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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0年2月13日

一、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今年719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关于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了“加强审计发现问题原因分析,认真扎实做好相关整改工作”的意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并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继续纳入区绩效考核内容加以推进,各被审计单位整改意识进一步增强,整改质量有所提高。主要在五个方面取得整改新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依法落实整改责任

今年123日,时任区长倪耀明主持召开全区审计工作会议,提出“各单位要把审计作为一次‘全面体检’,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决不能敷衍了事,一定要以此为契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确保问题得到全面整改”。62日,区委召开区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并提出各镇、街道、各部门“一把手”强化整改第一责任人要求,必须亲自抓、亲自管,确保审计提出的问题、揭示的事项和提出的意见整改到位。区委、区政府领导对审计报告、审计专报共作出13次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力度,相关牵头部门、主管部门积极参与审计整改事项的沟通、协调,相关责任部门积极落实审计整改,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

(二)严肃责任追究,加大处罚问责力度

继续加大对审计过程中发现案件线索的移送力度。共出具审计移送处理书6份。区纪委监察委、区问责办、区建管委、区房管局等部门对审计移送的案件线索,启动处理和问责程序,逐一追责问责到位。截至10月底,已经对11家单位进行了约谈,对涉嫌违规转包的1家单位,进行了立案处理,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对12家单位采取“列入黑名单”或“扣除信用分”处理。对5家单位进行了书面检查,考核降级处理。对2家单位进行了通报处理。针对区发改委部分会计档案灭失,区纪委监察委给予主办会计政务记过处分。对“五违四必”整治中的违章建筑“回潮”现象,区问责办对3个街镇的拆违部门负责人、拆违具体经办人员、村委会主任等4名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

(三)单位高度重视,对标狠抓整改落实

各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不逃避问题、不回避矛盾,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整改要求,主动落实整改责任,加大督办检查力度,根据审计发现问题,逐一整改、对账销号。如:区农委、区房管局、区水务局等单位均在审计期间,对审计发现的个别问题即知即改,主动作为,牵头落实,取得实效。从整改总体情况看,连续两年审计整改率均超过90%,阶段性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大多数问题得到及时纠正。

(四)健全长效机制,促进制度政策完善

各被审计单位以点带面,标本兼治,推动长效机制建设,以整改促进系统管理,实现“整改一个、规范一批”的目标。据统计,截至10月底,制定和完善地方规章制度或行业管理办法20项,以制度化、规范化工作措施保障各项政策贯彻落实。区科委出台了《闵行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的政策意见及操作细则》,扩大政策补贴覆盖范围,细化政策操作方式方法,解决了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政策“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区拆违办制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违法建筑整治相关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标准、加强拆违施工企业管理、落实违法建筑垃圾处置、加大违法建筑后续管理力度。

(五)推动信息建设,共享整改成果运用

着力推进审计“大数据”建设,构建了闵行区审计整改信息化平台,对审计问题实现了全生命周期管理,大幅提高了审计问题、审计整改信息收集、汇总、分析的效率和效果,对汇集后的“大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形成了屡审屡犯、共性问题、历年审计情况三个分析模块,并加强审计整改系统的数据共享,定期向区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管理系统报送数据,形成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预算监督体系。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纳入《关于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项目共 46个,查出问题200个,涉及金额44.85亿元。其中,违规问题6个,涉及金额4796.37万元;管理不规范问题194个,涉及金额44.37亿元;非金额计量问题109个。截至10月底,已完成整改的问题184个,占比92%:其中以实质性纠错的方式予以整改的问题72个,占比36%;部分事项已执行完毕、无法纠正而采取建章立制今后规范的方式予以整改的问题112个,占比56 %。已完成阶段性整改的问题3个,占比1.5%。已采取措施着手整改但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13个,占比6.5%。通过整改已上缴财政资金13134.70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295.15万元,核减工程款节约财政资金6709.76万元。

去年审计整改工作报告中反映的7个整改中问题,截至10月底有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问题已完成阶段性整改,1个问题尚在整改之中。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对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协议约定不合理问题。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资金拨付后的管理和监督,已书面致函创投基金受托管理机构,要求对于目前所有创投基金子基金项目拨付情况进行梳理,并加快投资进度。今后在每次子基金缴款时,要求基金出具上阶段缴款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列明此次缴款的资金计划安排,再根据协议约定的出资方案、项目投资进度或实际用款需求以及年度预算安排情况,将资金拨付到各子基金账户。

2、对漏编莘庄工业区政府性基金预算问题。区财政局正在拟定《闵行区莘庄工业区管委会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构建财权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逐步将工业区管委会作为区级部门进行预算管理,并将工业区管委会的收支预算同步纳入区本级预算框架。

3、对未按实际情况实施预算调整和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基数不合理问题。区财政局将不断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加强企业上缴收益清算,对当年度国有资本收益上缴金额超过原预算金额的,按照市财政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的有关管理要求执行,并在下一年度做好清算。

4、对转贷收入资金部分沉淀问题。区财政局一是加快2018年沉淀债券资金的执行进度,会同债券资金申请单位对项目实施单位开展监督,加强资金使用情况跟踪。二是加强年度债券资金的申报使用管理。今后申报新增债券需求时要求各预算单位和各镇要更加严格审核,对项目实施计划、进度等进行合理预期,分年度申请债券资金。三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论证,对执行不力的单位在以后年度预算的安排时进行挂钩核减。对于闲置较多的单位,加强监管督促。

(二)区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预算管理方面

1)对预算编制不准确,年初预算未细化等问题。区水务局已联合财务监理、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参建各方对项目进度进行合理预估,对明年资金预算安排及使用做出有效预判,并考虑到一些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可能受前期动拆迁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在此基础上适当调减一定比例资金,从而提高年初预算准确性、减少年中项目细化率。区科委、工业区管委会今后在编制年初预算时,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准确预估项目经费,合理安排预算。

2)对预算调整、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区水务局、区档案局、区科委、区国资委今后将严格执行国家预算调整的相关规定,加强预算执行力度,对当年不需要支付的预算做到及时调整。工业区管委会今后将加强对各预算编制部门执行情况年度考核工作,督促各预算项目的有效执行。

3)对历年资金未及时清理问题。区市场监管局已将历年存量资金840.99万元上缴区财政。区水务局清理了往来款项和专项结余,将政府购买服务等结余资金共计102.24万元上缴区财政。

4)对部分国有资本配置运行效率不高和对公众号运营成果未达预期问题。区国资委下发通知要求,储备粮公司已清理账面结余,南滨江公司已上报用款计划。区国资委要求微信管理公司派驻专人加强管理,同时根据运营情况要求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2、遵守相关规定方面

1)对政府采购中存在的违规转分包,简易程序不合规问题。工业区管委会已对网格化中心发生违规分包、项目后招标、未按合同约定提前付款等事项责令限期整改。下属网格化中心修订完善了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监督机制和奖惩机制。下属执法中队修订了内部控制规范的制度文件,并收回未到期的质保金4.34万元。

2)对购买服务考核不到位问题。工业区管委会将进一步加强委托事项的监督管理工作,下属天为物业修订了物业管理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奖惩机制。

3、公共政策制定和落实方面

对科技创新方面兑现补贴与政策规定不符、政策覆盖面较窄、操作性不强、执行率较低等问题。区科委进一步梳理政策执行中的问题,加强对政策的评估,不断完善调整。在新一轮政策中对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功能型平台建设和服务、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服务补贴、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等条款做了相应修改。

4、内部管理方面

1)对非税收入管理欠规范问题。区市场监管局已对未核销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清理注销。并组织学习《上海市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

2)对行政处罚执法程序欠规范问题。区市场监管局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案件期限管理。一是注重延期申报的程序。二是做好案件登记台账。三是将案件期限列入考核项目。四是加大对案件质量的抽查力度和频次。五是对于多次发现上述问题的市场所将收回案件审批权。

3)对信息系统数据缺失率较高和检测结果未及时录入系统问题。区水务局积极排除问题,目前雨水泵站和下立交泵站的数据已恢复正常,污水泵站数据除因个别泵站正在维修而无法接入数据,其余都已恢复正常。区市场监管局要求下属质检所对不合格的委托检测事项及时开具检定不合格书并录入系统。

(三)政策落实调查审计整改情况

1、区“美丽家园”建设推进情况

1)对专业分包未按规定实施公开招标问题。区房管局对3家单位进行约谈,取消其年度各类评奖资格并在年度考核中降分处理,各单位也作出书面检查;对各街镇同类情况进行排查,杜绝问题再次发生。

2)对最高投标限价设定不合理问题。区房管局组织约谈,针对4家招投标代理公司未严格把关导致问题发生的情况,采取列入“黑名单”并做出“区内暂停实施招投标代理一年”的处理意见。

3)对施工监理总监兼任项目与规定不符问题。区房管局对涉事项目总监作出“区内取消一年从事修缮工程总监资格”的处理意见。区房管局备案系统中增加此项预警功能,对不符合规定的总监设置了无法备案的限制,并定期开展例行检查,防止此类情况发生。在2019-2021年度的实施单位名单中,上述公司未入围。

4)对个别合同约定预付款比例过高问题。区房管局对两个街道组织约谈,并在年底考核中予以扣分。明确各街镇在后续合同签订时按规定比例约定,并将其增补为合同备案的审核事项,定期监督,确保款项按合同约定比例支付。

5)对部分建设管理资料缺失问题。区房管局对2家单位“约谈并通报”处理。要求各相关实施单位对在审计过程中未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补缺,督促各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的资料管理工作。

6)对受托专业单位履职不到位问题。区房管局对5家涉工作量和签证欠规范事项的监理单位进行约谈,并作出“扣除信用分”的处理意见。组织相关街镇及其实施单位对投资监理造价控制不到位问题进行约谈,将4家公司列入“黑名单”并做出“区内一年内不得从事修缮工程投资监理工作”的处理意见。

7)对政策效果与社会效益方面仍有不足问题。区房管局联合区网格化中心加强街镇居委网格巡查员的培训和指导。区房管局要求发挥小区“安全质量监督员”的作用,做好施工方与业主方的沟通桥梁。区房管局下发通知要求各街镇、各居委加强在小区引导和对不文明现象的抵制宣传。各街镇责成项目实施单位履行自纠及维保责任,对工程质量缺陷问题进行约谈、警告、通报处理。

 2、区“美丽乡村”建设推进情况

1)对部分项目推进缓慢问题。区美村办通过实地摸底和当面沟通,梳理存在的问题,厘出涉及的条线部门,组织由相关街镇牵头,区、镇两级条线部门参加的协调会,现场分析问题,明确责任主体,制定相关措施。区美村办会同区水务局主动与浦江镇先行明确水务项目的计划安排和完成进度情况,要求镇水务站与区水务局加强对接协调,确保水务项目工程抓紧开工建设。

2)对个别项目招标不合规问题。区建管委对涉嫌违规转包的1家单位,进行了立案处理,并对其余参与该事项管理的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3)对创建满意度有待提升问题。区美村办通过制订长效管理考核办法,督促各街镇指导各村做好村庄长效管理,对于正在进行建设的村,要求抓紧建设,尽快完成,对于即将开展建设的村,要求镇级牵头部门在原有建设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实地调研,倾听村民的诉求和意愿。

4)对后续长效管理未落实到位问题。全面落实执行村庄长效管理已列入区政府重点工作和区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考核之中。同时,区美村办通过加大对村庄长效管理成效的巡查力度,完善巡查通报机制,对于执行力度不够,管理成效不佳的街镇将采取发函警示、公开通报等措施。

 3、区“五违四必”整治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1)对整治中拆后管理不到位问题。区拆违办要求相关的8个街镇对21处地址69个点位拆后重建和集装箱房等“回潮”现象进行清查,各街镇对发现问题的点位进行了拆除或搬离集装箱房等处置。其中认定为重建的点位,移送区问责办后进行了拆除,并对3个街镇的4名工作人员作了问责处理。

2)对违法建筑未完成分类管理目标,部分村对违法建筑进行回购缺乏政策依据问题。区拆违办根据市拆违办违法建筑“应入库、尽入库”要求,将上述违法建筑数据录入市库,按照市级拆除计划要求分批、分步实施拆除。同时,区拆违办将明确违法建筑暂缓拆除条件,杜绝不合理的“回购”行为。

3)对违法建筑补贴确认方式不统一,多计拆违验收面积,个别点位涉嫌重复申请补贴问题。区拆违办制订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违法建筑整治相关工作的若干意见》。相关街镇多获得的区财政补贴354.45万元已上缴区财政。颛桥镇已规范拆违综合整治项目的列支渠道,并做了账务调整。

4)对违规发放拆违奖励款,提前支付拆违工程款,拆违实际签署协议人与支付对象不一致问题。马桥镇已清退超发拆违奖励26.4万元。相关街镇已全额收回提前支付的工程款730.52万元。区拆违办要求各街镇在后续工作中加强对支付对象身份审核,规范支付操作。

 4、区中小河道治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1)对个别合同约定付款进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个别项目未按合同办理履约保函手续问题。区水务局要求相关街镇采取与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进行纠正。同时,要求各街镇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缴纳保函。

2)对财务监理服务内容监管不严问题。区水务局责令施工单位财务监理补齐了相关审核意见。此外,区水务局已在市财政局、市水务局财务监理年度考核工作中进行了反馈,并在考评中给予相应扣分。

3)对部分项目区级经费未按进度拨付和对中小河道治理后续管理不到位问题。区水务局积极对接各相关镇,已完成13个项目2330万元资金的拨付。针对长效管理,已督促各相关街镇完成了河面不洁、河岸垃圾、违章建筑等问题的整改。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1、对基本建设程序方面的问题。区城投公司、区闵盛公司、梅陇城市网格化管理中心今后将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实施项目。区闵房集团已向主管部门提出环保设施验收申请并完成验收工作,今后将严格按要求交付使用。

2、对资金管理和投资控制方面的问题。各建设单位按照核减后的审定价与相关单位办理结算,并对各类管理费用进行了账务调整,共核减工程投资6709.76万元。区闵盛公司将加强对招投标资料的检查,了解市场行情,做好标底限价,避免招标中材料价格不合理的问题再次发生。浦江镇已按审定金额核减了动迁费716.91万元,并作了账务调整。

3、对建设过程管理方面的问题。区城投公司、区闵盛公司今后将加强合同签订、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管理,加强对设计变更、签证等资料的审批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制度和规定执行。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4、对完工后续管理方面的问题。区城投公司、区闵盛公司、区住宅发展中心今后将加强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按要求及时编制竣工决算,加强对工程文件归档的管理,确保资料完整并按规定统一存放。区闵房集团成立项目资料梳理小组对公司所有工程项目资料进行梳理,对缺失的工程资料采取外联调取的方式进行补齐。

(五)区属企业审计整改情况

1、莘庄工业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1)对委托代售房屋存在管理盲区问题。工业区总公司已更换空置房钥匙,且已聘请律师进行资产诉讼保全,通过法律手段要求产权过户。另外,公司已将该4套房的基本信息报备区国资委,作好在产权未过户情况下的出租及出售的准备工作。在上述房屋空置期间公司将通过实地拍照、查看水电表记录等方式加强房屋管理,确保房屋安全。

2)对房屋租赁管理欠规范和所属莘闵公司无偿出借问题。工业区总公司通过催讨等方式向社区合作社,全额收取租金186.06万元。所属莘闵公司已对144平方米房屋使用单位退租,目前上述房屋均处于待出租状态。

3)对长期挂账款项未清理问题。工业区总公司一是已收回离职同志房屋补贴款1.45万元,并已作相关帐务处理。二是应收车改补贴款7.8万元,帐龄15年以上,经律师认定该债权为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完成坏帐核销程序,并作相应帐务处理。

2、南滨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对建设程序及工程项目管理欠规范问题。南滨江公司召开了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交流会,会上学习交流了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部门员工法制意识。

2)对外投资程序不规范问题。南滨江公司组织学习讨论《闵行区区管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督指导,加强相关业务部门对公司的制度及国资委相关规定学习和培训;沧源公司增资的情况说明已向国资委补充报送。

3)对开设银行账户先实施后招标问题。南滨江公司进一步完善制度,制订了《上海南滨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规范银行账户的开设程序。同时将整改情况抄送区国资委。

4)聘用退休人员管理不规范问题。南滨江公司已报区国资委党群科做了补备案、另外经请示区国资委,已将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合同修改为一年一签。

三、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的情况分析及今后工作打算

综合考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难度和法定整改时限要求,对被审计单位已上报区委、区政府或经部门协调并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会议纪要的,或是整改有一定难度已经启动法律或行政程序尚未有最终结论的都确定为阶段性整改事项。对于在整改过程中金额或数量已经部分调整和纠正,尚未全部落实到位的,或是已经实施审计整改措施,但未符合完成整改要求的都确定为整改中事项。截至201910月底纳入阶段性整改的问题有5个(含去年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反映问题2个),仍在整改中的问题有14个(含去年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反映问题1个)。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一)涉及违法违规处理、需要走法律、行政程序的问题包括“美丽乡村”中个别项目涉嫌违规转包问题、南滨江公司未及时收取物业管理费问题、对古北南路道路新建项目中总投资超概算问题、对去年整改工作报告反映轨道交通13号线一期中多计项目动迁费用问题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中26A-08A地块资金链断裂问题目前已完成阶段性整改。

(二)涉及历史遗留和体制机制的问题,包括南滨江所属蓝天白云公司已完工项目长期挂账未清理问题、工业区管委会管理区域范围内征地工子女超范围,不合理补贴问题、“美丽家园”中自筹资金存在筹措风险问题、梅强路道路新建工程中多计设计费、施工监理费问题、去年整改工作报告反映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中部分农民动迁安置房项目未按期办理回购清算手续问题正在积极推进整改中。

(三)涉及需多部门协调,横向和纵向衔接的问题,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拨付至街镇后沉淀问题、“美丽家园”中雨污分流改造任务落实和衔接不到位问题、“美丽家园”中资金阶段性沉淀影响使用效率问题、“美丽家园”中资金阶段性沉淀影响使用效率问题、苏州河四期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部分项目未完成目标任务问题、“中小河道治理”中部分项目前期费滞留问题正在多部门沟通、协调。

(四)涉及动拆迁,腾地推进事项的问题,包括“中小河道治理”中少数重污染河道工程局部收尾未完成问题、区国资委管理房屋资产账实不符问题、南滨江所属蓝天白云公司重大项目推进未达预期问题,已明确计划完成时间。

对目前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我们将继续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整改责任,全面整改到位。一是继续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对涉及历史遗留、体制机制,需多部门协调,横向和纵向衔接协调等问题,形成原因复杂、问题矛盾突出,要根据实际情况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整改路径,确保难点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二是继续加强部门间协调机制。要树立全区 “一盘棋”思想,围绕工作大局,及时协商解决整改中的矛盾和问题,建立部门间协调配合制度,形成整改合力。三是继续深化整改督查力度。通过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再次检查核实,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着力揭示虚假整改、整改不到位、屡审屡犯的典型情况,通过整改跟踪检查促进审计整改质量全面提升。四是继续强化整改追责问责。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拒绝拖延整改的单位和部门,将加大整改责任追究力度,从严处理和问责相关单位和人员。五是继续推进整改结果公开透明。通过政府和部门单位的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整改结果,使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纠正情况更加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扩大整改成效和社会影响力。六是积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继续深入研究政策落实和预算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完善体制机制,消除政策执行中不衔接、不配套等深层次矛盾,积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