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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生态专项建设工程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2年6月22日

 

闵行区生态专项建设工程实施情况

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闵行区审计局对闵行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以下简称区绿容局) 负责的2017年至2020年闵行区生态专项建设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延伸审计了闵行区绿化园林管理所(以下简称区绿园所)。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06年上海市人民政府与闵行区人民政府签订了《闵行区生态专项建设目标责任书》,由闵行区政府作为区外环绿带工程的责任主体,闵行区阶段性建设目标为261公顷,现已如期建成融体育、休闲等为一体的生态景观绿带。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近年来区外环绿带养护管理情况总体较好,经市绿容局2019-2020年综合测评,闵行体育公园、闵行文化公园分别评定为五星级公园和四星级公园。但审计调查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改造水体工程质保期内未实施养护考核。区绿容未对处于质保期内的水体进行现场检查,出现个别改造后未达标的情况。

(二)局部树木死亡后期现场恢复不到位。区绿园所发现局部树木枯萎死亡的情况后,后期现场恢复不到位。

(三)部分工程项目程序不规范。个别绿化工程存在分部分项验收、竣工备案、竣工财务决算等程序不全的情况。

(四)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简易发包程序不合规。个别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未按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简易程序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区外环绿配套设施管理不到位存在个别配套管理用房用于纯经营性用途、承租人擅自改变租赁用途等不合规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改造水体工程质保期内未实施养护考核的问题,建议区绿容局将施工养护质保期内的养护管理纳入监管考核范围中,并督促施工单位按设计图册适时补种沉水植物等;对局部树木死亡后期现场恢复不到位的问题,建议区绿园所加强日常巡查和养护管理,责成相关责任单位适时补种树木;对部分工程项目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建议区绿容局今后及时按相关规定落实工程项目的验收备案程序,并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对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简易发包程序不合规的问题,建议区绿园所今后严格按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相关规定执行工程发包程序;对区外环绿带配套设施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建议区绿容局应完善区外环绿带配套设施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区外环绿带配套设施有效监管。

具体整改情况由区绿容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