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那日苏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年3月15日
闵府干〔2023〕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公司: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那日苏同志任上海市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杨丽梅同志任上海市闵行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吴沈默同志任上海市闵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王文龙同志任上海市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挂职); 以上四名同志挂职时间为2023年1月至2024年2月,挂职期满后挂任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陈海华同志任上海市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李楠同志任上海市闵行区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挂职); 熊洪宇同志任上海市闵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刘晶同志任上海市闵行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邓志贤同志任上海市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许瑞强同志任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吴佳丽同志任上海市闵行区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挂职); 以上七名同志挂职时间为2023年2月至2023年12月,挂职期满后挂任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特此通知。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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