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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年7月22日

  闵府办发〔2026〕1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公司,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现将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印发给你们。

特此通知。

 


2026年7月20日

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

 

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区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副区长协助区长工作。

吴  强(区委副书记,区长)  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政府建设、财政、审计工作。

分管区府办、区政府研究室、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联系区人大、区政协。

张宇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负责发展和改革(能源、物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统计调查、应急管理、金融、税务、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等工作。协助分管财政、审计工作。

分管区发展改革委、区国资委、区统计局、区应急局、区机管局、区城运中心。

协管区府办、区政府研究室、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联系区税务局、闵行调查队、区消防救援支队(区消防救援局)。

谭瑞琮(副区长)  负责科学技术、“大零号湾”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区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数据发展管理、城市数字化转型等工作。

分管区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中医药管理办)及疾控局、区医保局、区数据局(区信息化委)。

联系区科协、大零号湾集团、新虹桥医学公司。

杨  剑(副区长)  兼区公安分局局长,负责公安、社会稳定、道路交通安全、人口综合管理等工作。

分管区公安分局(人口办)。

联系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国安分局。

杨  辛(副区长,援滇)  

可晓林(副区长)  负责商务、外资外贸、司法行政、政府法制、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城管执法、政府职能转变、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闵行部分)建设等工作。

分管区商务委(区粮食物资储备局)、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城管执法局、虹桥商务区应急响应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邮政局、烟草专卖局、海关、南虹桥集团、闵粮公司。

张  贤(副区长)  负责经济、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和企业服务、民政、教育、文化旅游、体育、民族和宗教事务、妇女儿童等工作。

分管区经委(区投促中心)、区民政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区教育局、区文化旅游局(区文物局)、区体育局、区妇儿委。

联系区民宗办、区残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红十字会、区工商联、莘庄工业区公司、马桥人工智能试验区公司。

李  阳(副区长)  负责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交通、水务、绿化和市容管理、气象等工作。

分管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区规划资源局、区房屋管理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水务局、区征收中心。

联系海事局、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通信企业、区气象局、区城投公司、闵房集团。

孙文杰(副区长)  负责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合作交流、信访、退役军人事务、国防动员、外事、人民武装、涉台事务等工作。

分管区农业农村委(区集体资产监管委、区乡村振兴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政府合作交流办、区信访办、区退役军人局、区国动办(区人防办)、区政府外办、区政府新闻办。

联系区人武部(部队)、区台办、区档案局(区志办)。

王喜梅(副区长,挂职)  分阶段协助副区长工作(2026年3-5月,协助张宇祥常务副区长工作;2026年6-9月,协助谭瑞琮副区长工作;2026年10-11月,协助可晓林副区长工作;2026年12月-2027年2月,协助张贤副区长工作)。

 

区政府领导实行A、B角工作互补制度,张宇祥和李阳同志互为A、B角,谭瑞琮和孙文杰同志互为A、B角,可晓林和张贤同志互为A、B角。

 

附件: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表


 


附件

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表

区政府领导

工 作 分 工

分 管 部 门

联 系 部 门

吴  强

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政府建设、财政、审计工作。

区府办、区政府研究室、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人大、政协。

张宇祥

负责发展和改革(能源、物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统计调查、应急管理、金融、税务、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等工作。协助分管财政、审计工作。

区发展改革委、区国资委、区统计局、区应急局、区机管局、区城运中心。

协管区府办、区政府研究室、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区税务局、闵行调查队、区消防救援支队(区消防救援局)。

谭瑞琮

负责科学技术、“大零号湾”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区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数据发展管理、城市数字化转型等工作。

区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中医药管理办)及疾控局、区医保局、区数据局(区信息化委)。

区科协、大零号湾集团、新虹桥医学公司。

杨 剑

兼区公安分局局长,负责公安、社会稳定、道路交通安全、人口综合管理等工作。

公安分局(人口办)。

法院、检察院、安全分局。

杨  辛

援滇



可晓林

负责商务、外资外贸、司法行政、政府法制、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城管执法、政府职能转变、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闵行部分)建设等工作。

区商务委(区粮食物资储备局)、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城管执法局、虹桥商务区应急响应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

邮政局、烟草专卖局、海关、南虹桥集团、闵粮公司。

张  贤

负责经济、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和企业服务、民政、教育、文化旅游、体育、民族和宗教事务、妇女儿童等工作。

区经委(区投促中心)、区民政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区教育局、区文化旅游局(区文物局)、区体育局、区妇儿委。

区民宗办、区残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红十字会、区工商联、莘庄工业区公司、马桥人工智能试验区公司。

李  阳

负责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交通、水务、绿化和市容管理、气象等工作。

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区规划资源局、区房屋管理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水务局、区征收中心。

联系海事局、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通信企业、区气象局、区城投公司、闵房集团。

孙文杰

负责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合作交流、信访、退役军人事务、国防动员、外事、人民武装、涉台事务等工作。

区农业农村委(区集体资产监管委、区乡村振兴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政府合作交流办、区信访办、区退役军人局、区国动办(区人防办)、区政府外办、区政府新闻办。

区人武部(部队)、区台办、区档案局(区志办)。

王喜梅

分阶段协助副区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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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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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