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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闵行区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年1月2日

 

闵府办发〔202342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

现将《闵行区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231228

 

 

 

 

闵行区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相关部门工作部署,充分认识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打击非法猎捕、采集、人工繁育、交易、运输、利用、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将重点打击与综合整治相结合,成立联合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坚决清除线上线下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为维护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和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全区各相关单位要坚持部门协作、全面监管、打防结合、突出重点、群防群治,对非法交易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非法食用野生动物、非法捕杀候鸟等要依法从重从快查处。

二、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主要目标

1.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非法猎捕、采集、人工繁育、出售、收购、运输、寄递、食用、经营利用、进出口活动;

2.通过督导企业自律,引导网络交易、直播、短视频、社交等线上平台和市场、餐馆等线下交易场所严格管控非法贸易和经营利用野生动植物行为;

3.通过宣传行动成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良好氛围。

(二)重点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

1.非法猎捕、采集野生动植物;

2.非法食用野生动物;

3.非法出售、收购、利用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

(三)重点监管的区域场所

1.各类涉及非法捕猎(捞、采)野生动植物的区域;

2.电商、直播、短视频、社交等交易野生动植物或提供相关交易信息的互联网平台与互联网应用;

3.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花鸟市场、养殖场(户)、宾馆饭店、加工厂等实体场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联合行动的组织领导

成立联席会议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绿容局局长任副组长,区绿容局分管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区委网信办、区农业农村委、区公安分局、区市场局、区城管局。协调机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绿容局,负责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开展联合执法培训,联合开展普法宣传。

(二)强化网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

根据区绿容等部门依法认定为出售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违规内容,区委网信办要会同区绿容等部门督促指导属地网站平台全面清理网上出售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内容。市场监管、绿化市容等部门要依职责督导网络交易平台全面清除网上非法销售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信息,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出售和收购野生动植物行为。

(三)集中清理整顿非法经营市场和商户

区绿容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相关交易市场的实体店铺和宾馆饭店、养殖场(户)、展演展示单位、猎具渔具店铺进行认真排查,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收购、出售、食用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以及为禁止使用的捕猎工具提供交易服务的行为。

四、职责分工

区绿容局:开展对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展演展示和经营利用单位的监督检查,依法依职责清理整顿陆生野生动物交易、食用、经营利用场所和单位,按职责分工依法查处非法猎捕、采集、杀害、人工繁育、出售、收购、运输、食用、利用陆生野生动植物案件,协调鉴定罚没标本、网络非法交易信息和核定涉案标本价值,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

区委网信办:配合做好网上相关内容监测,依法上报相关违法违规网站平台、账号线索。配合做好网上宣传和其他相关工作。

区农业农村委:组织开展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巡护活动,开展对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展演展示和经营利用单位的监督检查,依法依职责清理整顿水生野生动植物交易、食用、经营利用场所和单位,按职责分工依法查处非法猎捕、采集、杀害、人工繁育、出售、收购、运输、食用、利用水生野生动植物案件,协调鉴定罚没标本、网络非法交易信息和核定涉案标本价值,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

区公安分局: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非法捕捞,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犯罪行为。

区市场局:督促和指导市场开办单位、网络交易平台落实野生动植物交易管控责任,依法依职责清理整顿野生动植物交易、经营利用场所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非法出售、收购、经营利用野生动植物行为。

区城管局:市场外的路边设摊,销售涉及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配合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或者公安机关查处非法买卖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行为。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监委、区法院、

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2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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