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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律学习,提高执法能力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3年5月28日

根据《2013年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计划》的安排,区安监局于419日开展了第一次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学习研讨会。研讨会由陈振华局长亲自主持,全局党政领导、各科和大队全体全程参加,并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研讨会集中讨论了在《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执行过程中碰到的难点、疑点和困惑。会前各科和大队就工作就执法过程中碰到的问题都认真地做了梳理,参会人员带着问题积极参与发言交流。

研讨会上,大家就以下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一是对于“条例”及“办法”中未明确规定的,可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二是对于“条例”和“办法”对同一事项处罚不一致的情况,准确把握自由裁量权,以消除事故隐患为第一要务,加强服务指导,提高执法效能。三是对于在执法过程中碰到细则不明或者操作性不强的情况,执法人员则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集中讨论并制定相应实施细则。

最后,陈振华局长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要求:第一,要认真研读法律法规,用好法律工具,促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上一个台阶;第二,执法人员要开拓眼界,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注意行政执法方式方法的综合灵活运用;第三,行政执法的首要目的不是行政处罚,更重要的时通过行政执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主任,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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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