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闵行区审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讲话精神和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市委、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对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以“自觉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事业规律性认识,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更好发挥审计监督独特作用”为审计工作的着力点,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为闵行区经济的蓬勃发展发挥守护者的作用。 (一)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党的十九大以来,审计体制实现系统性、整体性重构,走出了一条契合中国国情的审计新路子,审计服务党和国家大局的主动性更强、契合性更高,独特监督作用更加彰显。闵行审计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紧扣闵行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项目,在抓大事、谋大事、议大事方面积极主动作为,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为区委区政府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以更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保障闵行区经济运行健康发展。 (二)自觉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事业的规律性认识指导实践 以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为切入点,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审计,强化部门预算刚性约束,推动财政审计“全面覆盖”。同时,持续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开展审计,把推动政策落实融入到各类型审计项目中,通过专项型审计、研究型审计,拓展至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审计、民生保障审计等,着力揭示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难点、堵点、痛点,揭示资金资产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与“审帮促”相结合,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推动审计高质量发展。 (三)把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抓实抓好,推动源头治理 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审计揭示问题同样重要。健全完善审计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的制度体系,完善区委、区政府领导整改、人大监督整改、主管部门牵头督促整改、被审计单位全面落实整改、审计部门跟踪检查整改、纪检监察机关执纪问责的闭环管理模式。加强跟踪督促,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主管部门强化建章立制和跟踪问效,审计部门适时组织整改“回头看”,不断扩大审计整改成效。 2023年下半年至2024年上半年,区审计局共组织开展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和决算草案审计、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区一级预算单位数据式全覆盖审计、区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等18个重点审计项目,涉及52家预算单位、1家企业和7个政府投资项目。 以上项目共查出问题90个,涉及问题金额6.39亿元(详见附件)。违规问题金额2864.09万元;管理不规范问题金额61019.99万元。已向区纪委监委移送事项15件,主要涉及房屋管理、建设项目管理、购买服务和动迁补偿等方面。 上述18个项目中,已到规定整改期限的项目9个,相关单位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具体整改情况将于今年年底前按规定报告。 二、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2023年区本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审计重点关注2023年度区本级决算(草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一)一般公共预算 1.全区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全区财政总收入935.70亿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6.7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1%,加上市级财政税收返还和上级补助收入119.52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2.15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2.80亿元,调入资金88.4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54亿元,收入总量为615.20亿元。 2023年度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7.06亿元,加上上解市级财政支出21.52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6.04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2.0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8.54亿元,支出总量为615.20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基本平衡。 2023年初全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111.5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54亿元,当年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2.04亿元,至2023年末全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178.06亿元。 2.区本级执行情况 2023年区本级(不含镇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3.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8%;加上年结转收入12.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2.8亿元,调入资金88.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4亿元,收入总量为409.7亿元。2023年区本级(不含镇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2.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2%;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6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1.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8.1亿元、疫情补助9.7亿元、上年市拨款结转2亿元,支出总量为409.7亿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年末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5.7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全区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178.91亿元,当年实际完成收入260.0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3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年初预算172.69亿元,实际完成收入248.39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年初预算3.50亿元,实际完成收入6.81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66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6.20亿元,动用上年结转收入103.25亿元,收入总量为393.12亿元。 2023年度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196.10亿元,当年实际完成支出204.9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年初预算172.30亿元,当年实际完成支出159.30亿元。加上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5.50亿元,调出资金88.29亿元,上解上级支出4.84亿元,当年结转下年支出79.51亿元,支出总量为393.12亿元。 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上年结转收入105.27亿元,年末累计结转下年支出81.53亿元。 2.区本级执行情况 2023年度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60.01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66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6.20亿元,动用上年结转收入103.20亿元,收入总量为393.07亿元。 2023年度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72.04亿元,加上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5.50亿元,调出资金88.29亿元,上解上级支出4.84亿元,当年结转下年支出79.27亿元,支出总量为393.07亿元。 2023年初区本级政府性基金上年结转收入105.22亿元,年末累计结转下年支出81.29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年初预算0.68亿元,当年实际完成收入0.65亿元(即区属国有企业上缴),完成年初预算的95.59%,上年结转收入0.2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02亿元,收入总量为0.88亿元。 2023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年初预算0.69亿元,实际支出0.6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1%,支出包括对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投入等,加上调出资金(用于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20亿元,支出总量为0.81亿元。年末结余0.07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审计结果表明,区本级决算(草案)基本真实反映了闵行区本级2023年度各项财政收支情况。 三、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区财政局具体组织执行的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共查出问题3个,涉及问题金额4339.45万元。 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结转资金未及时上缴。2023年使用存量资金安排的区绿化市容局、区交通委的2个项目共计1295.88万元,截至2024年3月仍余1015.93万元宕存南虹桥公司未实际使用,形成存量资金的二次沉淀。浦锦街道、江川路街道和区水务局的3个项目存在一年以上结转资金共计3323.52万元,截至2024年3月底上述资金仍未使用。街道信息化项目预算安排不规范。2023年区级4个街道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共3个信息化建设项目、18个信息化运维项目未向区科委集中申报,涉及金额371.84万元。 四、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区建设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区绿化市容局、区体育局和区委党校5家预算单位及所属的13家单位开展了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同时,对52家区一级预算单位开展数据式全覆盖审计。共查出问题19个,涉及问题金额6385.83万元,主要情况如下: 一是组织培训不规范。2023年,区档案局单独或分别联合相关单位发布通知组织培训,区档案学会负责实施。审计发现区档案学会向各类单位收取培训费56.98万元。上述操作与“政社分开”的规定不符。 二是采购程序执行不规范。2023年区建设管理委委托招标代理公司采购某服务,中标公司出具“近3年内无行政处罚”承诺函但实际存在2次行政处罚。招标代理公司未发现中标单位虚假承诺行为。2023年区体育局委托某公司采用比选方式采购足球项目承办单位,但参加比选未中标的2家单位的经营范围均不包含体育赛事策划和组织;部分项目存在中标金额即预算金额,未中标的2家单位投标报价超预算的情况。 三是服务费用计取不规范。2023年区绿化市容局下属事业单位多付保洁服务费用和养护费用共计24.37万元。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污染减排管理项目多付服务费用8.14万元。区体育局场馆中心物业服务项目未结合场馆闭馆、服务需求减少情况调减服务费用,审计对照招标需求中保洁服务面积、保安岗位设置因素测算,闭馆区域服务费用共计109.77万元。 此外,还发现存在文件过期未及时更新,停车场超范围经营,房屋资产管理不规范、信息系统项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五、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区属国有企业物业出租情况、闵行区土地减量化政策落实情况、闵行区综合养护经费管理使用和绩效等3个项目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其中闵行区综合养护经费管理使用和绩效审计调查结果将向人大专题报告)。共查出问题17个,涉及金额46468.98万元。主要情况如下: (一)区属国有企业物业出租专项审计 对本区2020年至2022年区属国有企业物业出租情况进行专项审计,重点关注我区房屋资产租赁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招租程序及后续管理、10家区属国有企业房屋资产出租现状等情况。 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公开招租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公示。2020年至2022年,区属国有企业及下属企业在“360pai”及“区招租平台”上发布招租信息公告时间少于规定的10个工作日的共有755处,占比87%。租赁收益未及时收取。莘庄工业区公司下属上海鑫泽置业有限公司应收未收租金22.5万元。南滨江公司下属企业上海紫竹新兴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应收未收租金39.33万元。转租收益未及时上缴。闵勤公司有6处直管公房未按照规定及时上缴转租收益,涉及金额12.71万元。闵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有29处直管公房未按照规定及时上缴转租收益,涉及金额4.39万元。 此外,还发现存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租金补贴政策执行不到位和部分物业招租运营效益长期偏低等问题。 (二)闵行区土地减量化项目审计调查 对本区2019年至2022年度集建区外现状建设用地减量化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减量化工作相关政策执行、减量化项目实施、减量化资金管理和使用、减量化项目复垦验收和复垦后地块后续管理等情况。 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多获得区级补贴资金。吴泾镇1个减量化项目按预计新增耕地面积已于2019年9月获得区级补贴2713.15万元,该项目2021年9月实际验收为林地,可申请区级补贴1867.91万元,多获得的区级补贴845.24万元未清算退回。浦江镇5个、梅陇镇1个减量化项目因财务监理对可申请区级补贴计算错误,导致项目超标准获得补贴资金分别为90.48万元、20.57万元。项目资金滞留。七宝镇3个减量化项目、马桥镇5个减量化项目于历年完成清算收到区级补贴资金后却长期未付给动迁补偿对象(镇级公司、村集体等),截至2022年末,滞留镇级资金达15536.67万元。部分工程量重复计算。新虹街道1个减量化项目、浦江镇2个减量化项目涉及工程量重复计算,重复部分计价共49.42万元。 此外,还发现存在以不实评估增加减量化项目成本、表土回填工程量不实、复垦地块后续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23年,区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开展了1个跟踪审计、2个专项审计和4个竣工决算审计。其中,跟踪审计涉及道路、生态、社会民生三个领域20个投资项目;专项审计包括2018、2019年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和道路新建、改扩建、大修项目两个条线,涉及54个投资项目。共查出问题46个,涉及问题金额4308.40万元,主要情况如下: 本年度政府投资按照“关口”前移、全面监督、突出重点的原则,以提高投资绩效、优化投资结构、加强成本控制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对本区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项目管理。重点关注项目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项目建设施工质量和现场管理、项目内部控制和单位履职等情况。 通过审计,节约财政资金共计3815.03万元,在工程项目管理方面还发现存在施工现场土方管理不到位、招标代理履职不到位、投资成本控制监督管理不到位、待摊投资结算机制尚需完善等问题。 七、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情况 对上海闵房(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了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查出问题5个,涉及问题金额2381.42万元,主要情况如下: 新建智能化大棚项目执行不规范:闵房集团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2020年4月经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审议通过下属航育种子公司新建智能化大棚一、二期项目,总投资合计2482.84万元。审计发现,2022年12月前,项目一期、二期已先后通过验收,但截至2024年4月智能化生产示范园整体仍未投入使用,部分专用岩棉种植条等耗材因长期闲置已无法使用,造成损失浪费。另外,2020年11月闵房集团公司对二期智能化生产示范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金额1461.65万元。中标公司违规将部分项目主体工作分包给其他公司实施,涉及合同金额共计1176.52万元,占比高达80.49%。 此外,还发现存在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等问题。 八、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 加强部门预算管理,进一步细化、量化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预算调整,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做好预算平衡和资金保障;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推动资金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积极财政的政策效应。同时加大对违规支出、损失浪费问题的识别和处置,通过管好“钱袋子”“账本子”严格财经纪律,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二)强化制度管理,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 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深入实施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督促街镇和代建单位做好项目前期意见和使用需求征询工作,加强投资管理控制工程造价,规范招标清单编制和全过程审价管理,严格把控投资,完善待摊投资结算机制;同时要严格遵守区政府投资建设的相关规定和相关行业要求,做好现场管理工作并及时提醒,切实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义务,不断提升职业素养,发挥专业优势,确保工程建设投资控制和质量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三)深化整改落实,有序推动构建审计整改新格局 加强审计整改,是推进审计成果运用转化,提升政府治理效能的有力抓手;要强化对审计整改措施的研判分析,不断完善整改机制构建协同监督大格局,以审计整改为抓手,高标准高质量落实整改要求,严守纪律红线,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刚性约束力,实现高效能治理,推动审计监督更加权威高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