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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闵行区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危化工贸领域安全生产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年9月30日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安监所,局相关科队,各有关企业

为确保国庆佳节、党的二十大以及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全区危化工贸领域安全生产平稳有序,按照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工贸和危化领域安全生产保障工作的通知》(沪应急工贸202262安委会《关于组织开展安全风险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闵安委〔2022〕7号)要求,现制定《闵行区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危化工贸领域安全生产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929  

 

 

 

闵行区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危化工贸领域安全生产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和市安委会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78条”具体措施,结合“八大领域”安全风险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杜绝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证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工贸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工作平稳受控。

二、工作时段

    自即日起至11月15日。

三、保障范围

危险化学品领域:闵行区范围内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有储存设施)、经营(仓储)和加油站许可的企业(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许可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精细化工、化学合成药企业(以下简称化工医药企业)。

工贸领域:闵行区范围内(冶金、有色、机械、纺织、建材、烟草、商贸、轻工)八大工贸行业领域。以涉及高温熔融金属、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园区“小化工”实验室企业、经营性自建房等企业为重点,兼顾其他工贸企业。

、工作措施

在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督促、发动企业全员开展“双预防”工作,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运用安全生产“企业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要加强对重点企业特殊作业管控要求,原则上要求企业减少或暂停特殊作业数量,尤其是重大隐患治理项目中所涉动火、进入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暂时停用尚未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验收的相关场所、区域、设施、设备。

(一)危险化学品许可企业

各危险化学品许可企业和加油站上级管理公司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企业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要加强节日期间现场检维修和特殊作业安全监管,非特殊原因不得进行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要盯紧重大危险源、关键岗位和重点部位,加大巡检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及时关注各类灾害预警,做好防范处置。

局执法大队要按照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相关要求,对重大危险源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开展一次“消地协同”检查。各安监所和局执法大队要重点加强节假日期间的监管力度,组织针对性的现场突击检查,并利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企业码”每日安全风险承诺模块等开展线上检查,提升监管效能。

(二)化工医药企业

各化工医药企业要严格贯彻落实《上海市深化化工医药企业专项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的各项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局执法大队要按照年度执法计划要求,开展一次“执法+专家”形式的专项检查,对化工医药企业开展全覆盖执法,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管控各类安全风险。

(三)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贸企业和园区“小化工”实验室企业

各类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贸企业和园区“小化工”实验室企业要对照《上海市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指南》《闵行区化学化工实(试)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指南(试行)》要求,开展涉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提升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各安监所和局执法大队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未按照要求完善安全责任制、未完成危险化学品登记和使用申报、未按规定开展安全评价或评估的企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四)涉爆粉尘企业

各涉爆粉尘企业要对照“粉6条”重点整治事项,对前期“百日清零行动”中发现的问题隐患逐一“回头看持续做好“一企一档”更新完善工作。

各安监所和局执法大队要跟踪掌握粉尘涉爆企业数量和生产经营的变化情况,严防“再回潮。对爆炸风险高、重大隐患多,不能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企业,要采取果断措施,严格执法,保证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生产安全。

(五)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工贸企业

食品加工、造纸、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生产企业要对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和“有限6条”重点整治事项,对有限空间进行再辨识、再确认,并依法依规增设安全警示,开展安全培训,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应急器材,切实做到“排摸辨识清楚、完善制度执行、保障措施严格、教育交底明晰、应急处置有力”。

各安监所和局执法大队在有限空间作业重大事故隐患“清零行动”的基础上,对前期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逐一“回头查”,对有限空间场所辨识不到位、作业审批制度不落实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六)涉氨制冷企业

涉氨制冷企业要对照《氨制冷企业安全规范》(AQ7015-2018),完成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危险作业审批监护等工作的系统性评估,并加强液氨设备系统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各安监所和局执法大队要对涉氨企业尤其是使用快速冻结装置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涉氨制冷企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产场所安全防控措施,严防氨气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对仍存在隐患或整改措施不到位、不落实的,依法依规落实停产停业。

(七)高温熔融金属企业

相关企业要按照《工贸行业监督检查指导手册(冶金/机械)》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措施,从源头上降低安全风险。

各安监所和局执法大队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实现闭环管理,确保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措施到位。

(八)存在经营性自建房的工贸企业

各安监所和局执法大队要根据前期自建房“百日行动”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继续深入开展“回头看”。要在全面复查和集中整治基础上,建立健全工贸企业自建房屋安全管理常态化机制,落实发现一户、整治一户的动态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

近期受疫情后赶超性复工复产、夏季高温日多等客观因素影响,地区内部分行业领域事故高发,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本次危化工贸领域安全生产保障工作要结合“大排查、大走访”、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收官年、危险化学品集中治理等专项工作,抓好“组织部署、责任压实、行动落实、闭环管理”等全程环节,确保工作统筹推进,工作措施落地见效,确保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各项安全保障任务圆满完成。

(二)精准监管,从严执法。

各安监所和局执法大队要充分掌握企业安全底账,主动使用安全生产“企业码”等信息化手段,分类分级监管,助力监管执法精准化;要紧盯重点行业领域,科学精准制定防范化解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工作,提高涉事企业、个人违法成本;对投诉举报案件,每案速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曾发生过事故的企业,要按照“四不放过”要求,开展“回头看”执法检查。

(三)落实责任,处置有力。

各企业应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节前教育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做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公司级领导值班带班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安排单位骨干力量加强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应急值守,强化应急处置保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四)强化宣传,积极报送。

各安监所和局相关科队要按照安全风险集中排查治理“双日报”要求,积极主动报送危化工贸领域安全生产保障工作信息,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报道,集中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广大群众和企业职工广泛关注、积极参与。

请各安监、局执法大队于1115前报送《闵行区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危化工贸领域安全生产保障工作统计表》(附件)至区应急局-安监科-卢小洁邮箱

 

附件:闵行区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危化工贸领域安全生产保障工作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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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