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闵行区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5年8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5年3月至2025年4月,闵行区审计局对2022-2024年闵行区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本次审计调查围绕《关于推进本市“十四五”期间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21〕13号)《闵行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闵民规发〔2020〕2号)等12个市、区级制度文件,将其中涉及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的14项扶持政策纳入调查范围。根据各街镇(莘庄工业区)提供资料,经统计2022-2024年上述14项扶持政策到位市、区和镇(莘庄工业区)三级资金总计7704.31万元,实际使用6564.53万元,截至2024年末结存资金1139.78万元。至2025年5月,上述结存资金已使用390.09万元。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区民政局能贯彻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文件要求,并出台设施运营管理政策意见,各街镇基本能够按照任务清单和指标要求,开展设施建设和补贴发放工作。但本次审计调查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贴审核把关不严。区民政局对部分项目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贴审核中把关不严,造成多计补贴资金21.70万元。

(二)超范围、超标准补贴

一是供餐量未达标准仍给予补贴。浦江镇对未达标准的社区长者食堂仍给予运营补贴8.75万元。审计指出后,上述补贴已全额收回;二是对已关闭的社区长者食堂进行补贴。吴泾镇对已关闭的社区长者食堂补贴3万元。审计指出后,上述补贴已全额收回;江川路街道对本街道户籍困难老人和友好村困难老人的助餐补贴标准超出文件规定的标准。

(三)“老伙伴”项目

一是服务对象和志愿者年龄不符合规定。7个街镇共21名服务对象和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共164名志愿者年龄不符合规定。二是对第三方服务监管不到位。马桥镇未按规定将服务情况录入项目管理系统,古美路街道在项目管理系统中服务记录次数不达标。

(四)个别镇对社区老年助餐场所补贴兑现不及时

2024年6月,浦江镇未及时兑付社区长者食堂“以奖代补”资金36.45万元。审计指出后,浦江镇已拨付相关补贴资金。

(五)部分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效果不佳

一是部分养老服务设施使用率不高。华漕镇王泥浜村委北杜巷睦邻点堆放大量村民家具,已无法正常使用;虹桥镇振宏长者运动健康之家配备的部分运动器械已拆除、堆放在储藏间内;浦江镇有9个助餐点因提供送餐上门服务,目前仅用作为老送餐临时存放点;二是部分养老服务设施已暂停或关闭。截至2025年5月,闵行区共有1226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点位,其中123个因设立超过实际需求、转作他用、房屋纳入动迁、装修改造等原因现已不再运行,占比达到10%;三是部分日间照料中心入托老人人数未达约定数量。2022、2023年,莘庄镇沁馨认知症日间照护中心实际入住老人总数未达到约定数量。

三、审计调查建议

(一)各级民政部门在养老服务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跟踪、监管;强化补贴资金的审核把关,严格执行补贴发放的范围与标准;区民政局应加强对街镇(莘庄工业区)的业务培训和政策指导,对各类补贴政策的执行效果进行跟踪评估,及时调整、优化相关政策,加强政策内容与政策目标的匹配性,进一步精准服务百姓需求,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区民政局应督促各街镇(莘庄工业区)严格按照采购工作要求执行,加强对第三方服务的监管,强化对相关单位服务质量的考核。

(三)区发改委、区民政局等部门应结合正在开展的闵行“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布局区域内各类养老服务设施供给,进一步优化服务项目设置,拓展养老服务内容,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切实推动养老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具体整改情况由区民政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