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SY160000090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审计局
- 成文日期:2023-04-21
- 发文字号:闵审公告〔2023〕2号
- 发布日期:202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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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2年7月至10月,闵行区审计局对2021年度、2022年度13个道路交通建设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本次跟踪审计涉及5个立项单位、7个实施单位,主要抽查从概算批复至竣工审价阶段的全过程投资活动和现场实施情况。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本次审计纳入跟踪审计的道路交通建设项目共计13个,按项目实施进度分为已竣工、实施和前期三个阶段,跟踪审计针对各阶段特点有序开展。目前已竣工项目5个,实施阶段项目6个,前期阶段项目2个,概况如下: 13个道路交通建设项目概况表 单位: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本次抽查选取的各项目代建单位基本能够参照区级管理要求履职尽责,对项目全过程的进度、质量、资金使用、合同管理和投资控制等方面基本能尽职把关,但审计发现在投资控制方面和资金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且项目整体送审及审价工作较为滞后,部分项目参建单位在投资成本控制、工程管理和职责履行等方面仍存在短板。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投资成本控制不到位。一是本次跟踪审计确认多计工程造价509.08万元,涉及都市路新建工程、红松路新建工程、北翟路华漕港桥梁大修工程、繁兴路新建工程、规划路新建工程,主要原因为工程内容重复记取、多计工程量及相关措施费、社保费未及时办理实名制备案或经核对施工日志多计施工人员和缴费记录、多计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的审价费等。二是现场抽查发现5条道路部分隐蔽工程未按图纸施工,短缺金额共计约185.80万元,其中已整改33.51万元、多计金额152.29万元。 (二)个别项目存在损失浪费。红松路新建工程未提前预警巨大的标高落差,变更设计图纸滞后导致增加拆除、重建费用31.43万元,造成返工和损失浪费。 (三)部分工程未按图施工。经现场抽查、开挖测量,跟踪审计发现繁兴路新建工程、九星管廊工程、新春路新建工程、闵北路改建工程、兴虹新路新建工程部分隐蔽工程存在未按图纸施工的问题,问题主要涉及路面和垫层、排管中粗砂、挡土墙钢筋等部位,仅按已实施部分计算,涉及的短缺金额共计185.80万元。其中九星管廊工程和兴虹西路新建工程的短缺问题已在审计期间补足整改。 (四)前期摸排单位履职不到位致概算漏项。规划路新建工程的概算评审报告和工可评审报告因管线前期摸排不到位导致漏计绿化和上水搬迁两项,合同总价107.01万元。 (五)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一是设计单位未及时修改图纸导致招标少计工程量、实际结算款增加。红松路新建工程的设计单位未按初步设计批复修改招标图纸的排管方式,致遗漏招标清单中直径1.2米的雨水管123米,增加结算金额约83.55万元。二是超付进度款。因财务监理未对工程量进行审核即与审批拨款,规划路新建工程超进度拨款19.70万元。该项目的明暗浜处理工程量截至2022年6月23日已由财务监理审批通过并累计拨付430.92万元,但这些工程量未经现场确认,仅按投标金额比例支付缺乏依据。经跟踪审计提醒,财务监理已于9月13日补充提交明暗浜处理工程量审核意见,审核总金额少于已拨付金额。 三、审计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要求相关单位及时纠正和督促整改。对投资成本控制不到位的问题,建议相关代建单位据实调整工程结算价款,落实工程价款结算审核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结算价款全面审核把关。对个别项目存在损失浪费的问题,建议虹桥城投公司加强项目投资控制及资金管理,定期踏勘现场并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研判,依据合同约定严格要求相关单位履职尽责,杜绝可能的返工和损失浪费。对部分工程未按图施工的问题,建议相关代建单位督促施工单位依照规定按图施工、据实调整工程价款,并督促项目经理在实施过程中对项目的隐蔽工程加大抽查力度和频率、督促施工监理切实履行旁站监督职责。对前期摸排单位履职不到位致概算漏项的问题,建议区交通委加强对前期管线排摸单位的管理和研究、验收工作,城投公司也应主动提前对接前期工作,依托自身和财务监理建设管理专业力量一起综合研判,减少摸排漏项事项的发生。对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建议虹桥城投公司严格依据相关审批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和相关审核工作,督促相关单位严格履职;建议城投公司强化资金使用管理,督促财务监理及时做好现场工程量确认,依照相关规定严格进度款的审核工作,降低超付风险。 具体整改情况由7家实施单位和区交通委向社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