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闵行区审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市委、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将推动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作为审计工作的指导方针。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探索研究型审计新路,努力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一)体现“集中统一”,新作为。在完善集中统一的审计工作体制机制上持续用力,牢牢把握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定位,切实推动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具体化、制度化、程序化。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紧扣闵行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项目。聚焦“提绩效”,扎实开展财政及预算执行审计,着力揭示资金资产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聚焦“稳发展”,扎实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推动各项民生政策、实事项目落实到位。聚焦“强管理”,扎实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审计重点向项目建设效益、投资控制、标后管理延伸,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实施,促进提高公共投资绩效。 (二)推进“全面覆盖”,促规范。在构建全面覆盖的审计监督格局上持续用力,拓展审计的广度和深度。根据“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分类推进、三年轮审”的总体原则,顺利完成2019-2021年第二轮全覆盖审计工作。梳理形成区镇两级审计对象库,审计盲点基本扫除;针对管理上的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审计问题逐年减少。随着管理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单位接受审计监督、规范操作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审计始终坚持“审帮促”相结合,帮助各单位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审计效能。 (三)立足“权威高效”,抓整改。在推动形成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上持续用力,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加强审计全周期管理。贯彻审计整改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本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推进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落实审计整改责任,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积极深化与纪检监察监督、人大监督等贯通协同,形成更有效的审计整改合力,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多措并举实现审计整改“闭环管理”。 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区审计局共组织开展各类审计项目33个,其中自行实施的重点项目16个、委托中介实施的审计项目17个。 以上项目共查出问题126个,涉及金额13.07亿元,其中:重点项目问题74个,委托中介开展竣工决算审计项目问题52个。上述问题中,违规类问题6个,问题金额2564.05万元;管理不规范类问题120个,问题金额12.81亿元(其中核减投资额1254.86万元)。 上述16个重点项目中,已到整改期限的项目8个,相关单位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具体整改情况将于今年年底前按规定报告。受疫情影响,2022年重点审计项目从42个调整至30个,较往年有所减少。此外,按照市审计局工作部署,同步开展闵行区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审计监督工作,促进资金规范高效安全使用。 二、区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2021年区本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审计重点关注2021年度区本级决算(草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1、一般公共预算 (1)全区执行情况 2021年度全区财政总收入892.78亿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1.1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8%,加上市级财政税收返还和上级补助收入109.60亿元,上年结转收入7.74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8.50亿元,调入资金4.3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51亿元,收入总量为490.79亿元。 2021年度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2.2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8%,加上上解市级财政支出18.51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3.83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3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2.90亿元,支出总量为490.79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基本平衡。 2021年初全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43.0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51亿元,当年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35亿元,至2021年末全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66.88亿元。 (2)区本级执行情况 2021年度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249.24亿元(含市拨专款),完成年初预算的116.69%,上年结转收入6.87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8.50亿元,调入资金4.3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10亿元,收入总量为298.05亿元。 2021年度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8.6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9%,加上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3.83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7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2.74亿元,中央、市专款区对镇转移支付支出2.17亿元,支出总量为298.05亿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基本平衡。 2021年初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38.2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10亿元,当年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71亿元,至2021年末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9.87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全区执行情况 2021年度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191.60亿元,当年实际完成收入194.4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年初预算185.30亿元,实际完成收入184.79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年初预算3.10亿元,实际完成收入6.27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18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8.20亿元,动用上年结转收入35.29亿元,收入总量为243.16亿元。 2021年度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148.30亿元,当年实际完成支出143.3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年初预算133.60亿元,当年实际完成支出136.50亿元。加上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4.10亿元,调出资金4.1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92亿元,当年结转下年支出30.71亿元,支出总量为243.16亿元。 2021年全区政府性基金上年结转收入35.29亿元,年末累计结转下年支出30.71亿元。 (2)区本级执行情况 2021年度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66.88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18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8.20亿元,动用上年结转收入35.12亿元,收入总量为215.38亿元。 2021年度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15.54亿元,加上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4.10亿元,调出资金4.1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92亿元,当年结转下年支出30.71亿元,支出总量为215.38亿元。 2021年初区本级政府性基金上年结转收入35.12亿元,年末累计结转下年支出30.71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1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年初预算0.79亿元,当年实际完成收入0.86亿元(即区属国有企业上缴),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6%,上年结转收入0.3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02亿元,收入总量为1.24亿元。 2021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年初预算0.88亿元,实际支出0.5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23%,支出包括对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投入等,加上调出资金(用于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23亿元,支出总量为1.24亿元。年末结余0.48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审计结果表明,区本级决算(草案)基本真实反映了闵行区本级2021年度各项财政收支情况。 (二)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对区财政局具体组织执行的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共查出问题3个,涉及金额11.79亿元,具体如下: 1、已终止项目大额资金宕存不合规。审计抽查区级存量资金使用情况发现,2021年4月,经区政府专题会议讨论决定将南滨江公司自2017年开始实施的轨交15号线元江路上盖项目整体转让给申通公司,但南滨江公司未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计划或上缴资金,截至2022年5月底,原项目结余资金11.60亿元宕存南滨江公司。 2、个别财力结算事项清算不到位。审计抽查区镇两级财力结算项目发现,截至2022年5月底,区农业农村委2019年财力结算下达资金仍有1842.31万元结转两年未使用,未按规定采用隔年抵扣或据实结算方式进行财力清算。 3、个别房屋资产转租不规范。审计抽查街道预算支出事项发现,古美路街道下属平阳农贸公司将向区国资委下属商业网点管理办公室租赁的平阳路450号-476号商业网点的部分房屋加价转租给古美路街道办事处用作美乐汇邻里中心。经测算,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转租差价为39.67万元,该资金由区财政预算安排,上述行政事业系统内的转租差价形成街道下属公司收入。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区科委、区水务局和区医保局3家预算单位及所属的11家单位开展了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共查出问题9个,涉及金额73.33万元,具体如下: 1、政策落实不到位。截至2022年6月,区医保局已对2021年出借医保卡的118名参保人员中的101名进行处理处罚,对其余17名未书面告知到位的涉案人员未结合实际情况采取进一步催查审核措施,导致上述人员目前仍未配合调查。区科委仅通过本单位集体决策,未经书面征求区财政局等联合发文部门意见即自行调整实施相关政策条款,导致政策兑现条件与文件条款不一致,如突破注册年限的申报条件对1家企业予以20万元新锐企业补贴;发放科普教育基地补贴时扩大了“优秀”基地补贴比例,扣除了“合格”基地补贴,涉及未按原管理办法补贴资金50万元。 2、政府购买服务内容重复。区水务局下属排水所和执法支队均安排了对全区已办理过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企业进行抽检的预算项目,合同金额分别为51.92万元、48.35万元,2021年抽检企业中有51家企业(87户次)存在重复检测,涉及金额8.66万元。 3、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区水务局下属排水所莘朱路污水管抢修等5项抢修工程未按合同约定留存质保金,而是于审价后一次结清工程款,涉及金额44.67万元。 4、信息化系统运行绩效欠佳。区水务局开发使用的水质监测系统存在市考断面数据缺失的情况,如2021年监测数据应有229条、实际仅有136条。 四、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现代绿色农业发展、“断头路”建设、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和生态专项建设工程4个项目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调查结果表明,围绕《闵行区都市现代农业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三年工作基本达成既定目标,绿色、有机认证企业数量、面积、食品产出量实现5-12倍增长。“断头路”建设的持续推进,较大程度地缓解了我区道路交通拥堵,较好满足了本区居民公共交通出行需求,2015-2020年两轮共建成73条道路,7条道路正在建设中。我区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基本达到了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与建设指导标准的相关要求,2018-2020年间,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量分别为840.29万/次、871.23万/次和730.88万/次,免费为全区60岁以上老人体检分别为8.33万/次、10.67万/次和10.12万/次。我区外环绿带工程截至2020年末已建成291.77公顷,基本完成阶段性建设目标,在以生态保护为核心,满足防护功能、改善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增添了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了综合服务功能。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以上项目共查出问题29个,涉及金额909.91万元,具体如下: (一)资金资产管理方面 1、补贴超范围超标准。区农业农村委错将二类费用纳入个别项目补贴基数致多计区级补贴,个别镇使用2019年区级补贴资金全额支付应由街镇及项目单位承担的审价费,区农业农村委对3家经营主体超比例发放2019年蔬菜种植综合补贴,以上涉及4个镇共多计补贴39.48万元。 2、资金管理不合规。2020年我区81个村中有12个未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台账。浦江镇个别村将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资金村公共支出部分用于村民福利、慰问、村委办公等与规定不符,且该镇2019年方圆生态园软硬件改造项目镇级配套资金20.93万元实际未到位。李沙港路等8个“断头路”建设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合计260万元。 3、资产购置及更新管理不到位。一是4个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标采购进口医疗设备时,存在参加产品论证会的个别专家同时又参与该项目招标评审会的情况,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不符。二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后续设备更新资金压力较大,13个街镇单件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共121件,金额1.34亿元,其中占总金额40.90%的设备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折旧后净值已为零。 (二)政策实施效果方面 1、个别项目未能如期实施。截至2021年9月,第二批“断头路”计划的30条(段)道路中,3个项目分别因排摸后投资量较大且急迫性不强、规划红线内有轨交基桩或拆迁未确定等原因尚处在前期研究中,后续建设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政策效果与预期存在差异。4处区外环绿带配套管理用房出租给与外环绿带建设养护无关的单位用于办公等纯经营性用途,涉及面积约为1425.60平方米,年租金合计41.75万元。 3、政策惠及面欠合理。一是农业贴息项目政策聚焦性不足,自2013年农业项目贴息奖补以来,补贴共涉及11个涉农街镇(工业区)中的8个,而经济薄弱村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相对集中的浦江镇、马桥镇、浦锦街道均未享受到贷款贴息的政策红利。二是社区居民医疗服务受益不均衡,9个镇在2018-2020年间累计投入房屋装修、装饰和医疗设备等资金近2亿元,平均每个镇投入资金2221.20万元,但各镇间资金投入差异较大,个别镇投入不足800万元。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对本区23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两种方式开展竣工决算审计,其中自行实施项目6个,委托中介开展项目17个。根据市审计局关于坚决纠正“以审代结”行为,确保履职到位不缺位、尽责依法不越界的要求,区审计局将积极推进政府投资审计转型并开展跟踪审计。以上项目共查出问题78个,涉及金额3073.81万元,具体如下: (一)投资控制方面 一是共23个项目多计建设成本,经审计共核减1254.86万元,占总投资的1.07%。二是项目资金长期沉淀未使用。丰盛河桥工程项目账面宕存1143.29万元未清理,审计发现后区城投公司即知即改,在审计报告出具前按审定价上缴结余资金1000万元。三是投资控制不到位。莘庄南广场雨水系统配套泵站及总管工程前期费用应由区镇按3:7比例承担,实际区级财力超额承担504.70万元。另有2个项目由于实际施工与勘察情况不一致、需变更设计方案等因素超概算164.99万元。 (二)建设程序和内部管理方面 一是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新建莘庄工业区文体中心工程项目未经招投标程序确定项目代建单位、涉及金额134.37万元,项目民防设计合同发包给无资质单位后转包、涉及金额14.89万元。二是监督管理不到位。6个项目存在签证变更流程不完善、未按照投标承诺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全过程财务监理单位确定时点滞后等问题。三是合同管理不到位。2个项目在签认流程不规范的情况下对工程逾期罚则予以免除。5个项目存在合同签订程序倒置或部分条款要素不规范等问题。 六、区属企业审计情况 对南虹桥公司和南滨江公司2家企业及所属的16家企业开展了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共查出问题7个,涉及金额8783.98万元,具体如下: 1、专项注册资本金大额宕存。因投资事宜未达成一致,截至2022年6月,南滨江公司下属南勰机器人公司项目资金7590万元结存在南滨江公司,其中2840万元已结存39个月,4750万元已结存19个月。 2、结余资金管理不规范。南虹桥公司将以前年度扶持项目累计结余资金共66万元直接用于2021年企业扶持资金兑现;另外,公司账面留存的虹桥商务区专项资金68.52万元以及公司代建的2个已竣工并完成财务决算编报项目的结余资金453.86万元至2022年7月未上缴。 3、应收款未及时收取。南滨江公司及下属沧源科技园公司应收未收上海沧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10月至2022年1月的租金和物业费共计448.09万元。南虹桥公司下属闵规院公司3个已提交成果的设计项目未及时收取设计费,涉及金额49.40万元,经审计提出后于2022年7月1日收回5万元。 七、审计建议 (一)围绕提资金绩效,认真看牢“钱袋子” 聚焦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深化财政资源统筹和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增强财政支持和保障能力。聚焦重要政策、重大改革和重点工作任务,跟进到民生项目和资金的“最后一公里”,促进破解难点、打通堵点,确保分配投向和使用效果的精准性、可持续性,有效释放政策效应。 (二)围绕强内生动力,及时跟进“大项目” 以“维护安全、促进管理、保障效果”为总体目标,促进扩大有效投资,为城市发展赋能增力。树立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聚焦我区“十四五”重大工程、重点投资以及社会关注度高、使用财政资金数量大、涉及公共利益广的重大民生工程,紧盯程序、资金、质量“三关”,一贯到底加强项目监管、跟踪项目运行、评估项目效果,切实优化投资项目规划布局和投向结构、提升经济社会环境效益。 (三)围绕扩监督质效,着眼长远“防未病” 将研究型审计贯穿于工作全过程、落实到各环节,推动审计监督既查病,又治已病、防未病。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推广运用“专题研究+精准施审”,着眼宏观,研究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战略任务;立足微观,研究审计对象、体制机制。坚持系统观念,着眼全局发力,既要形成震慑、管住当下,又要触动根本、见效长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