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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闵行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闵行区政府研究室、闵行区政府外事办公室、闵行区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3月18日

 

 闵府办发〔20221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公司:

2022年闵行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2022年闵行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闵行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严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发展理念,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引导、服务、监督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效应,加快推进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建设。

一、关于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一)落实政府公文备案和集中公开

1.全面梳理未移交区档案局的政府公文,对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和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重新进行公开属性认定,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要转化公开,并集中发布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政策文件”栏目,另外对公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标识有效性或有效期。继续强化政府公文分类展示,分类必须包括发布机构、发布年份和主题等,调整优化主题划分,新增“一类事”特色分类,确保分类准确,便于查阅。在本单位平台公开的政府公文,要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

牵头单位:区府办;责任单位:各委办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二)做好法定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

2.各单位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工作机构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和法定责任主体职责,进一步明确专人专责,加强任职人员培训工作,强化公开平台日常巡查、维护,确保内容及时更新,杜绝错链、断链、内容混杂和格式不规范等问题。区府办、区融媒体中心要加强平台信息内容和更新情况的日常普查、抽查、督查,以及通报整改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变化,要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并标注修订时间,要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除法定报告事项外,应当报告上级及本单位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另外,公开内容要系统完备,分类清晰,突出业务属性,方便社会公众便捷、全面获取重点政府信息。

牵头单位:区府办、区融媒体中心;责任单位:各委办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三)提升依申请办理服务和保障水平

3.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在依申请办理过程中,强化与申请人直接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对无法直接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依申请件要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按照《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范做好案件受理、审理工作。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的投诉举报。继续施行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更好发挥依申请对政府工作的支撑作用,鼓励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的工作领域和热点问题开展分析研判,因政府工作存在短板造成依申请矛盾集中的,要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另外,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载明收费要求和标准。

牵头单位:区府办;责任单位:各委办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二、关于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

(一)切实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水平

4.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对市民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区府办要强化解读材料质量管理,文件起草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收集、提炼社会公众对政策的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针对文件中与市民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确定解读重点,解读材料要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精准传递政策意图。积极探索政策预公开阶段解读,由文件起草单位选择至少1个政策文件开展决策草案解读。扩大政策施行后解读,积极开展跟踪解读、多轮解读,对咨询、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同时要拓宽解读形式和渠道,综合选用文字解读、图示图解、视频动漫、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场景演示、短视频、集中政策宣讲等解读形式。对于重要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文件起草单位要协调区内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

牵头单位:区府办;责任单位:各委办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二)推进重要政策和解读材料精准推送

5.利用“企业专属网页”平台,梳理汇集涉企政策和举措,适时开展“政策礼包”“办事提醒”“免申即享事项”等内容的精准推送,推动政策个性化、主动化供给。要强化线下政策推送,整合渠道资源,对市民企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政策,开展“政策进社(园)区”“政策进楼宇”等定向精准推送,讲明讲透政策重点,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年内开展精准推送工作不少于1次。利用“一网通办”“随申办”APP和“市民专属主页”,开展教育领域重要政策及解读精准推送试点工作,综合发挥网站平台的汇聚优势、新媒体平台的交互优势、APP平台的定向服务优势,高效聚合政策、数据、资源,实现教育政策和服务对象精准匹配,分析研判政策难点和公众需求,主动推送精准、细致的二次解读、跟踪解读,年内开展精准推送工作不少于10次。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大数据中心、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委办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6.区政府信息平台要拓展网上政民互动渠道,政策发布页面创建网民留言功能,收集社会公众对该政策的意见建议,点对点进行政策咨询解答,文件起草单位要负责对相关留言进行答复,答复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对反映集中的问题,通过二次解读等方式进行专项回应。将在政府网站政民互动板块醒目位置开设网上咨询功能,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相关留言进行答复,答复期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简单问题要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做好政策咨询类留言和求决类、信访类留言的甄别、区分、移交和转办,提高政策咨询类留言的答复质量。规范健全留言选登机制,公开内容要包括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和答复内容等。

牵头单位:区府办、区融媒体中心;责任单位:各委办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四)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和全流程公开

7.继续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确定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于331日前主动向社会公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公开,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事项,要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决策承办单位要在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公众参与方式征求意见的情况也要一并向社会公开。推进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各单位年内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本单位决策会议不少于3次,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应向社会公开。

牵头单位:区府办;责任单位:各委办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五)推进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工作

8.结合年度重点工作、重大工程和重要政策发布时点,围绕“一网通办”“一网统管”、营商环境、民生保障、公正监管、公共安全等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活动期间要设置答疑、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领导干部、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现场解答参与代表的疑问,听取、吸收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对现场无法解答的问题,适时给予反馈答复。继续开展8月政府开放月主题活动,各单位须开展1场以上活动,要提前统筹部署,集中开展以公共管理机构、公共服务场所、重大工程建设现场等为主的线下开放活动,活动现场设置、显示“政府开放月”醒目标识,可以利用区级政务公开服务专区开展各类活动,并报送相关活动信息情况。

牵头单位:各委办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三、关于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一)严格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9.严格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工作要求,区府办要指导、督促各部门、各街镇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各委办局要参考国务院部门印发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充分结合区域和领域特点,动态优化、更新、完善本区试点领域事项标准目录。各单位要继续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或集成公开的方式公开各类事项信息。

牵头单位:区府办;责任单位:各委办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二)创新抓好全领域目录体系建设和工作成果运用

10.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目录的自查自纠,及时更新目录事项,优化目录内容和展示。结合“一区一网”建设,区府办要指导各单位于年内完成全领域标准目录中综合政务、重点业务板块内容和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的直接对应和融合应用。各委办局要聚焦办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强化政务数据落地共享,加快工作成果开发应用,同时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清晰读懂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主题服务包、办事一本通等综合性公开产品。各单位要对与市民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查询量大的信息,要采用场所公示、电子档案、“扫码看”“掌上查”“脸谱等级”等方式和形式进行场景化公开,方便社会公众第一时间获取。

牵头单位:区府办、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委办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三)加快完成居(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11.根据市民政局工作要求,区民政局要对照本市《居(村)务公开基本目录》,结合区域特点,于年底前全面完成本区居(村)务公开标准目录体系建设,并指导各街镇(莘庄工业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将居(村)务全面纳入标准目录体系。区民政局要强化实地督查,确保目录内各事项信息上墙上栏,及时准确公开。持续推动闵行区中小学公共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编制《闵行教育中小学基础教育信息公开标准化目录》,与教育业务建立对标跟踪机制以实现动态调整,组织基础教育信息工作培训,强化业务指导和实操指引,制订《中小学信息公开评议量化考核标准》,监测学校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和服务质量,优化“随申办”闵行旗舰店基础教育信息公开场景应用,提升数字化服务能级。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委办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四、关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推进财税和审计信息公开

12.强化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提高公开规范性,确保各项信息公开及时、形成规范、内容完整。加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力度,开展专项转移支付政策绩效目标公开试点。推进本区财政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做好信息分类、分级,优化栏目设置和信息归集,提升公众体验。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委办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13.加大最新减税降费政策的宣传辅导力度,优化政策宣传辅导方式,加快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直达快享速度。加强对个税综合所得汇缴、专项附加扣除等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广泛宣传“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及事项清单。

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14.按照新修订的《闵行区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开实施办法》,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推进审计结果依法公开,督促相关被审计单位及时、全面、准确公开审计整改情况。

牵头单位:区审计局

(二)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15.优化环保地图功能,探索集成标注公开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等信息,并加强数据解读。按时公开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结果、纳入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地块名录信息。加大对辖区内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等第三方的监管信息公开力度,通过链接市局网站及时公开第三方机构的检测、运维能力和信用评价结果。公示重点排污单位、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等披露主体名单,督促相关主体主动披露环境信息。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三)推进道路交管领域信息公开

16.进一步优化交通通行标识提示提醒,对交通信号灯、车道通行指示变化、设置非常规通行标识、新增电子警察等情形,要充分做好告知提醒。建立定期向社会公开交通违章高发行为、违章点位排行、道路交通拥堵情况的工作机制。加大交管数据开放利用,推进机动车单向行驶、车辆禁停、临时停靠、非机动车禁行等路段信息和交通实时数据向常用导航软件开放,提高交通疏导能力。强化停车信息公开,优化停车场(库)点位、泊位信息查询功能。按年度公开新增1000个公共泊位、推进2个道路拥堵点改善工作的进展情况。对于夜间、周末、法定假期允许停车的路段,要明示停车时间和停放要求,同时设置显著的交通标志标线。继续加大对私划停车位、禁行线等非法交通标线行为的打击力度,及时公开清理和整治情况。

牵头单位:区交通委、区交警支队

(四)推进卫生、人口、教育领域信息公开

17.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发布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加大解读力度,及时权威回应涉疫舆情。提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企业的查询服务。

牵头单位:区卫健委

18.进一步提高养老托育服务信息公开覆盖度和查阅便利度。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民政局

19.严格落实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双减”要求,全面公开“双减”工作投诉举报渠道,定期向社会公开“双减”半月报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社会关注的典型问题,要深入核查,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根据市教委工作要求,培训机构监管,做好民办教育机构(含培训机构)办学资质、经营状况、收费标准、风险提示等信息集成式公开的信息更新,并提供便利的查询服务。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市场局

(五)优化涉企服务信息供给

20.提高涉企决策的靶向性和质量,将定向听取相关行业及企业代表的意见作为涉企政策进入决策程序的前置条件。强化涉企政策集成公开,通过设置优化营商环境专栏等方式集中公开产业发展、准入标准、资金补贴、项目申报、人才引进、减税降费、科技创新等企业关心关注的各类信息。鼓励梳理汇总国家、市、区、园区等各级相关政策,便利企业精准查询适配政策。

牵头单位:区经委、区投促中心、区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区相关委办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21.通过“一网通办”企业专属网页、企业服务专员、现场解读、综合政策宣讲、办事流程演示等渠道和方式,加大政策推送力度,提高政策到达率。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透明度,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牵头单位:区府办、区经委、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区相关委办局

22.做好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的集中公开,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窗口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

牵头单位:区市场局;责任单位:相关委办局

23.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第三方中介及评估机构监管,向社会全面公示监督、投诉、举报方式,以案例通报等方式加大对相关组织和机构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违规收费等行为的监督执法信息公开力度,最大程度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市场局;责任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24.持续做好“免罚清单”的解读和执行情况公开工作。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六)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和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25.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招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按项目归集招标计划、合同签订信息、合同变更信息(含变更理由)、决算信息、招标人违约的投诉渠道、对中标结果的异议投诉渠道和方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的信用记录、评标专家的行为信用记录、监管处罚等信息,确保公共资源公开、公平、公正交易配置。

牵头单位:区建管委、区招投标中心

(七)其他重点领域

26.未涉及上述重点领域的区政府其他部门要结合本部门重点业务和年度重点工作,自行确定本系统年度公开重点领域,明确细化公开内容和要求,并在条线上进行部署,抓好重点领域公开任务落实。

牵头单位:其他相关委办局

五、关于平台和渠道建设工作

(一)提升线上公开主渠道建设和管理水平

27.加强政府网站内容管理,确保各类信息发布流程完善、内容准确、导向正确。围绕政府工作重点和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合理调整设置网站专题专栏,兼顾查阅便利性和内容更新频次。提升网站普查全面性和科学性,根据栏目内容分类分级设置更新要求。强化集约化平台功能应用,厘清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规范,优化平台意见征询功能。

牵头单位:区府办、区融媒体中心;责任单位:各委办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28.协同保障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强化与政府网站的稿源互通,杜绝重形式、轻内容和过度“娱乐化”。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加大对重要政策文件和可视化、趣味化解读的推广力度。优化服务互动功能,依托“一网通办”总门户建设便捷的移动互联网办事入口,高质量回应社会关切。

牵头单位:区新闻办、区融媒体中心、区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各委办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二)完善线下公开场所、渠道建设和政府公报功能

29.区府办将进一步强化区政务公开服务专区功能建设,聚焦市民企业办事痛点堵点,提高专区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综合政策辅导、办事流程演示等活动开展频次,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强化政务公开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知识库建设,提高窗口对服务需求的响应和现场处理能力。各相关委办局对土地征收、旧区改造、义务入学、就诊就医、养老服务、村务居务、区域环境数据等面向特定区域和人群的公开事项,要通过公共查阅点、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方式,实行定点、定向公开。区府办将拓展政府公报选登内容,将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材料纳入选登范围。另外,摸排公报需求情况,优化公报赠阅点设置和赠阅范围,在厉行节约的前提下确保应赠尽赠、赠刊见刊。

牵头单位:区府办,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相关委办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六、关于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工作

(一)健全组织领导和协调保障

30.按照“要以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的指示要求,加快推动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布局、同步推进。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关心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年内至少专门听取1次工作汇报。各单位要在年度预算中安排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确保政策解读、第三方评估、平台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

责任单位:区府办、各委办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二)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

31.区府办要完善政务公开联络员工作机制,各单位要配齐配强专业队伍,抓好人员梯度建设,基本保持公开队伍稳定,如人员发生变动时,要逐项做好工作交接,并向区府办报备,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区司法局要将《条例》《规定》和政务公开列入领导干部学法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并于年内组织政务公开通识培训不少于1次。

牵头单位:区府办、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委办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三)强化通报整改和问责监督

32.根据《条例》《规定》的有关工作要求,继续开展第三方评估和月度通报工作,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督促整改或通报批评;需要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的,依法向有权机关提出。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在政府绩效考核中权重不低于4%的指标要求,年度考核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单位名单于次年一季度全面向社会公开。

牵头单位:区府办、区考核办

(四)抓好重点工作落实

33.结合区域和业务重点,在本工作要点印发后30日内发布本单位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重点工作和重点任务,要做好分解,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适时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核销,对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

牵头单位:各委办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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