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鑫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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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其他\其他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5-02-12
- 发文字号:闵府干〔2025〕7号
- 发布日期:202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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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府干〔2025〕7号
关于刘鑫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公司: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刘鑫同志任上海市闵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冯志伟同志任上海市闵行区商务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赵英煚同志任上海市闵行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挂职)。 挂职时间为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挂职期满后挂任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特此通知。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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