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闵行区审计局对闵行区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区生态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3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生态局为区级预算主管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由区生态局本部和3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区生态局及所属3家事业单位2023年度决算报表等资料反映,收入总计8100.14万元。实际支出总计8049.4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604.74。年末累计结转和结余总计429.1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生态局及所属3家事业单位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方面基本能遵守有关财经法规,提供的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内部控制基本健全、有效,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政府购买服务事项不规范 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污染减排管理项目不规范:一是15万元招投标管理不规范,二是24.1万元经费支出不规范,三是未按约定收取履约保函。 (二)信息系统建设管理不规范 区生态环境局全要素污染防治点源感知平台开发进度缓慢,未完成开发模块占比85.71%,且软件测试等3个服务项目8.6万元已支付未实施。 (三)下属单位房屋资产管理不规范 区生态环境局下属区监测站管理红园路9号1层房屋目前由5家商户使用,未收取相应租金,也未与商户签订租赁合同。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个别政府购买服务事项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区生态局收回多付费用,今后应加强政府购买服务执行管理;对信息系统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区生态局应尽快确定实施计划、工作进度、时间节点,确保项目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对下属单位房屋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区生态局应督促下属区监测站及时规范出租、出借行为,加强对房屋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具体整改情况由区生态局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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