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闵行区审计局对上海闵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闵房集团公司)2023年度资产负债损益以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8家所属单位。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闵房集团公司系上海市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国资委)全额出资,截至2023年末注册资本为32600万元。有下属全资子公司10家,控股公司1家(占股51%),参股公司5家。 2023年末,闵房集团公司本部会计报表资产总额1383877.62万元,负债总额804148.21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579729.41万元,利润总额-13690.5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闵房集团公司能基本完成区国资委要求的区管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并按区国资委批复的资产经营预算执行,管理费开支控制在区国资委核定的经营预算范围内。在内部管理情况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内部控制基本健全、有效。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新建智能化大棚长期闲置 航育种子公司新建智能化大棚一、二期项目,2022年12月,项目验收通过。截至2024年4月,该大棚尚未投入使用,且二期项目中标人存在违规转分包情况。 (二)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 截至2023年末,直管公房售出净房款及代经营管理房屋租金未及时上缴区财政,合计1129.37万元。审计指出后,直管公房公司已于审计期间将上述款项予以上缴。 (三)部分系统公房资产与净售房款未登记入账 直管公房公司名下用于核算系统公房净售房款的银行账户及4套系统公房资产未纳入公司账务核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新建智能化大棚长期闲置的问题,要求闵房集团公司督促航育种子公司将智能化大棚投入生产使用。对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问题,要求直管公房公司今后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的各项规定,确保应缴款项及时上缴区财政。对部分系统公房资产与净售房款未登记入账的问题,要求直管公房公司将上述系统公房等资产、房款及时按规定登记入账,确保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并尽快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对应属非税收入部分及时梳理上缴。 具体整改情况由闵房集团公司向社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