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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2022年度22个社会民生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结果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3年5月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2年7月至10月,闵行区审计局对2021年度、2022年度22个社会民生建设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本次跟踪审计涉及6个立项单位、6个实施单位,主要抽查从概算批复至竣工审价阶段的全过程投资活动和现场实施情况。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本次纳入跟踪审计的社会民生建设项目分为文化教育建设、医疗卫生建设、公共设施和住房保障建设三条主线共计22个,项目总投资61.32亿元。按项目实施进度分为已竣工、实施和前期三个阶段,跟踪审计针对各阶段特点有序开展。目前已竣工项目12个,实施阶段项目8个,前期阶段项目2个,概况如下:

22个项目整体情况统计表

                                                                        单位:亿元

社会民生

建设项目

项目个数

概算总投资

2021、2022年大本投资计划

至2022年大本累计投资

建设内容

1.文化教育建设项目

10

17.83

5.06

13.67

9个新建学校项目、1个新建江川图书馆项目

2.医疗卫生建设项目

5

29.05

3.27

10.96

5个医院建设项目

3.公共设施和住房保障建设项目

7

14.44

4.34

11.37

4个老旧住房成套改造项目、1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2个房建类项目

合计

22

61.32

12.67

36.00

 

        审计结果表明,本次抽查项目涉及的街镇及各代建单位基本能够参照区级管理要求履职尽责,对项目进度、质量、资金使用、合同管理和投资控制等基本尽到把关职责,但跟踪审计仍发现部分项目参建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在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方面、工程管理和职责履行方面存在短板,尚需提升。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投资成本控制不到位。本次跟踪审计共发现工程造价问题金额2784.82万元,包括:一是已审价项目确认多计工程造价1626.57万元,二是已审价项目尚在确认的多计工程造价金额867.48万元,三是未审价项目现场勘查多计工程造价金额290.77万元

        (二)学校运动场地缺乏统一标准,造价控制不力。马桥完中、浦江五中等7个新建中小学项目存在因前期设计施工标准不同、未标准化管理,导致各项目的运动操场(草坪)及塑胶跑道单位造价存在较大差异的问题。

        (三)装饰类设计变更依据不足导致造价增加。五院教学楼和宿舍项目、老年护理院项目装饰类设计变更依据不足导致造价增加705.31万元。

        (四)资金挂账物业公司未及时收回。河东小区旧改项目、宾川路430弄旧改项目居民支付的租金挂账物业公司,未按规定及时上缴,涉及金额144.87万元。

        (五)部分工程未按图施工,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施工现场抽查发现,中医医院迁建项目、老华漕服务中心项目施工单位存在未按施工图施工的情况。代建单位和施工监理对施工单位缺乏有效监管,施工管理不到位。

        (六)投资成本控制监督管理不到位。浦江五中项目,财务监理未根据归档的竣工图纸进行复核确认,存在工程量多计、应计未计等情况造成审价结果不实,对于多计工程造价867.48万元尚在核对中,存在资金损失风险。

        (七)格构柱残值收回管理不到位。闵中心科研楼项目,招标文件中缺乏对格构柱回收的具体描述,导致格构柱残值无法收回,涉及金额约56.43万元

三、审计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要求相关单位及时纠正和督促整改。对投资成本控制不到位的问题,建议相关代建单位据实调整工程结算价款,严格落实工程价款结算审核管理主体责任。对学校运动场地缺乏统一标准,造价控制不力的问题,建议区教育局应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城投公司应配合教育局做好分析研究工作。对装饰类设计变更依据不足导致造价增加的问题,建议城投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对工程设计变更合理性的分析,充分考虑必要性和经济性。对资金挂账物业公司未及时收回的问题,建议江川路街道应进一步明确挂账物业公司租金的上缴途径,并尽快上缴挂账租金。对部分工程未按图施工,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建议城投公司、南虹桥公司应组织相关单位对工程的质量进行论证,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对无法实现按图施工的工程量应在项目结算时据实调整工程价款,并进一步加强项目现场进度和质量管理,加强现场施工监理的履职监督,对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等加大抽查力度和频率,严格把控质量。对投资成本控制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建议城投公司应对项目审价结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做进一步的确认。同时,各代建单位应加强对财务监理的履职监督,规范全过程审价管理。对格构柱残值收回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建议城投公司应进一步加强临时性材料残值回收的管理。

        具体整改情况由4家实施单位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