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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经济委员会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4年5月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闵行区审计局对闵行区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经委”)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了2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经委是主管经济、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由区经委本部和2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区财政局批复区经委本部2022年度部门财政支出调整预算总额为89922.50万元,均为公共财政预算,其中:基本支出2909.16万元,项目支出87013.34万元。区财政局批复区经委下属2家预算单位2022年度财政支出调整预算总额为19747.7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经委会计核算基本能遵守有关财经法规,提供的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各单位2022年度的预算执行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 撤销项目扶持资金未及时收回

某公司承担的重点技改项目未通过验收,应收回已拨付的扶持资金。截至2023年4月,剩余412万元扶持资金尚未归还。

(二) “零转专”资金留存未及时全部使用

截至2023年3月底,区经委“专用存款户”尚有1144.04万元未实际支付。审计期间,区经委于20234月支付1124.88万元,剩余19.16万元仍未支付。

(三) 扶持政策兑现与文件要求不一致

闵行区企业技术中心审核认定中,存在4家公司的销售收入未达政策文件中相关指标要求,共获得扶持资金40万元。

(四) 对个别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不到位

标准化菜市场专项扶持资金一是沉淀在街镇未及时拨付,二是未专账核算。

(五) 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

区经委下属协创中心购入的机房设备未及时作为固定资产登记入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撤销项目扶持资金未及时收回的问题,要求区经委尽快约谈该企业,制订还款计划,将剩余区级扶持资金尽快收回及时归还并上缴财政;对“零转专”资金留存未及时全部使用的问题,要求区经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按业务实际进度合理结转预算资金,及时将专用存款户内未使用资金上缴区财政;对扶持政策兑现与文件要求不一致的问题,要求区经委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应严格做好形式审查,合理设定评审方式,确保政策口径一致、政策条款严格执行;对个别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不到位的问题,要求区经委督促街镇及时将补贴资金配套拨付并建立专账核算,确保资金落到实处;对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的问题,要求区经委应加强对所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具体整改情况由区经委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