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2017年度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5日

关于2017年度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作关于2017年度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今年727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的意见,区政府及时作了工作部署,要求相关单位对照审计查出问题,认真落实,及时、逐项、逐条整改,同时要求各职能部门加强闭环整改,通过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等手段,注重从源头上防范问题产生。为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继续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区绩效考核内容加以推进。

区各相关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对本部门、本单位审计报告中揭示的问题,落实整改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根据问题清单,建立整改清单;认真分析问题,查找根源,采取措施,限时整改,通过收缴资金、调整账务、补办手续等方式加强整改,合计收缴资金9506.16万元。从审计整改情况看,各被审计单位完成整改工作总体情况较好,能够及时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部分下属单位较多的一级预算单位对整改工作比较重视,如:区发改委、区文广局、区资产经营公司等单位均在审计期间,对审计发现问题即知既改,主动积极追讨资金,防止财政资金流失。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区政府的有关要求,区审计局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跟踪检查,着力进行闭环管理,促进提高审计整改时效。一是积极推进全过程跟踪审计整改,严格对账销号。在被审计单位报送审计整改方案阶段,了解审计整改动态,提出审计整改建议,督促被审计单位将审计整改结果按规定向社会公告。二是对法定期限内未能完成整改的问题,在调取、核对被审计单位相关资料,梳理、分析、汇总整改情况的基础上,区审计局将移交区政府督查室继续督办。

纳入《关于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项目共42个,查出问题225个,涉及金额115.18亿元。其中,违规问题19个涉及金额0.04亿元,管理不规范问题120个涉及金额115.14亿元,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86个。截至今年9月底,已完成实质性整改的问题70个,涉及资金76242.76万元,占总问题数的31.11%;采取建章立制今后规范的方式予以整改的问题148个,涉及资金337693.40万元,占总问题数的65.78%(以上两项完成整改问题数共计218个,整改完成率96.89%);已采取措施着手整改但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7个,涉及资金738137.95万元,占总问题数的3.11%

一、区本级政府全口径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5个,其中已实质性整改1个,通过建章立制今后规范方式整改的3个,仍在整改中的问题1个。

(一)对国资经营收益收缴范围不准确的问题。区国资委2018年已将上海市闵行区产业引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闵教教育服务有限公司两户企业纳入收益收缴范围,其中上海闵行区产业引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7   年净利117.79万元,区国资委已要求缴纳国资收益;上海闵教教育服务有限公司2017年没有利润,不需上缴。上海兴安汽车维修服务中心工商登记为集体企业缴纳国资收益的事项仍在整改中,目前正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计划12月底整改到位。

(二)对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欠到位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将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一期延长期的相关情况在2018529日召开的闵行区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理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进行了汇报,目前该补充协议已签订完成。对财政垫资金额与协议不一致问题,区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已审议同意,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三期资金来源主要依托一期和二期回收的成本及收益进行滚动投资,财政不再投入增量资金。

(三)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资金部分闲置的问题。20189月,区财政局已向区政府作专题汇报,按市财政局的操作口径,结合我区政府投资计划调整和土地储备计划调整,对梳理的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对未使用完毕的项目,留在相关单位继续使用,对确实不再需要支出的金额收缴区财政。

(四)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沉淀的问题。区财政局采取以下措施整改:一是召开政府投资项目执行专题会,加快项目推进,加快进度资金的拨付。二是制发《关于清理和规范2017年及以前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的通知》,要求对以前年度的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进行梳理。三是对区内首轮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监理单位进行专题培训,落实财务监理制度。四是会同区交通委、区水务局、区城投公司等部门,试行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监理审核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拨付申请流程。

二、区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区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79个,其中已实质性整改19个,通过建章立制今后规范方式整改的60个。

(一)预算执行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预算编报不准确的问题。区经委、区统计局、区文广局承诺今后在预算编报前做好前期排摸、沟通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实际需求,将预算调整工作做细做实。

2、对预算调整不到位的问题。区文广局已将因未调整预算导致以前年度绩效工资挂账事项上报区财政并追加预算,按规定程序完成账户处理;区绿容局、区经委、区发改委、区规土局承诺将加强与财政的沟通对接,按实际资金需求合理安排预算并做好预算调整,同时强化对下属单位预算编制和预算调整的指导与监督。

3、对预算执行效率不高的问题。区统计局、区司法局在审计期间已将沉淀资金66.49万元上缴区财政,并承诺强化预算资金统筹管理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区文广局在预算执行前及时编制预算支出计划并做好预算执行的分析工作,修订相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督促街镇按规定及时使用财政专项资金。

4、对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欠佳的问题。区民政局目前已取消“套餐一”的财政补贴,对于“套餐二”的误拨问题,中标单位为全区新增老人安装了一键通专用电话机,并落实专人监管和抽查,确保各项服务正常;区司法局、区经委所属区招商服务中心承诺加强对服务承接主体运作项目的指导,严格按预算内容执行。

5、对预算资金支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区发改委已将2015-2017年多支付的节能评审费共计94.72万元予以追回并上缴区财政,同时制定了《闵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评审费用支付标准和依据,规范评审费使用流程;区民政局、区绿容局承诺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特别在支付尾款时,将严格检查验收资料或考核文件后按规定程序付款。 

(二)遵守法律法规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支出违反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问题。区发改委、区规土局差旅费、培训费超标准,福利费等使用不合规的问题,已于审计期间清退并上缴区财政0.74万元;区文广局所属广电台20186月收回上海春申广告有限公司车辆费用2.33万元,并上缴区财政局;区绿容局承诺今后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参加任何社会团体的会员收费活动;区司法局对超标配备的办公室进行了调整,并承诺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的规模和经费支出,实行重大会议活动年初预报制,未预报的重大会议活动,须经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实行;区司法局所属公证处分别于4月、7月归还了租赁车辆,制定了公证处差旅费报销制度。

2、对政府采购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区民政局涉嫌关联交易下拨江川路街道的为老综合服务项目已退回采购资金0.57万元;社区公益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与原定名册不符,讲座内容、执行内容与招标约定不符问题,区民政局承诺今后将严格按照标书要求执行,其中吴泾镇社区困难家庭青少儿项目,涉及资金3.02万元已收回并上缴财政;区文广局组织区文化执法大队党政领导班子学习《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要求区文化执法大队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时,加强资质的审核流程,严禁再发生违规转包;区经委所属区招商服务中心已督促服务提供方完成台账的整合。

(三)内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主要是对存货物资、合同管理欠规范的问题。区民政局所属殡仪馆针对骨灰盒及卫生盒的采购,建立了存货管理制度和每日台账记录,对商品的领用发出、存量盘点以及损耗情况进行核对核算,并承诺严格遵照请购和审批程序,按照采购流程执行殡仪馆所有采购项目;区经委所属酒局已于20182月、5月分别制定了《闵行区酒类专卖管理局相关工作管理制度》、《罚没假冒伪劣酒类商品保管及销毁制度》和《样品酒管理制度》,今后会定期检查监督样品酒管理。

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发现问题62个,其中已实质性整改29个,通过建章立制今后规范方式整改的32个,仍在整改中的问题1个。

(一)对建设程序不合规的问题。各建设单位均承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规范项目开工建设程序。

(二)对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对多计建安工程造价的问题,各建设单位均按核减后的工程审定价与相关单位结算,节约工程造价资金213.65万元;对利息收入未冲减项目成本多计项目成本475.5万元以及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不准确多计项目成本881.16万元的问题,区城投公司等相关单位已进行了账务调整;对轨道交通13号线一期工程闵行段前期动拆迁项目中发现的非居房屋动迁补偿费等涉及多计项目动迁费用2809.19万元的问题,区城投公司已向区政府申请,待相关费用最终明确后再进行结算,计划于20193月整改完成。

(三)对建设管理欠规范的问题。建设项目涉及到的部分合同签订、执行欠规范,项目资料编制、收集、归档欠规范,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不及时等问题,各相关单位均承诺今后将加强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确保工程合同签订规范、合理;将严格管理工程资料,督促监理单位对工程资料加强检查、核对,进一步加强档案资料的管理,及时收集归档相关业务资料,以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专项资金审计和调查整改情况

专项资金审计和调查发现问题26个,其中已实质性整改6个,通过建章立制今后规范方式整改的17个,仍在整改中的问题3个。

(一)对闵行区区级财政资金信息化情况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区财政局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软件工作的要求,已采用同市财政同样的绩效系统,功能和各类口径已同市财政局达成一致。

(二)对水利和水环境治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区水务局已承诺加强与街镇的对接,充分考虑各项因素确定工期,及时根据情况变化签订补充合同,采取措施推进项目,要求各镇水务站签订养护合同时跨年度实施,当年度10月份提前考核,11月份予以项目资金拨付,11-12月份的项目考核延续到下一年;对审计现场抽查发现的问题已经整改,围绕三年行动计划,2017年已开展181条黑臭河道德治理,结合河长制工作将任务、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各级河长;历年完工项目未及时竣工决算问题仍在整改中,区水务局已完成历年完工项目梳理,并制定销项工作计划表,截至10月底已完成28个项目的整改,计划于201812月底前完成4个,20191月底前完成8个。

(三)对闵行区土地出让收支情况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区征收中心列支应由浦江镇承担的程序性收储地块费用8.69万元问题,已向浦江镇收取后归还区财政;1个中止地块待结案时纳入成本, 2个中止地块相关费用59.66万元已退回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4个重复地块中,大治河北块涉及资金1368.89万元、放鹤路北块涉及资金18314.06万元已调帐返还原渠道,颛桥集体12队地块、颛桥中心村潘介地块结案时合并计算;区征收中心承诺加强编制土地储备计划的精准性,确保以后列入储备计划的地块都能及时实施收储;颛桥镇已将个别地块成本违规列支的装修费用27.65万元调账处理,华漕镇已归还取消地块的相关资金100万元;个别收储地块未出让用于其他用途问题,区征收中心经与吴泾镇多次沟通协调,在对该地块办理临时建筑规划许可证的同时,启动出让程序,预计于201912月底前完成;对于完全出让地块未及时清算结案问题,区征收中心梳理已出让未结案地块情况,根据区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出台《闵行区已出让地块项目结案工作方案》,成立地块前期成本结案认定审计单位目录库,并已完成公开招投标,同时启动了地块结案审计工作,完全出让地块待结案审计工作完成后立即清算。

(四)对闵行区土地减量化工作情况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涉及的41个项目已结算成本,相关镇与区规土局清算了项目资金情况,同时对结余资金的使用,区规土局与区财政局制定了《关于下发进一步规范减量化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操作细则的通知》(闵规土[2018]50号),规范成本控制,并对第三方财务评估监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投标,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浦江镇制订了《浦江镇拆违、减量化资金拨付流程》;马桥镇收回了减量化补贴资金164.63万元;新虹街道收回资金117.04万元;浦江镇对重复取得的市区二级补贴资金2191.5万元在后续项目拨付时予以抵扣;马桥镇、浦江镇在2015年立项的5个减量化项目已完成复垦验收;各街镇对减量化完成的地块进行土壤检测,并报备区规土局、区农委,确保土地种植安全,不合格的土地通过绿化进行修复管理。

五、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发现问题8个,其中已实质性整改1个,通过建章立制今后规范方式整改的5个,仍在整改中的问题2个。

(一)对区政府债务转贷收入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反映的问题。区财政局对于镇级新增债券项目需求,将结合各镇可统筹使用存量资金的规模,加快化解财政存量资金,财力不足时再通过债券资金解决。对部分政府债券转贷收入资金闲置时间超过12个月的问题,通过印发《关于落实2018年地方政府债债券申报和以前年度债券资金管理相关要求的通知》,强调2018年新增债券应符合的条件,确保拟募集的债券资金能及时支出,同时上缴以前年度未使用完毕的债券资金;浦江镇、莘庄镇已分别将未使用完毕的债券资金1500万元、8000万元上缴区财政国库。

(二)对区2017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反映的问题。对发放廉租房补贴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经区房管局检查核实,对其中两对(母女)共4户,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进行了租赁合同的补登录备案,不再追回多发的租金;另一对(母子)2户,原拟定重新办理合同并于20184月份起从租金中扣除多发租金,但在通知其来办理手续时母亲已死亡,故不再追回多发的租金。区房管局承诺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对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的审核、监管和信息的交叉比对,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对空置房源数量较大问题,区征收中心在进一步落实区政府《闵行区动迁存量安置房源统筹使用管理方案》文件精神的同时,于20183月出台了《闵行区2018年度动迁工作专项考核办法》,把动迁存量安置房消减工作纳入动迁年终考核,每季度进行存量安置房使用情况统计与推进,目前我区超过3年未使用的房源数量已下降为5439套;区房管局承诺及时修订和完善招标文件范本,加强人工费支付台账和工资支付台账登记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在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总包合同中按照新政策要求单列人工费;对部分农民动迁安置房项目未按期及时办理回购清算手续的问题仍在整改中,区房管局已于3月底向10个项目的回购单位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抓紧做好项目结算,及时提交审计复审申请及相关材料。目前梅陇镇锦乐馨苑等项目已提交审计资料,其他项目也在准备提交回购结算资料中,预计20196月底前完成整改。对个别项目未按期完成的问题正在整改中,该地块项目按照刑事案件与民事债权分离的原则分头推进,马桥镇正在做复工准备。

六、区属企业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整改情况

区属企业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发现问题45个,其中已实质性整改14个,通过建章立制今后规范方式整改的31个。

    (一)对区资产经营公司本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对外担保内部控制欠规范问题,区资产经营公司在审计期间已即知即改,20183月为闵商联提供第一笔担保时,启用了《担保审批表》,及时跟踪放款金额及放款企业。20189月制订了《上海闵行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担保审批制度》(闵资投经[2018]152),对担保评审、决策、合同审查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进一步加强担保风险管控;对账面资金管理使用效益欠佳问题,区资产经营公司2018年已建立 “集团内部资金统筹管理系统”项目,通过该项目加强系统内存量资金的管理和统筹使用,并于20189月制订了《上海闵行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运作实施细则》(闵资投经[2018]148),对资金跨行转存、购买结构性存款等银行存款类产品等方面进行规范,进一步提升集团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对承担收购中隐形债务的依据不充分问题,已于20188月形成确认函,双方约定历史债务在未来汉石普瑞公司账面其他应付款(江晨公司)竹园路960号、1002号、1034号房屋建设费用1.29亿元(暂定价)清算时一并解决。

(二)对区资产经营公司所属企业审计发现的问题。闵行区苗圃已收回拆违补偿款75万元;莘海实业总公司等6家企业11笔往来款合计1042.81万元未清理问题,相关企业已作调账清理,整改计划方案已于6月报区国资委审批;对房屋租赁管理欠规范问题,申联储运、申闵公路养护建设公司承诺今后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招租管理规定执行;斯锦投资公司欠收2017年租金事项,租赁合同于2017531日到期,此处资产收回作为机关办公使用,公司进行了强制清场,已委托律师,并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对闵行区苗圃等6家企业部分工程项目未在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承发包信息管理系统邀请发包或发包备案问题,涉及单位承诺今后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施工承发包规定执行;对个别企业资产管理欠规范问题,闵行区苗圃已将出库商品计入成本,并已对所有库存商品盘点,厘清账目,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完善管理。

审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整改是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的核心环节。中央审计委员会提出,加强全国审计工作统筹,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要发挥审计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作用,需要各级部门将支持配合审计工作作为应尽责任,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以审计监督的力量促进各领域政策措施和制度规则的完善。区审计局将进一步健全整改机制和审计执法督查制度,会同政府督查室、纪检监察部门建立审计整改督查机制,制定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制度,责成各相关单位完成整改工作,实现整改闭环管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