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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3年5月5日

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闵行区审计局于2022年2月至6月,对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科委)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科委系区政府职能部门。区科协是区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区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2021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4户,其中行政单位1户(区科委、区科协合并申报预算),事业单位3户。

       区财政局批复区科委本部2021年度部门财政支出调整预算总额为 38697.57万元,均为公共财政预算(其中,基本支出1731.01万元,项目支出36966.56万元。项目支出中包含区科协相关项目支出1077.14万元)。区财政局批复区科委所属3家预算单位2021年度财政支出调整预算总额为2043.6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科委的会计核算基本遵守了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其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1年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有效,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政策条款实际操作和相关规定不相符。对1家截止2020年12月31日注册超过5年的科技型企业予以20.00万元新锐企业补贴。

(二)个别扶持政策后续跟踪监管不到位。2021年120家新迁入本区的高新企业获得补贴后有13家企业迁出本区。区科委未及时跟踪服务并掌握这些获得资助企业的动态。

(三)未对协会财政性资金实行专账管理。由区科协主管的区科技企业联合会等9家协会对收到的财政性资金未实施专账管理,涉及资金37.8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对个别政策条款实际操作和相关规定不相符的问题,要求区科委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已确定的相关政策条款执行,实施过程中确需调整的,应书面征求相关联合发文部门意见后及时调整,再行实施。对个别扶持政策后续跟踪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要求区科委应进一步完善跟踪走访制度,通过跟踪走访等方法及时跟进、掌握科创企业所需,提供有效服务、适时有效监管,以确保实现政策制定的初衷,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对未对协会财政性资金实行专账管理的问题,要求区科协作为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应督促各协会切实落实审计意见,确保整改到位。同时,还需加强对协会的日常管理,做好财政性资金的监管工作。

       具体整改情况由区科委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