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闵行区审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市委、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区委区政府对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审计工作的发力点,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抓住“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纲和魂,把“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这一根本政治要求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进一步凸显审计机关的政治属性和审计工作的政治功能,发挥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加强审计监督重大政策、深化审计改革等重大问题研究,在抓大事、谋大事、议大事方面积极主动作为,为区委区政府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提供决策参考。 (二)聚焦主责主业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围绕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把维护好财经纪律作为工作切入点和立足点,深入开展区本级预算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继续盯紧看好宝贵的财政资金。同时,聚焦重点、精准发力,有序推进一级预算单位数据式全覆盖审计,不断消除监督盲区,持续关注财政资源统筹、支出结构优化、支出政策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等情况,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和支出绩效,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三)创新推动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审计聚焦全区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探索运用跟踪审计、竣工决算审计等方式,逐步实现对各类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监督,推动加快项目建设,促进扩大有效投资,在防范风险、优化机制、强化控制、节约资金等方面切实发挥审计监督效能。以研究型审计为抓手,做好行业领域、政策制度和审计对象研究,围绕与老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教育、医疗领域重大改革政策开展审计,有效推动各项民生政策完善细化、落地生效。 2022年下半年至2023年上半年,区审计局共组织开展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和决算草案审计、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区一级预算单位数据式全覆盖审计、区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等11个重点审计项目,涉及45家预算单位、1家企业和45个政府投资项目。其中,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和绩效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以下简称绩效项目)将向人大专题报告。 以上项目(不含绩效项目)共查出问题79个,涉及问题金额4.14亿元。上述问题中,违规类问题9个,问题金额3862.18万元;管理不规范类问题70个,问题金额37547.18万元。 上述11个项目中,已到规定整改期限的项目4个,相关单位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具体整改情况将于今年年底前按规定报告。 二、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2022年区本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审计重点关注2022年度区本级决算(草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一)一般公共预算 1.全区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全区财政总收入830.01亿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7.3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93%,加上市级财政税收返还和上级补助收入133.62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2.90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8.30亿元,调入资金84.1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1.89亿元,收入总量为628.20亿元。 2022年度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0.3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1%,加上上解市级财政支出18.67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0.46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6.5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2.15亿元,支出总量为628.20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基本平衡。 2022年初全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66.8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1.89亿元,当年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6.57亿元,至2022年末全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111.56亿元。 2.区本级执行情况 2022年度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247.61亿元(含市拨专款),完成年初预算的99.60%,上年结转收入12.74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8.30亿元,调入资金84.1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9.44亿元,收入总量为432.28亿元。 2022年度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2.4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3%,加上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0.46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5.9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2.15亿元,中央、市专款区对镇转移支付支出21.33亿元,支出总量为432.28亿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基本平衡。 2022年初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59.8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9.44亿元,当年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5.92亿元,至2022年末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6.35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全区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177亿元,当年实际完成收入302.7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0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年初预算169.90亿元,实际完成收入292.21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年初预算4.10亿元,实际完成收入5.59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29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84.60亿元,动用上年结转收入30.70亿元,收入总量为422.38亿元。 2022年度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134.10亿元,当年实际完成支出182.6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20%。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年初预算120.50亿元,当年实际完成支出125.25亿元。加上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8.40亿元,调出资金83.96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11亿元,当年结转下年支出105.26亿元,支出总量为422.38亿元。 2022年全区政府性基金上年结转收入30.71亿元,年末累计结转下年支出105.27亿元。 2.区本级执行情况 2022年度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80.76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29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84.60亿元,动用上年结转收入30.70亿元,收入总量为400.35亿元。 2022年度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60.67亿元,加上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8.40亿元,调出资金83.96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11亿元,当年结转下年支出105.21亿元,支出总量为400.35亿元。 2022年初区本级政府性基金上年结转收入30.71亿元,年末累计结转下年支出105.22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2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年初预算0.68亿元,当年实际完成收入0.75亿元(即区属国有企业上缴),完成年初预算的110.29%,上年结转收入0.4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04亿元,收入总量为1.27亿元。 2022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年初预算0.85亿元,实际支出0.8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5%,支出包括对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投入等,加上调出资金(用于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23亿元,支出总量为1.06亿元。年末结余0.21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审计结果表明,区本级决算(草案)基本真实反映了闵行区本级2022年度各项财政收支情况。 三、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区财政局具体组织执行的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共查出问题4个,涉及问题金额15013.98万元,具体如下: (一)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养护工程资金高比例滞留。区交通设施管理中心于2022年11月下拨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2738.48万元至8个街镇(工业区),涉及34个道路大中修项目,当年仅支出907.91万元,滞留资金1830.57万元,其中浦江镇2个项目、颛桥镇1个项目截至2023年3月尚未完成招投标工作,涉及资金504万元。 2.日常养护设施量测算不准。区交通设施管理中心在计算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设施量时未对马桥镇、颛桥镇、华漕镇、浦江镇及莘庄工业区当年处于道路大中修、无需照常养护的10个路段予以扣除,多计养护费用15.25万元,其中区级补贴资金5.63万元。 (二)“零转专”资金留存未全部使用 2022年,江川路、浦锦2个街道共9个项目资金18742.89万元自零余额账户转入专用存款户,截至2022年末,共3083.29万元未形成实际支出,截至2023年3月末,仍有1882.47万元未使用。审计指出后,江川路街道于2023年4月将未使用资金1567.44万元全额上缴区财政,浦锦街道于2023年6月将146.43万元上缴区财政。 (三)未按进度拨款形成资金沉淀 一是区农业农村委2022年拨付浦锦街道农民集中居住项目资金86381.11万元,当年实际支出79286.68万元,截至2023年3月浦锦街道宕存该项目资金累计7738.15万元,主要系未达支付进度要求的期房购房款。审计指出后,浦锦街道于2023年5月支出7211.61万元期房购房款。二是区征收中心2022年10月拨付区建管委九星九宫格外综合管廊等2个项目资金8142.06万元,当年实际支出4921.47万元,截至2023年3月区建管委宕存专户的该项目资金2187.63万元。审计指出后,区征收中心于2023年6月将580.49万元收回上缴区财政。三是区绿容局2022年拨付南虹桥公司虹桥商务区核心区景观灯光总体提升等3个项目资金3142.77万元(资金来源为存量),截至2022年末尚余896.42万元未实际支出,2023年1月已上缴区财政。 四、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新虹街道、区民政局、区经委、区发改委4家预算单位及所属的37家单位开展了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同时,对45家区一级预算单位开展数据式全覆盖审计。共查出问题16个,涉及问题金额2534.45万元,具体如下: (一)扶持政策落实方面 1.扶持政策兑现与文件要求不一致。区经委未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对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致使4家销售收入未达到指标要求的企业获得扶持资金40万元。 2.扶持资金使用监督不到位。区经委于2022年12月下拨标准化菜市场建设专项扶持资金645.41万元至8个街镇(工业区),涉及12家菜市场,当年仅江川路街道、莘庄工业区将200万元拨付至3家菜市场,截至2023年4月,仍有345.41万元滞留在颛桥、浦江、梅陇、古美路4个街镇,另外颛桥、浦江、梅陇和莘庄工业区镇级配套资金390.04万元也尚未拨付。 3.撤销项目扶持资金未及时收回。某公司承担的重点技改项目于2019年1月未通过验收,区经委已拨付扶持资金692万元应予收回,截至2023年4月,尚余412万元区级扶持资金未收回。 (二)资金管理方面 1.项目安排不合理。一是新虹街道物业费补贴预算安排依据不充分,未根据爱博1-5村地下停车库实际运营情况变化相应调整物业补贴,自2015年起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对物业公司补贴至今,而目前停车费收益已足以覆盖运营成本,2022年仍发放物业费补贴142.75万元。二是区民政局购买服务项目部分内容不实,委托区社会组织促进会开展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日常运作管理服务共支付费用47.55万元,审计发现部分子项目未实施,涉及资金8.24万元。审计指出后,区民政局梳理2020年至2022年该服务项目的实际资金使用情况并收回18万元。三是新虹街道土地整理复垦项目重复计价并结算,陶家角村土地整理复垦中场地清理项目存在部分工程量重复计算,涉及面积9000㎡,重复计价23.49万元。 2.收费管理不规范。新虹街道未按规定向辖区内部分单位收取垃圾处理费,一是未收取餐厨垃圾处理费17.10万元,二是未收取生活垃圾(干、湿垃圾)处理费32.14万元。 3.资金管理使用效率欠佳。一是新虹街道、区经委2家单位将项目资金“零转专”后未于2022年末支出完毕,截至2023年3月尚有1241.14万元未支出。二是区民政局一年以上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2022年末累计结余结转资金中涉及2015年至2021年期间结余267.68万元,审计期间区民政局已清理上缴上述结余资金。 (三)资产管理方面 1.托管房屋出租收入未按规定上缴。新虹街道委托新虹资产公司管理爱博1-5村会所及会所地下车库,2022年会所地下车库对外出租收益9.55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 2.为协会免费提供办公用房。区民政局自2017年起将七莘路750号701室无偿提供给区社会工作者协会作为办公用房,期限自2017年至2022年,但该协会截至审计日仍在无偿使用此办公场所。 3.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区经委下属协创中心购买的机房设备未作为固定资产登记入账,涉及金额156.60万元。审计期间协创中心已将该固定资产入账。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区审计局积极推进政府投资审计转型,对本区45个道路交通、生态环境和社会民生建设项目分条线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共查出问题53个,涉及问题金额5707.30万元,具体如下: (一)项目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方面 本次跟踪审计共发现工程造价问题金额3759.06万元,其中审价项目多计造价3058.22万元,未审价项目发现问题金额696.93万元。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竣工且已由财务监理根据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书出具审价报告初稿的5个项目多计1084.90万元,其中多计工程造价1074.84万元,主要为合同内工程量重复计取、措施费与合同清单内工程重复计算126.84万元、单价套用错误12.31万元,其余为正常工程量多计935.69万元。另闵北环卫基地项目的设计费支付时未按概算金额调整,超标准支付10.06万元。 二是已出具分项审价报告初稿的7个项目多计工程造价936.60万元,主要为重复计价14.73万元、超批复范围结算69.50万元、残值扣回及多计社保费等276.33万元、批价金额高于市场价5.96万元,其余为多计工程量及相关措施费570.08万元。 三是已出具阶段性审价报告的5个项目多计工程造价1036.72万元,主要为多计工程量919.18万元,其余为多计组价、社保费等117.54万元。 (二)工程管理和职责履行方面 1.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 现场抽查发现,10个项目存在未按图施工、偷工减料的情况,问题金额达498.71万元,其中社会民生条线290.77万元、道路交通条线185.80万元、生态环境条线22.14万元(审计期间即知即改51.78万元),涉及钢筋、钢板、道路、墙面等的偷工减料。 2.投资成本控制监督管理不到位 浦江五中项目因财务监理于竣工前2个月开展项目审价工作,未及时复核审价结果,审价结果不实,多计工程造价588万元。 3.一体化招标工程管理不规范 浦星公路污水干管项目采用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公开招标方式实施。原定2021年底计划竣工的项目现仅完成约30%,施工进度缓慢。一是技术标与商务标不一致,二是招标条款设置不合理。 (三)变更管理与工程投资效益方面 跟踪审计中对设计变更的合理性、同类型工程事项管理的规范性及工程投资的效益性予以重点关注,通过对比等方法发现存在非必要变更增加建设成本、同类型学校运动场地缺乏统一标准并影响造价、格构柱等可回收材料残值管理不到位、前期排摸和设计遗漏导致造价上涨等问题。 跟踪审计还发现超进度付款、提前退回履约保函、重复计取二类费用等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 六、区属企业审计情况 对城投公司及所属的3家企业开展了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共查出问题6个,涉及问题金额18153.63万元,具体如下: (一)部分项目建设资金滞留 审计发现,剔除配合市重大工程等主要使用市级和债券资金的项目后,截至2022年末,城投公司账面宕存江川图书馆、古美文体活动中心等9个项目未使用资金累计21378.55万元。截至2023年3月末,仍有17903.31万元未使用。 (二)代建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 审计抽查城投公司代建项目管理及资料情况发现,部分项目存在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质量安全巡检未达内控制度要求,如鹤庆路中修工程、淡水河六期河道整治工程等2022年建设周期内仅有1次巡检记录,未做到内控制度要求的每月检查。二是部分项目未完成设计变更及签证确认手续,抽查2022年度在建项目的175份设计变更及签证资料发现,有68份截至审计日仍未完成规定的确认手续。 (三)账面资产负债虚增 审计发现,城投公司大量已移交并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未及时销项。如2021年城投公司已对100个新建及改扩建类项目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确认后完成资产移交,接收资产的部门已办理资产入账手续并确认入账资产总额101.47亿元,但截至2022年末上述项目仍在城投公司的在建工程和其他应付款科目挂账,未及时核销导致账面资产负债虚增。 此外,审计还发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与规定不符、部分项目未按规定投保建设工程安责险、部分已核销项目尾款未及时清理等问题。 七、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规范财政收支管理 围绕稳住宏观经济大盘,严格落实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着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加强资金支付审核,增强预算约束力,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加强部门和单位收入统筹管理,全面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使用进度,防止财政资金闲置沉淀,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规范性。 (二)强化专项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源质效 建立健全相关资金管理制度机制,集中财力保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落实,及时、合理分配资金,高效、合规使用资金。健全完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实施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及时堵塞漏洞、规范管理,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实施进度,加大结余资金收回和结转资金消化力度,盘活存量的同时用好增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优化制度管理规范,提升政府投资效益 深入实施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各项政策措施,强化重点投资和重大项目的监管力度,持续发挥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不断增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项目支撑。从源头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控制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明确投控介入时点,通过共同委托等方式尽早合规地确定财务监理和投资监理单位,确保其能积极全面履行职能、发挥专业优势,从而提前预警、有效协助建设单位降低项目在招投标管理、概算审核、造价管理等方面的各类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