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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闵行区进一步加快支持新虹桥国际医学园区社会办医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年3月8日

 

闵府办发〔20246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公司:

《闵行区进一步加快支持新虹桥国际医学园区社会办医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2437

 

 

 

闵行区进一步加快支持新虹桥国际医学园区

社会办医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根据《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进一步支持新虹桥国际医学园区社会办医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闵府发〔201911号)文件要求,为快速推进、落实新虹桥国际医学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内各项政策,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动资源流动和利益共享

(一)引导并支持公立医疗机构向园区内社会办医输出品牌、人才、技术及管理等资源(牵头单位:区卫健委,配合单位:新虹桥公司)

引导区属公立医疗机构与园区内社会办医建立联系沟通机制,充分发挥区疾控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区精卫中心、区牙防所等专业站所的功能,加强与园区内社会办医在公共卫生服务领域的合作。充分利用闵行各区属医疗机构的重点科室、重点学科,逐步将区内优质医疗资源引入各社会办医。充分了解园区内社会办医人才需求及与合作意向,探索人才资源输出模式,为园区内社会办医与公立医疗机构搭建人力输出、人才共用的沟通桥梁。

(二)建立公立医疗机构与园区内社会办医合理的分配机制(牵头单位:区卫健委,配合单位:新虹桥公司、区财政局)

梳理目前公立医疗机构与园区内社会办医的合作方式,细化分工,遵循“基于成本、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社会接受”原则,明确分配机制,持续推动双方合作深入。

二、完善人才使用培养合作机制

(一)落实医师区域注册制度和多点执业协议管理制度(牵头单位:区卫健委)

开展针对园区医师区域注册管理制度的调研,整合园区内社会办医在医师执业注册过程中的需求,探索园区医师区域注册管理制度,即完成一次注册,园区内通用;梳理目前医师多点执业协议或合同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探索建立医师多点执业协议管理制度。

(二)完善园区内社会办医与公立医疗机构人才共用和培养合作机制,推进高端医学人才在两者间柔性流动(牵头单位:区卫健委,配合单位:区人社局)

参照闵行区卫生专家委派管理有关规定,在公立医疗机构与园区内社会办医间探索开展高端人才柔性流动。指导园区内社会办医以医疗卫生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为目标,编制高端人才年度需求计划。引导园区内社会办医与公立医疗机构签订工作协议,形成科学合理、高效规范的人才流动机制。强化考核机制,优化考核指标,加强高端人才的日常管理工作。打造园区内社会办医与公立医疗机构的人才合作培养共建机制。

(三)在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及临床教学等基地评审中,向园区内社会办医倾斜(牵头单位:区卫健委)

支持有意向的园区内社会办医与有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教学基地资质的公立三甲医院建立结对关系,区卫健委与公立三甲医院共同对教学基地建设予以指导,探索开展临床带教工作,指导申报资料准备,力争创建临床教学基地。

(四)支持条件成熟的园区内社会办医加入区域医疗集团和健康联合体(牵头单位:区卫健委)

加强区属医疗机构与园区内社会办医合作,将园区内社会办医纳入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的外部协作机构,畅通双向转诊机制,充分利用园区内高端医疗资源作为补充,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五)加强对园区内社会办医在职称评定、科研课题申报方面的工作指导(牵头单位:区卫健委)

持续跟踪园区内社会办医年度中级职称考试、高级职称评审情况,探索将社会办医纳入卫生职称评定日常管理体系。开展园区内社会办医与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的科研合作、学术交流。加强对园区内社会办医在科研课题申报等方面的工作指导。

三、打造高端医疗服务集聚发展新高地

(一)打造园区内社会办医优势专科,推进以海派中医为特色的中医专科专病诊疗集聚发展(牵头单位:区卫健委,配合单位:新虹桥公司)

搭建园区内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与上海中医药大学及其附属医院的合作交流平台,区卫健委指导园区探索中医药学术交流、人才流动方面(多点执业)等多种合作发展模式。

(二)支持园区内细胞免疫技术、肿瘤精准治疗等高端学科关键技术创新应用(牵头单位:区卫健委,配合单位:新虹桥公司、区经委)

持续推进上海泰和诚肿瘤医院项目建设,力争2025年对外运营,将为患者提供细胞免疫技术、肿瘤精准治疗等高端学科关键技术应用,并依托MD安德森癌症中心技术优势开展质子治疗服务。

四、打造健康医疗科技产业发展新高地

(一)搭建园区内社会办医、研发机构、创新企业间合作与转化平台(牵头单位:区经委,配合单位:新虹桥公司、区科委、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文旅局、南虹桥集团、华漕镇)

持续跟进在建的新虹桥研创中心。借助园区在建二期项目中信达生物、云南白药、威高项目、先声药业等头部企业研发中心,对接园区临床医疗服务,探索产业链延伸,建设医药研发与创新转化高地。推进肠菌移植(FMT)医学中心在“医、研、产”方面进一步发展,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建设FMT活体生物药物的研发中心。建设成为具有国际水准的“产、医、教、研、康、养、游”为一体的生命健康产业集聚区。

(二)支持园区内社会办医与公立医疗机构联合开展医学科技创新研究,推动医学科研成果转化(牵头单位:区卫健委,配合单位:区科委、新虹桥公司)

与新加坡百汇医疗集团、美国MD安德森癌症中心、日本BML株式会社、GE Health(美国通用电气医疗集团)等国外知名机构开展国际合作,借助跨境支付,实现远程医疗服务(远程诊断、远程咨询、远程手术等)。搭建医疗服务贸易平台,促进先进适宜技术、临床前沿尖端技术等集聚发展。

(三)建设信息化平台,加强园区内社会办医医疗、医技、药品等集成共享,实现园区内社会办医间及与区域卫生健康信息互联互通互认(牵头单位:区卫健委,配合单位:新虹桥公司、区科委、区财政局)

编制《新虹桥数字健康医学园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推进新虹桥数字健康医学园区建设项目,通过智能医疗设备,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提升人工智能医疗服务水平、各社会办医机构之间互联互通及园区整体运行效率。新虹桥公司做好新虹桥数字健康医学园区运行保障。

五、优化完善服务流程

(一)优化园区内社会办医大型医用设备初审流程(牵头单位:区卫健委,配合单位:新虹桥公司)

依照集约共享原则,新虹桥公司牵头梳理园区各社会办医征集购置高端医疗设备配置的意向。区卫健委指导社会办医在国家、市级部门的审批,在区内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加大协调力度,向市卫健委申请大型医用设备配置额度,协助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的市级审批。

(二)协助并指导园区内社会办医临床技术项目备案准入(牵头单位:区卫健委)

根据园区内社会办医的需求,组织医务专家、院感管家、医疗技术专家等针对临床技术项目的备案准入工作进行指导。推进园区内社会办医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化。

(三)协助园区内社会办医向主管部门争取一次性进口境外已批准上市、但国内尚未注册的临床急需抗肿瘤等药品药械使用(牵头单位:区市场局,配合单位:新虹桥公司)

协助园区内社会办医向上级管理部门争取一次性进口境外已批准上市、但国内尚未注册的临床急需抗肿瘤等药品药械使用。对于临床急需的用于治疗罕见疾病、严重危及生命,且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协助园区及相关企业向药品监管部门申请附条件审批。

六、拓展社会办医新空间

(一)拓宽公共卫生服务方式,支持园区内社会办医承接部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牵头单位:区卫健委)

促进区内各专业站所与园区内社会办医联系,鼓励园区内社会办医承担闵行区公共卫生服务。对于园区内社会办医提出的疫苗接种门诊、“出生一件事”资质申请,组织区内相关专业站所进行现场指导与专业把关。加强园区内社会办医的健康科普和健康教育工作,促进与区健促部门之间的工作联动与融合。

(二)促进社会办医服务多样化发展,加强园区内社会办医开展养老照护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推动园区内社会办医开展养老服务,辐射周边街镇,加强医养合作。落实养老机构“医养结合”结对签约,开展社区健康宣讲,指导针对老年人的慢病管理、辅具使用、康复护理等相关工作,实现“养老院+互联网医院”、园区内社会办医医生定期巡诊等功能。将园区内社会办医纳入老年认知障碍友好单位,推进闵行区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开展科普宣传、社区筛查、指导早期干预和专业诊疗服务。

七、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双轨支付

(一)将园区内符合条件的优质社会办医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加强医保监管,实施医疗机构、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牵头单位:区医保局,配合单位:新虹桥公司、区卫健委)

对园区内社会办医开展走访调研,了解园区内社会办医的纳保等医疗保障需求,提供政策指导服务,搭建与市医保部门的沟通平台,按照市医保局医保协议化管理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并综合机构自查、现场抽查等方式开展医保协议履约考核。开展对园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检查,对查实违规违法的机构按监管条例和办法进行处罚,对执业医师实行记分管理制度。汇总打击医保基金欺诈骗保专项治理的检查结果,对查实的违法违规情况进行全区通报、警示约谈、追款及行政处罚等处理。

(二)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商业保险机构,推进医疗机构和商业保险机构的数据交流(牵头单位:新虹桥公司)

对园区内社会办医开展调研,了解园区内社会办医对引进国内外商业健康保险机构的需求,支持合适的商业保险机构,根据园区内社会办医实际情况开展合作,推进医疗机构和商业保险机构的数据交流,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机构针对园区特点开发健康保险产品。

八、创新园区治理模式

(一)健全园区内社会办医投资开发、项目建设、运营统一的决策管理机制,设立运行和质量管理委员会,建立项目引进评估制度和运行服务评价机制(牵头单位:区卫健委,配合单位:新虹桥公司、区发改委、南虹桥集团、华漕镇)

进一步加强园区内社会办医新的投资开发、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现有工程建设进度。构建园区内社会办医运营管理组织体系,加强组织建设,理顺运营机制,明确管理范畴,优化管理流程。整合园区内各社会办医业务数据和经济运行数据,从战略决策、管理决策和业务决策三个层面建立决策分析体系。组织建立运行和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对园区内项目引进进行评估,推动园区内社会办医运营管理不断改进,并将重大事项向园区建设和运营管理委员会报告。

(二)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实现对园区内社会办医全覆盖、全过程监管,建立诚信档案,实施不良诚信医疗机构黑名单制度(牵头单位:区卫健委,配合单位:新虹桥公司)

通过全覆盖、全过程监管,建立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促进园区医疗机构有序发展。开展共享项目支持,通过园区高度集约的医技、后勤和服务共享平台,为入驻医疗机构搭建共享项目申请沟通平台。积极探索和实践各类医疗政策,全力支持公办医院和园区内社会办医开展合作(包括大型设备设置、医生多点执业),加强园区的信息化监管,不断提升医疗质量和管理水平,针对园区社会办医所需的政策突破问题开展协调攻关,推动政策支持。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监委、区法院、

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3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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