、街道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各成员单位要将本规划实施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确保重大实事项目资金落实到位。区、镇、街道实施儿童规划人均工作经费不少于2.5元。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要充分利用各自宣传资源和宣传网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儿童优先”原则、规划主要内容、有关法律政策和政府实施情况。定期发布本区儿童发展状况。 3.规范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工作机制,发挥合力优势,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本规划的实施,通过责任分工制、督促检查制、监测评估制、述职评议制等推动本规划的如期达标。要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资源优势和工作优势,有效整合资源,合力推进规划中的重难点工作项目,提高实施规划的执行力。规划实施周期定期主动接受人大对实施情况的调研和专题检查。 4.加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队伍建设。根据法律规定,区政府、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为本区、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定期对成员单位联络员、专职干部、监测统计人员、维权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 (二)监测评估 1.建立全社会分年龄统计制度。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应增强分年龄统计意识,将分年龄统计纳入本系统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制度。区统计局要进一步推进、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和各行业完善分年龄指标体系,并按照共建共享的原则,指导各部门应用分年龄数据开展相关政策及项目的分析,定期向社会发布分年龄统计状况。 2.加强监测评估工作领导。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任会议负责协调、监督规划监测与评估工作。2018年和2021年组织开展中期和终期评估工作。由区统计局按照市级要求负责实施分级、分类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及儿童状况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开展区、街镇统计监测培训,指导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和街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做好年度统计监测工作;收集、审核监测数据,分析、判断监测状况和发展趋势,提交区级年度统计监测报告和报表。由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制定2018年中期和2021年终期评估方案,对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和街镇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提交专家评价报告。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在各成员单位和街镇中期、终期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区级评估督导工作,向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递交区级中期、终期评估报告。 3.提高统计监测评估工作水平。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街镇应将儿童规划统计监测与本系统年度常规统计工作相结合,落实专人负责;确保监测数据来源的可靠性和达标判断的客观性,加强趋势分析和监测结果运用,按时向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区统计局提交年度统计监测报告和报表。要在2018年中期和2021年,根据区中期、终期评估方案,对本系统、本地区规划实施状况进行综合判断和评价,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按时向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逐步增加受益主体评价,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发现突出问题,制定干预措施,加大破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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