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SY20000827
- 主题分类:其他\其他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2-09-25
- 发文字号:闵府干〔2022〕11号
- 发布日期:2022-09-26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闵府干〔2022〕1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公司: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刘坚同志任上海市闵行区政务服务办公室主任; 蔡福康同志任上海市闵行区乡村振兴局局长、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姚媚同志任上海市闵行区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杨继桢同志任上海市闵行区文物局局长; 徐建平、朱震宇、蒋如林同志任上海市闵行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茅勤英同志任上海市闵行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王复明同志任上海市闵行区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 曹颖同志任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副局长; 顾琼同志任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斌斌同志任上海市闵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许忠辉同志任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鹏同志任上海南滨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免去马顺华同志的上海南虹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监事长职务; 免去周旭同志的上海市闵行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蒋晓英同志的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许为民同志的上海市闵行区地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钱杰仁同志的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多瑜同志的上海市闵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特此通知。
2022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