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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水务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3年5月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2年2月至2022年6月,闵行区审计局对闵行区水务局(以下简称“区水务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了7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水务局是负责水务管理的区政府工作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由区水务局本部和7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区财政局批复区水务局2021年财政预算总额为190868.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8414.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02454.12万元。年中调整预算总额为205035.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8974.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25866.13万元,其他收入194.02万元。2021年,实际收到财政拨款201483.9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水务局会计核算基本能遵守有关财经法规,提供的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反映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信息化系统运行绩效不足

        一是2021年区水务局开发使用的水质监测系统有93条监测数据缺失。二是2021年区水务局下属区排水所使用的排水泵站及管道信息化系统存在个别模块未有效运用、无数据记录等情况。

(二)排水检测项目检测对象部分重复

        2021年度区水务局下属区排水所的水质检测项目和区水务执法支队的排水水质检测项目存在部分检测对象重复。

(三)养护考核不严格,巡检结果未有效运用

        区水务局下属区排水所一是对2021年度泵站养护单位整改时效考核指标执行不严格,二是未有效运用巡检结果并及时通报问题,影响整改时效。

(四)公共基础设施资产未及时入账

        区水务局下属区排水所对60座泵站未及时按资产评估报告入账。

(五)抢修工程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提前支付质保金

        区水务局下属区排水所对莘朱路污水管抢修工程等5项抢修工程未按合同约定留存5%质保金,涉及金额44.6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个别信息化系统运行绩效不足的问题,要求区水务局加强信息化系统运行绩效管理,系统运行要及时维护,确保数据实时完整,系统有效运行;对排水检测项目检测对象重复的问题,要求区水务局加强对下属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优化检测计划,节约财政资金;对养护考核不严、巡检结果未有效运用的问题,要求区水务局加强对下属单位政府购买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督促其有效运用成果,提升项目绩效;对公共基础设施资产未及时入账的问题,要求区水务局督促下属单位按规定及时登记,确认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对抢修工程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提前支付质保金的问题,要求区水务局督促下属单位严格遵守协议约定,按约定完成资金审核和费用支付。

        具体整改情况由区水务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