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审计局于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对闵行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生态专项建设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绿容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问题一、改造水体工程质保期内未实施养护考核 整改情况:我局已责令施工单位加强养护管理,清除水体内浮萍和生活垃圾。对于部分水生植物死亡问题,施工单位已于2021年9月完成补种,并于2022年10月中旬完成第二次补种。 问题二、局部树木死亡后期现场恢复不到位 整改情况:我局已协调区城投公司和河道施工单位于2022年4月完成补种,补种栾树、榉树共计113棵。 问题三、部分工程项目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我局为落实整改主要做了:(1)涉及黎安路监控预警中心、莘庄地块一期、二期、三期等4个工程项目分部分项验收项目相关材料已于2021年6月补齐。莘庄地块三期工程配套建筑工程存在分部分项验收资料完成整改。(2)涉及文化公园、华莘段、梅陇段竣工备案证均因工程项目涉及到建筑,按市外环只征不转的政策,建筑只能办至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故无法办理建筑规划验收,以致无法办理项目竣工备案。(3)文化公园项目、黎安路监控预警中心、外环梅陇段已于2021年完成竣工财务决算,莘庄地块一期、二期、三期及工程配套建筑工程目前已完成竣工决算报告。 问题四、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简易发包程序不合规 整改情况:我局要求区绿园所日后应严格按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相关规定执行工程发包程序。 问题五、区外环绿带配套设施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因相关涉及的房屋作为不对外经营的办公场所由承租户租赁使用,承租户在承租后均投入了一定的资金用于装修及添置设施设备,为避免合同期内提前收回构成违约,经和委托代管单位协商拟等租赁合同到期后收回,作为公园便民服务或公益性配套设施使用。 特此报告
闵行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2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