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4年2月至4月,闵行区审计局对本区2022至2023年度综合养护经费管理使用和绩效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本次调查涉及新虹街道、江川路街道、浦锦街道、莘庄工业区、华漕镇,对区财政局、区交通委、区绿容局、区水务4家区级主管部门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为深化养护作业市场化改革、探索推广综合养护。2016年新虹街道先行先试,将环卫保洁、道路养护、园林绿化养护、市容巡查等管养事项进行整合,形成“多位一体”的综合管养模式,参照新虹街道综合管养模式,2022年9月起莘庄工业区、浦锦街道、江川路街道、华漕镇陆续开展综合管养工作。在2022年11月区交通委出台针对区管道路综合养护实施方案,12月区绿容局出台区管道路绿化综合养护工作方案。 2022-2023年度相关街镇和工业区管养经费支出分别为5.94亿元、5.81亿元,共计11.75亿元。已纳入综合管养的经费支出规模分别为1.23亿元、3.62亿元,在管养经费总规模中的占比分别为20.71%、62.31%。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22—2023年,相关街镇和工业区基本能够按照财经纪律和预算管理规定,管理使用综合管养项目资金。通过逐步开展综合管养工作,提高了城市基础设施管理精细化水平。但审计调查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 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街镇养护设施量底数不清 审计调查对综合管养前后的设施量进行了比较,发现2022年-2023年部分街镇均存在排摸不到位致设施量底数不清,导致多项设施量未纳入招标范围的现象。 2.养护费用未按实结算 审计调查中对综合养护费用结算情况进行了抽查,发现部分街镇存在未按实际设施量结算养护费用的问题,共多支出养护费用235.86万元。审计指出后,相关街镇已收回多支出的养护费用。 3.个别项目招标采购不合规 个别项目招标条件设定为投标单位可兼投不可兼中,3家公司参与投标的情况下,形成三家各中1个包件的结果,项目采购的竞争性明显不足,且因包件1中标单位不再具有其他包件中标资格,后续包件无法达成政府采购项目合格投标人应为3家或3家以上的相关要求。 三、审计调查建议 (一)区级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开展综合养护探索与推进工作,研究综合养护项目推进策略,健全、统一综合养护项目相关制度标准规范体系和参考依据,加强分级分类规范管理。 (二)各街镇和工业区应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切实贯彻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加强对委托服务项目的跟踪监管,确保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等各环节的工作均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三)各街镇和工业区应规范资金使用,严格按实际发生养护内容给付综合养护项目资金,加强对养护作业单位服务质量的监管和考核,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具体整改情况由相关街镇和工业区向社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