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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现代化产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的 审计调查结果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42月至5月,闵行区审计局对本区20212023年度现代化产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共调查区经委、区科委、区发改委、区市场局4个部门。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产业政策是推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抓手和保障,近年来,闵行区围绕建设创新开放、生态人文、宜居安居现代化主城区的总体目标,聚焦创新驱动和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2020—2023年期间,本区及各部门结合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本区实际,针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企业上市(挂牌)、科技成果转化、生物医药、高企、服务业引导等7个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意见政策(以下简称“7大类政策”),配套出台了相关实施细则,明确了扶持方向和范围,确定了扶持方式、标准和管理流程等相关内容。2021—2023年间,执行的7大类、20项政策文件中,包括1项市级政策、7项区级政策和12项部门规范文件。

本区现代化产业扶持政策主要由区经委、区科委、区发改委、区市场局等部门牵头实施。2021—2023年,“7大类政策”合计拨付财政资金18.74亿元(未包括一事一议类扶持资金2.53亿元)。12项部门规范文件共包含91条政策条款,其中24条系按照上级政策要求进行区级配套、涉及资金3.54亿元,67条为区级自定政策、涉及资金15.20亿元。本次审计调查主要针对区级自定政策条款,检查分析政策制定、执行和项目运行管理等方面重点内容。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212023年度,区经委、区科委、区发改委、区市场局基本能够有效贯彻落实中央和上海市有关文件精神和战略部署,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一系列配套实施政策和具体操作细则,基本能够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履行项目管理责任。但审计调查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 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扶持政策放空

调查发现,区经委、区科委个别政策条款在2021—2023年间均未执行,涉及6项政策、18项条款,主要系因未有符合条件的企业、企业申报意愿不足等。2024年,区科委、区经委分别会同区财政局修订新一轮政策文件,已删除上述4项政策中的16项条款。

)租金补贴兑现不合规

1.对个别欠缴租金企业给予租金补贴。2022年,区经委对个别公司实际未支出的场地租金给予补贴27.32万元。审计调查指出该问题后,区经委与该公司对接发现其已申请破产。

2.超范围计算补贴资金。2021年,区经委给予个别公司“租借企业用房”补贴17.01万元,超额补贴10.22万元。

)违规对未达标企业给予扶持

一是专精特新政策,2023年,区经委对2家营业收入未达标企业给予区级专精特新补贴10万元。二是企业技术中心政策,2021—2023年,区经委对3家专利情况未达标企业给予补贴30万元。

(四)未经政策调整程序即放宽执行口径

2023年,个别公司获得区科委“鼓励成果完成人在本区创业”补贴43.05万元,但其企业成果完成人持股比例不满足20%的规定。进一步延伸发现,区科委系于2022年区人大代表提出调整政策执行口径的建议后,将高校持股比例与成果完成人持股比例进行了合并计算,但相关政策调整未经区科委集体决策程序。

(五)对有行政负面记录的企业给予相关政策扶持

2023年,区科委给予3家有行政负面记录的企业生物医药政策扶持,涉及资金53.03万元,未见区科委针对相关行政处罚事项的讨论记录或决策资料。

此外,审计调查还发现个别企业验收材料虚假、个别扶持政策运用把握不够精准有效、项目执行进度把关不严等问题。

三、审计调查建议

(一)建议区经委、区科委、区发改委、区市场局等职能部门进一步深化政策研究,结合本区发展实际和市场变化情况,与时俱进、持续优化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科学设定政策门槛,加强政策引导和宣传解读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有效推动本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建议区经委、区科委、区发改委、区市场局等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会商协作,对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及联合研判,从细、从严,把准政策导向,避免重复申报,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同时,要规范项目验收程序,优化绩效评价机制,督促企业按期完成项目。

具体整改情况由区经委、区科委、区发改委、区市场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