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闵行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23年度 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 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42月至20244月,闵行区审计局对闵行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以下简称区绿容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3家所属事业单位2家民非组织。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绿容局为区级预算主管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由区绿容局本部和3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区绿容局及所属3家事业单位2023年度决算报表等资料反映,收入总计285009万元实际支出总计287446.79万元,其中:本部项目支出50718.99万元、所属事业单位项目支出230826.16万元年末累计结转和结余4758.8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绿容局及所属3家事业单位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方面基本能遵守有关财经法规,提供的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内部控制基本健全、有效,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 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

区绿容局挂账景观灯光项目电费结余33.29万元外环生态项目结资金1408.45万元林业站2023年2020年-2021资金结余82.97万元未按规定清理上缴。审计指出该问题后区绿容局、区林业站于2024年4月已将景观灯光项目电费结余33.29万元资金结余82.97万元上缴。

(二)内部管理方面

1.部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未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区绿容局下属事业单位存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未按实际工作量结算的问题,涉及多付服务费用24.38万元。

2.城市公园配套设施管理不到位

1)龙通绿荫停车场仍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

2021年区审计局对区绿容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曾反映该停车场地超范围经营问题,整改检查时名勋汽车租赁、中天汽修等经营项目占用场地均已整改。但本次审计现场检查发现,该停车场内仍存在修车、汽车租赁等超范围经营项目,且存在大量违章搭建

2)资产出借不符合协议约定

区绿容局2022年10月与闵行区政协办公室、闵行区党建服务中心、闵行区优体青少年俱乐部签订框架协议,将新镇路58号闵行体育公园8号门管理用房无偿提供给上述单位。审计现场检查发现,除上述单位外该处资产实际还有上海敬衡堂康复中心、闵行区足球协会、民建会员之家同馨苑3家单位在使用,不符合协议约定审计指出问题后,不在框架协议中的敬衡堂康复中心、闵行区足球协会、民建会员之家同馨苑3家单位已搬离,同时,区绿容局与区政协办公室已签订协议意向书,明确要求该管理用房用于公益事业。

(三)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方面存在的问题

外环绿带配套设施管理方面问题仍未整改到位:在2017年至2020年闵行区生态专项建设工程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闵审调报〔2021〕5号)揭示了区外环绿带5处配套管理用房用于纯经营性用途、承租人擅自改变租赁用途等问题,区绿容局的审计整改报告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完成整改,杜绝承租人擅自改变租赁用途等现象发生”。本次审计对上述资产现场检查发现,2处资产在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期满,即2023年12月31日到期后仍在经营和使用。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的问题,要求区绿容局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实际需求,及时清理上缴本部及下属单位、平台公司等不再使用的存量资金,切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部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未按实际工作量结算的问题,要求区绿容局应进一步加强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严格按实结算费用,以提高购买服务的绩效;对城市公园配套设施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要求区绿容局应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严格落实本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管理的相关制度,切实履行好主管部门对资产出租的决策、管理职责,确保资产管理合规,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具体整改情况由区绿容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