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2020年度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日

区审计局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四十二常委会会议,作关于2020年度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委、区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聚焦重点、服务大局、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推动闵行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今年730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根据审议意见,区委、区政府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工作,加强审计部门整改跟踪检查力度,落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形成整改工作合力,提高整改质量水平,强调以钉钉子精神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

一、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审计整改机制

区委审计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审议整改领域重大事项,研究部署重要问题整改工作。建立本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推进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落实审计整改责任,维护审计整改严肃性和权威性。各被审计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分解整改任务,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切实把抓好审计整改作为改进工作、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契机。

(二)注重成果运用,形成监督监管合力

进一步提升审计整改监督合力,通过审计部门与财政部门信息共享、成果共用、整改共促的机制,对审计发现预算安排和预算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专题整改。同时继续深化巡审联动工作机制,审计部门与巡察部门配合完成8家单位的巡察审计,更好地发挥联动作用,实现“1+1>2”的监督效应。

(三)促进整改落实,着力破解基层难题

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对审计报告、审计专报的批示,区审计部门加强对被审计单位的指导督促,通过走访、调研、现场沟通等方式了解审计整改总体推进情况,对未完全整改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明确整改计划时间和整改路径,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切实帮助基层解决难题。

二、审计整改完成情况

共组织开展各类审计项目104个,其中自行实施的重点审计项目29个、委托中介实施全覆盖审计项目75个。截至202110月底,审计整改完成率96.58%,较上年同期整改率提升2个百分点。通过整改已上缴财政资金61559.35万元,调账处理4324.44万元,核减工程款节约财政资金5642.82万元,建立健全各类制度30条,处理处分相关责任人3人。

(一)着力促进政策措施落实

围绕民生政策执行审计查出问题做以下整改:

1、老旧公房物业共建及农民动迁房物业补贴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政策衔接不到位存在监管盲区的问题。区房管局对各街镇农民动迁房物业费补贴情况开展了摸底调查,并实地走访部分街镇听取农民动迁房物业费补贴操作运行模式,积极与各街镇沟通对接,研究和制订《关于闵行区农民动迁房小区物业费补贴的指导意见》。

2)关于物业共建奖励及补贴资金方面的问题。区房管局修订并印发《闵行区老旧公房小区物业管理共建考评及奖补细则》,通过联动信用惩戒机制,倒逼不良物业退出物业共建范围。浦江镇收回超标准及高于合同约定支付的物业补贴资金1826.01万元。

2、促进就业政策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创业孵化基地补贴政策落实不规范的问题。重新出台《闵行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与评估办法》,统一由区科委实施该项政策补贴。

2)关于区级就困人员退出机制未有效执行的问题。区人社局下发《关于明确本区就业援助政策操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明确区级就业困难人员身份核实与撤销细则及要点,将帮困就困落到实处。

3、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资格认定不合规的问题。区房管局已将超范围发放的非转租项目补贴资金150.38万元以及住房租赁贷款贴息资金13.23万元收回并上缴区财政。对公租房资格重新进行审查,5人补充完整相关资料,1人退出公租房。

(二)着力提高财政资金绩效

围绕财政预算管理审计查出问题做以下整改:

1、关于财政资金未上交的问题。江川路街道、古美路街道、新虹街道、区直管公房共上缴房屋租金收入以及利息3074.86万元。华漕镇已将2个已收储未开发地块(面积2.32公顷)对外出租出借取得的土地利用收入223.16万元上缴财政。区绿容局等8家单位组织力量清理结存或结余的项目经费,共上缴资金4250.65万元。区公安分局收回并上缴购买服务差额资金74.56万元。

2、关于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区财政局加强朱建路道路改建项目跟踪管理,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项目进度安排工程款4200万元。江川路街道已清退违规长期聘用的临时工,并按相关规定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区房管局、区建管委和浦锦街道均停止了审计发现的违规购买服务行为,进一步理顺职能。区妇联、区统计局等4家单位均建立了本单位采购管理制度。区水务局、区司法局、区行政服务中心等22家单位通过严格专项资金使用对象,合理分配经费,规范采购事项,加强内控管理及服务质量考核等方式做了相应整改。区退役军人局确定自2021年起对所有现役士官按规定标准执行补助完善本区直招士官补助制度。

3、关于资金绩效方面的问题。区规资局调减城乡动态监测服务项目预算金额84.90万元。区文旅局调减我们的节日-四大节庆预算金额11万元。区交通委将加强项目主体职责,全面了解项目进度和资金需求,在闵行区年度政府投资计划调整工作中按项目资金需求进行预算调整,提高资金绩效。区建管委将严格落实年初公用经费开支计划,督促各下属单位合理安排支出,杜绝年末突击花钱。江川路街道将合理制定采购图书预算计划,加强图书采购过程管理,杜绝提前购买图书造成资金占用。

(三)着力提升生态环境品质

围绕资源环境审计查出问题做以下整改:

1、大气污染防治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执法不到位的问题。区生态局制订《委托社会化服务监测机构对污染源监测超标数据的处理管理规定》,并进一步完善复测机制。

2)关于气态污染物流动实验室项目绩效不明显的问题。区生态局进一步优化气态污染实验室年度监测计划,细化绩效目标,建立污染源数据库清单。加强执法管理,督促31家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

3)关于扬尘污染防治不到位的问题。区交通委对码头堆场扬尘污染防治不到位的问题已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问题点位均已整改到位。区建管委对道路扬尘监测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已牵头组织街镇共同落实整改,对重要点位实现监测全覆盖。

2、土地出让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资金使用不合规的问题。区征收中心已将留存在镇级未使用的收储前期费用52269.49万元收回并上缴区财政,已以资金抵扣的方式收回超标准拨付的管护费93.82万元。华漕镇已归还征地补偿专户资金列支的厂房回购及清退补偿款1029.25万元。

2)关于消化存量房源的问题。区征收中心已与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规资局就项目资金问题、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土地供应计划等事项积极沟通对接,加快土地储备手续办理进度,推进存量土地消化工作。

3)关于街镇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区征收中心已督促各街镇做好地块的净地和管护工作,要求各街镇按照管护口径定期派员开展巡查和抽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林业生态建设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林业建设效果的问题。区绿容局制订下发《闵行区生态公益林养护管理考核细则》,加强对建设项目的作业设计把关。与市林业、财政部门沟通对接,研究伐后苗木制度。

2)关于林业建设绩效的问题。区绿容局已会同区财政局,要求后续公益林项目由区林业部门统一概算评审,并要求各单位加强投资项目管控,规范项目管理,节约财政资金。

(四)着力创建宜居城区

围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发现的问题做以下整改:

1、关于投资控制把关不严的问题。各建设单位已核减多计工程价款5642.82万元,并加强合同及现场管理,完善投资控制及资金使用。区城投公司已完成群益职校新建游泳馆及实训中心项目资金500万元的账务调整。

2、关于全过程投资监理单位确定滞后的问题。各建设单位通过完善制度等方式明确在今后的工程管理中将提前谋划,及时确定投资监理单位,让投资监理真正做到全过程管控、减少项目投资控制和建设管理风险。

3、关于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问题。区房管局已将区住建中心负责建设的吴泾二中、七宝实验学校、吴泾212小学项目部分质保金和合同款按规定支付承包人,合计金额562.48万元。区住建中心、区城投公司、南虹桥公司均通过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合同管理。

(五)着力完善经营管理

围绕国有资产管理、国有企业经营审计发现问题做以下整改:

1、关于国有房屋管理方面的问题。区财政局下发《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尽快处理包括公建配套房屋资产及公益性用房在内的不动产登记权证的历史遗留问题,浦锦街道已完成公建配套11处房屋产权变更和3处房屋备案登记,同时收回房屋租赁收益30.26万元。区教育局5处资产已入账。新虹街道爱博农贸市场资产已入账,茂盛花园3套房屋根据区政府要求调拨闵房集团。闵房集团已收回拖欠租金13.02万元。

2、关于企业内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对于违规担保的问题,新虹街道下属新虹资产公司已办理担保撤销手续。闵粮公司将加强外借仓库管理,严格执行代储点储备粮监管办法,强化粮食进出仓各环节现场管理,降低损耗,提高管理水平。

三、未全面落实整改情况

在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的同时,有关部门(单位)对少数涉及体制机制改革及历史遗留的问题仍在持续推进整改过程中,主要有三种情况:

1、涉及合同已签订或情况较为复杂的事项,需要一定的时间完成整改。如:各类已租赁房屋在协议签订中存在不合理或违反合同内容操作的,需要与合同主体协商,甚至其他转租主体的协商,协商不成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涉及补贴发放,物业共建奖励资料审核的,需要经过规范流程办理。

2、涉及多部门协调的事项,需要多方协同合力推动整改。如:房屋产权办理、划拨和调拨的问题,需要房管、财政、规资、国资等多个主管部门协调予以解决。一些已竣工项目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问题,需要对接财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后进行项目移交。

3、涉及历史遗留的事项,需要进一步梳理。如:学校与民办学校各类资产混用,需要理顺学校与学校间资产关系。一本产证上的资产隶属于两个单位无法进行划拨,需要重新测绘认证办理产证后,再办理划转手续。国有房屋移交时发现涵盖私人房屋产权,需要梳理历史资料,理清产权重新清算后,再进行移交。

根据区政府工作要求,对以上问题的后续整改,有关单位将做出具体时间安排,区审计局将加强后续整改情况的跟踪。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对于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各部门(单位)将会深入研究,分类制定整改计划,分阶段、分步骤实施整改,以整改为契机,促进各单位提高管理水平。

(一)加强整改督促,提升审计整改质量

加强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对接,提升审计整改监督力度。继续压实被审计单位责任,明确整改路径和整改结果认定标准,强调整改效果。将审计整改与审计实施同步推进,实现边审计边整改、边整改边完善。

(二)完善责任追究,加强审计整改力度

加大审计整改责任追究,继续与纪检检察、组织人事以及其他有关主管单位共享审计成果,移送审计线索。对在审计整改过程中,发现被审计单位整改不力、经督促、催办后仍未整改到位的,进行约谈,重申审计整改要求,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改正,并向主管部门通报,对拒绝整改、拖延整改、虚假整改并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要严肃问责追责。

(三)拓展成果运用,落实整改长效管理

通过审计整改回访、审计整改专项检查,审计整改专题报告等方式,将审计整改不到位以及审计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典型性、政策性突出问题和疑难事项,及时对接主管部门,报送区委审计委员会研究解决。贯彻落实审计整改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审计整改质量全面提升,发挥好审计整改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