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闵行区民政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 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闵行区审计局于2023年2月至4月,对闵行区民政局(以下简称区民政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9个所属单位、5家民非单位

一、 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民政局是闵行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2022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0户,其中:行政单位1户,事业单位9户

区财政局批复区民政局2022年财政预算总额为88937.6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总额84991.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3945.80万元。2022年,实际收到财政拨款87919.42万元(含其他收入3748.2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民政局的会计核算基本遵守了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其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2年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有效,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一年以上的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

区民政局2022年年末累计结余结转资金中形成一年以上结余资金267.68万元(2015年至2021年期间未及时清理,审计期间,区民政局已将上述结余资金清理并上缴。

(二)购买服务项目部分内容不实

区民政局开展对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的日常运作管理服务,购买服务项目部分内容不实,涉及实际提供服务金额为8.24万元

(三)对个别养老机构的委托运营未按合同履约且管理不规范

一是区民政局未按合同收取个别养老机构的委托运营服务的履约保函。

二是区民政局对个别养老机构免租决策与事实不符。

(四)为协会免费提供办公用房

区民政局无偿提供给区社会工作者协会办公用房。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对年以上的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的问题,要求区民政局今后应及时清理结余资金并及时上缴;购买服务项目部分内容不实的问题,区民政局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应加强预算约束,严格按照预算资金标准进行核算,以事定费;对个别养老机构的委托运营未按合同履约且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区民政局在养老机构的委托运营管理中应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督促受托方提供履约保函,同时应结合实际情况变化和政策调整因素,合理测算调整租金收方案并签订补充协议,及时清算并收回应收租金;为协会免费提供办公用房的问题,要求区民政局应严格按规定使用自有办公用房,用于对外出租出借应按规定向区财政管理部门报批并上缴出租收入。

具体整改情况由区民政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